客店里静悄悄的,只有一个小伙计在柜台后面打瞌睡。
门还没开,莫云曦也没处可去,便在楼中四处溜达,走到了厨房时听到里面有声响,便挑起帘子向里看,看看厨娘今天要做什么。
“哥哥?”
在厨房里的不是厨娘,是莫云鹤。
“小曦儿?你怎么起得这么早?”
“就是睡不着了啊。哥哥在做什么啊?”
莫云曦凑到灶台边上,瞧见了锅里煮的粥。
“天冷了,早起要多穿点衣服,你坐这。”
莫云鹤不知从哪里端来一个小凳子,叫莫云曦在灶台前坐下。灶台里跳动的火苗带来一阵阵的暖气,驱散了清早的凉气。
莫云曦拄着下巴,看着莫云鹤洗手作羹汤的样子,突然想到了什么。
“哥哥,我最近吃的东西是不是都是你做的啊?”
“嗯?为什么这么问?”
莫云鹤停下手中的动作笑着看她。
“因为总觉得哥哥你来了之后,我吃的东西感觉更好吃了。而且你用厨房用的这么自然,都不用先跟厨娘打招呼,想来应该是用了一段时间了吧。”
“是啊,虽说茯苓嘱咐店家给你开个小灶,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做更放心一些。”
说这话时,莫云鹤则在心里默念“柳氏语录”。
柳氏语录:虽说在背后默默奉献令人动容,但如果对方是粗神经的人,也不妨稍稍透露一下,让对方感受你对ta的爱~
莫云曦盯着莫云鹤看了半晌,而后没忍住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难不成是自己说错话了,不该这么说?
“没什么。”
“就是觉得哥哥你这样洗手作羹汤的样子,还有你刚才说的话,显得哥哥你好贤惠啊。”
莫云曦真的没想到,她单知道莫云鹤在她与外人面前是两副面孔,却没想过反差会这么大。
在外面是冷冰冰的高岭之花,在内却是温柔贤惠的邻家哥哥。
莫云鹤看着莫云曦,此时莫云曦正歪着头看着他,脸上带着他熟悉的笑容。
要是永远都能这样就好了。
永远这样微笑着,眼中带着光看着自己。
如果成婚了的话……
想到这,莫云鹤心中一动,反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别过头不去看莫云曦,搅动着锅里的粥。
莫云鹤应该庆幸莫云曦眼神不好,不然她就能看到莫云鹤变成了红色的耳朵。
“我说,你差别对待的也太明显了吧,你给小药罐儿开小灶,为什么不干脆也帮我们开一下啊。”
早饭时,叶晨拨弄着碗里的粥,看着莫云曦碗里明显不同于其他人的粥,对着莫云鹤说了一句。Χiυmъ.cοΜ
不过莫云鹤并没有理他。
“你都说小曦儿是小药罐儿了,你皮糙肉厚的,就别想着小七给你开小灶了。”
莫云曦说完,夹了一筷子咸菜怼到叶晨碗里。
“你做什么,我才不爱吃这个。”
叶晨嫌弃地把咸菜拨到一边,不过最后也都吃干净了。
“小曦儿,今日天气不错,要不要出去走走?”
吃完早饭后,茯苓提议出去走一走,顺便买点东西,准备明日在路上吃。
“嗯,好呀,大家都去吗?”
“是啊,都去呢。”
“那咱们快走吧。”
莫云曦站起来就要往外走,却被茯苓拉住了。
“等一等。”
茯苓微笑着,拿出了一件披风与帷帽。
“不要吧茯苓,外面那么大个太阳,穿上这些我会中暑的。”
“怎么会,带着帷帽正好给你挡挡太阳,外面风大,你身子弱禁不住风吹的。”
莫云曦与茯苓一来一往进行着“微笑谈判”,最后莫云曦败下阵来,将这一套装备穿上了。
“真是的,带着帷帽什么都看不清嘛。”
莫云曦一边拨弄着面前的轻纱一边嘟哝着。
“所以我不是牵着你吗。”
茯苓有些无奈地捏了捏莫云曦的手。
“那我又看不清街上的东西。”
“怎么可能呢?我试过的,看得还是蛮清楚的呀。”
“……”
因为我现在自带近视八百度的滤镜。不过这个不能说,只能自己挺着。
“叶少侠和师姐呢?”
“叶少侠等不及,拉着云双姐姐先走了。”
二人到楼下时,叶晨和莫云双已经不见了,说是叶晨看见街上有耍杂戏的,便先拉着莫云双先去看了。莫云双也爱看这个,便和他一起去了。
“茯苓,我问过店家了,店家说西市有一家点心铺子,卖的点心最好,你陪我去看看,买些点心吧。”
“好啊,小曦儿一起去吗?”
“别啦,西市离这里很远呢,还是云鹤哥哥带着小曦儿在这附近转转吧。”
说完,柳雾朦就把莫云曦的手从茯苓手里抽出来,送到了莫云鹤手里。而后拉着茯苓离开了,走之前还对着莫云鹤眨了眨眼睛。
“那,我们走吧。”
“嗯。”
街市上人来人往,有沿街叫卖的小贩,有杂耍的艺人,还有一些西域来的胡商,看起来繁华热闹。
莫云曦来到这个世界十年,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场面。
“感觉这里好热闹啊,比桃源渡下面那个镇子热闹多了。”
“那是自然,桃源渡下的镇子只是个小镇,明宣镇也算是个小小的货运枢纽,又盛产明宣纸,自然是比那个小镇子富有,也自然更热闹。”
“哥哥,我能不带这个吗?很不舒服。”
莫云曦有些不满的扯了扯帷帽上的轻纱。
“不可以,你就好好带着吧。”
“你看这街上有几个人带着这个嘛。感觉我带着这个才更奇怪啊。”
“怎么没有,你瞧那边不就有人带着吗?”
莫云鹤有些无奈地握住了莫云曦要拿下帷帽的手。
“人家都是大家闺秀,我又不是,做什么带着这个。”
“因为小曦儿你生的好看,如果不挡着被人骗走了怎么办?”
柳氏语录:要让对方知道,她在你心中,就是最美的!
莫云曦:……
睁着眼睛说瞎话。
看着莫云鹤认真说出这句话的样子,莫云曦心中此时只有这句话。
我,一个平平无奇十八线女配,我对自己的外貌定位真的太有自知之明了,就是个普通人嘛。
莫云曦一直觉得,该带帷帽的不是自己,而是他们。
因为他们过于美丽。
而过于美丽的后果就是总是会引起一些小小的意外。就比如现在。
“哎呀。”
刚刚莫云鹤说的那两个带帷帽的小姑娘走过来,“不小心”撞在了莫云鹤身上。
为什么说是不小心呢。
因为莫云曦感觉自己手里被塞进了一条手帕。大概是因为莫云曦与莫云鹤牵着手,慌乱之中那个小姑娘没分出谁是谁,便直接塞进去了。
莫云鹤没说什么,只是冷着脸扶了那小姑娘一把,而后便向后退了一步,不再看着她。
那姑娘带着帷帽,看不清面上神色。道歉后行了礼便走了。
“哥哥,你快瞧。这是刚才那个姑娘给你的。”
等那姑娘走了之后,莫云曦就把那块手帕送到莫云鹤眼前。
“哥哥快看,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有什么好看的,等会去就烧掉吧。”
莫云鹤有些不太开心地推回了莫云曦递过来的帕子。
“看看嘛,你不看得话我就看了。”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许喽。”
“你啊……”
莫云鹤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带着莫云曦找了个茶水摊,在角落里找个角落坐了下来。
莫云曦掀开轻纱,展开手中的斯帕,上面用簪花小楷写着一句诗:
“殷勤聊做江妃佩,赠予多情置袖中。”
(出自《喻世明言》第二十三卷《张舜美灯宵得丽女》)
诗句后又写了个地址,应当是那女子给的私会地点。
“哇哦,这里民风这么开放的吗?”
“哥哥,你去不去啊?”
莫云曦虽然知道莫云鹤肯定不会去,但还是忍不住想逗一逗他。
莫云鹤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莫云曦的提问,他把帕子扔到了旁边煮茶的小火炉中。
“可惜了人家一腔柔情呢。”
莫云曦颇有些惋惜地说道。
“小曦儿,你……”
“嗯?怎么了?”
“不,没什么。”
莫云鹤其实也没什么想说,他就是想问问,为什么莫云曦的反应跟话本子上写的不一样,按理来说莫云曦应该吃醋的啊?
吃过茶,莫云鹤带着莫云曦继续在街市上闲逛。
“姑娘,看看这红玛瑙手钏吧。”
“还有这镯子,您瞧瞧,这雕工,这花纹。”
走了没几步,莫云曦就被一个西域姑娘“劫掠”到摊子前面,看他们带来的货物。
在这一堆货物里,莫云曦看到一个有些眼熟的东西。
“我想看看那个。”
莫云曦从西域姑娘手里结果那个物件。
是一个木制扳指,上面刻着藤蔓花纹,不过刻的比较粗糙。正中嵌着一颗相思豆形状的红玉,玉上雕着一个字。
含。
“姑娘可是喜欢这个扳指?这个便宜的,只要……”
“这个扳指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
莫云曦掀开轻纱,盯着那西域姑娘。
“这……”
那姑娘说不出,神色有些尴尬地看向另一边年龄稍长的的男人。
“是我十几年前从一个死人身上拿下来的。”
那男人回答的倒是坦然。
其实也没什么好遮掩的。这些西域胡商跋涉千里来到中原,路上什么都可能碰到,他们的货难免都会带上点人命。
“小曦儿,你若喜欢我做一个给你,这个就算了。”
莫云鹤觉得这种牵扯人命的东西太过危险,不知道日后会惹出什么麻烦。
“我想要这个。”
莫云曦拿着扳指看着莫云鹤,还伸出手扯着莫云鹤的衣袖摇了两下。
莫云鹤最终败给莫云曦,出钱买下了扳指。
“小曦儿,你为什么一定要买这个扳指?”
莫云鹤不解,莫云曦最胆小了,怎么还敢买死人的东西?
“啊?为什么?”
莫云曦正举着扳指对着阳光看,闻言便把扳指送到莫云鹤手上。
“我下山之前,师傅给了我一个镯子,说是我爹送给我娘的定情信物。这个扳指的用料,花纹还有那颗红玉,都与我那个镯子一模一样。所以我猜这应该是我娘送给我爹的东西。”
莫云鹤也听莫然说过的,莫云曦的父亲为了保护她母亲,送她到了桃源渡后便只身一人引开追兵,他当时已经受了重伤,只怕是尸骨无存。
“小曦儿,你会想你的爹娘吗?”
“不想。”
莫云曦回答的很干脆。就连原主记忆里都没有爹娘的影子,她一个局外人又怎么会有什么深刻情感呢?
“在我心里,还是你们比较重要。”
“那,在你心中最重要的是谁呢?”
“唔……是师傅和哥哥吧。”
是莫然把她带到这个世界来的,初期没日没夜地守护着自己脆弱的生命,后期呕心沥血寻找解毒办法,对自己细致入微的照顾。在莫云曦心里,莫然是和母亲一样的存在。
而莫云鹤不仅待她是最好的,而且莫云曦来到这个世界也是因为莫云鹤,两相取舍不下,那就干脆做并列第一好了。
“那我呢?我在哥哥心里是第几重要的?”
“嗯……是第二重要的。”
柳氏语录:要让她知道你在她心中最重要。
但莫云鹤不想和莫云曦说谎。
“唉?那第一重要的是谁?是哥哥的心上人吗?”
莫云曦有些惊讶,没想到自己在莫云鹤心里地位这么高。虽说这样方便日后做任务,但同时也加重了莫云曦良心上的压力。
“不是心上人,是一件事。”
说到这里,莫云鹤看向别处,眼睫低垂,敛去了眼中神色,等到再看向莫云曦时,则又恢复了刚刚温柔的神色,他握紧了莫云曦的手。
“等到这件事结束了,小曦儿在我心里就是第一重要的了。”
“哥哥骗人,等哥哥以后有了心上人,就不会把我这个妹妹放在第一位了。”
这本玛丽苏小说里,男主男配都是深情人设。等到莫云鹤找到喜欢的人了,自然是全心全意都是人家姑娘了,怎么还会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那小曦儿你来做我的心上人好了。”
“……”
“啊?”
此话一出,莫云曦与莫云鹤都愣住了。
“咳,我开玩笑的。”
“哈哈,我知道。”
这两个人都别过脸去,不去看对方。
莫云曦明知道这是在开玩笑,但因为莫云鹤说这话的表情太过认真,加上那张脸。莫云曦承认,她有一点点心动,当然只是一点点。莫云曦一个颜狗,这么好看的一个人对着莫云曦说出这么认真的表白的话,心动不是很正常吗?
我只是犯了所有颜狗都会犯的错误。
偏偏还有人嫌他们现在不够尴尬,还要加深他们的尴尬程度。
“郎君,给您夫人买支花吧。”
“您认错了,她是我妹妹。”
“妹妹?哪有哥哥牵着妹妹手的,老婆子我虽然老了,眼睛还是好使的。”
卖花的老婆婆笑呵呵地说道。听卖花人这么说,莫云曦立刻就把手从莫云鹤手中抽了出来。
“呦,小娘子害羞了啊。这有什么好羞的,来看看我的花。小娘子手白,用这凤仙花染指甲一定很好看。”
最后,莫云鹤买了一束凤仙花带着莫云曦离开了。
“累了吗,要不要回去?”
“嗯,我们回去吧。”
莫云鹤往前走了两步,却不见莫云曦跟上,回头看时发现莫云曦正在那一点点蹭着往前走。没办法,莫云曦现在没人牵着走了,又带着帷帽,和瞎子也差不到哪去了。
莫云鹤伸出手,但莫云曦经过刚才那么一说反而不好意思抓着莫云鹤的手了。莫云鹤看出莫云曦的小心思了,也没说什么,只是把佩剑伸了过去。
“嗯?你们两个怎么是这样回来的?”
坐在大堂里等着他们回来的莫云双瞧着他们两个拽着剑走的动作,感觉很奇怪。难不成吵架啦?连手都不牵了。
“天气热,牵着手容易出汗。”
莫云曦随便扯了个理由敷衍了过去。莫云双对于这些事情一向迟钝,莫云曦说了她就信了。
“他们呢?”
莫云鹤带着莫云曦坐到桌前,倒了两杯水。
“茯苓和雾朦在那研究那些吃的,叶大小姐也不知道受了什么气,杂耍看到一半就怀着气回来了,现在还在屋里呢。”
“生气了?为什么啊?”
莫云曦有些好奇地看向了莫云双。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他们看杂耍的时候,有一个公子哥的过来跟莫云双搭讪,问她姓名家乡什么的。莫云双从小在乞丐堆里长大的,没什么男女大防的观念,所以和那公子算得上是相谈甚欢。
“我和那人说得正高兴呢,叶大小姐就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把那人臭骂了一顿,便回来了。那时杂耍正演到精彩处呢,可惜没看到。”
莫云双颇有些惋惜地摇了摇头。
“你觉得可惜就和那姓裴的继续去看好了,何必还要跟着我回来?”
楼上,叶晨不知道何时出来的,站在楼梯口处满面怒容看着莫云双。他这一喊,吸引了不少看客的目光。
“我看你当时那么生气,怕你一气之下做出什么来嘛。”
“我做出什么关你什么事?我生我的气又关你什么事?”
“不是,叶大小姐,你到底生得哪门子气啊?”
莫云双脸上满是不解的神色,她都坐在这想半天了,可还是没想到叶晨为什么生气。
“你,你看不出来吗?那姓裴的就是故意在勾搭你,他对你心怀不轨。这种纨绔子的手段我见的多了。你就傻乎乎的往勾上咬,若不是我拦着他,他还说不定要对你做什么呢。”
“不是,光天化日的,他能对我做什么啊。”
“你,你……”
叶晨明显是想不出说什么了,指着莫云双“你”了半天,干脆回身一摔门进了屋。
“你们瞧,莫名其妙的。”莫云双有些无奈地对着已经看呆了的莫云曦摊了摊手。
“小娘子,你家郎君这是吃醋了。”
旁边坐的一个客商敲了敲莫云双这边的桌子。
“吃醋?他才不是我的郎君。谁若是嫁给他做了娘子那才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呦,小娘子这还说气话啊。”
与那客商同行的人笑了起来,此话一出,大堂里的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
莫云曦端着杯子默默喝水,什么都没说。
姐姐,你这话说的太早了。倒了八辈子血霉的人不就是你吗?
晚间,趁着收拾行李的空档,莫云鹤抓住柳雾朦问白天的事。
“为何小曦儿不会吃醋?”
“……”
“哥哥你认真的吗?”
柳雾朦现在觉得就是无语,非常的无语。
“你们这才刚开始,这才哪到哪啊?小曦儿为什么要吃醋啊?”
“我照你说的做了半个月,小曦儿对我还没有那种心思吗?”
莫云鹤有些失落,他本以为一个月就够了,一个月后自己就能与小曦儿谈婚论嫁,再一个月小曦儿就能嫁给自己了呢。
“噗,哥哥,你在开什么玩笑啊。话本子上的多是一见钟情,你和小曦儿这种啊,是细水长流的。”
“而且小曦儿和云双姐姐一样,都是笨蛋。”
说到这,柳雾朦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觉得自己这次离家出走真是太值了,不仅见识了许多以前没见过的,活出了另一种样子。还见识了这种原本只出现在话本子里的爱情故事。这可比以前只能和闺中姐妹们过过嘴瘾来得好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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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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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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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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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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