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你……”克洛德大吃一惊:“杀的是谁?”
“不认识,他们好象是新搬来白鹿城的,我是在山上碰到他们,他们带着火枪,应该是去打猎……”妹妹说。
“那他们是发现你会魔法,你为了保密才杀了他们?”
“不是,”妹妹摇摇头,有些忸怩:“当时我正在采药,那是去年九月,玛丽雅夫人也没来度假,我也不好去他们林场找药草,就去了西面的大山。我没准备到山里面去,就在外围寻找一些药草,然后就碰到了那两个人。当时我也没在意,以为他们只是路过,可没想到他们借口问路靠了过来,突然扑上来抓住我往树林里拖,嘴里还说着很下流的话。我刚开始被吓坏了,然后惊醒过来就给了他们两道魔法飞矢,当场就把他们给杀死了……”
“活该,杀的好!”克洛德明白过来,这两个被杀的人无非就是看见妹妹一个人在山林里采药,地处荒山野岭周遍无人,就起了不轨之心。只是没想到妹妹还是个魔法师,他们一脚踢在了铁板上,送了两条命。如果妹妹只是普通人的话,说不定就被他们得逞了。
“……等我杀了他们之后清醒过来,心里非常害怕,生怕被人发现,在树林里躲了一个下午,确定周遍没人,才用法术之手把这两个人的尸体弄到山崖边扔了下去。过了半个月,才听到消息,说这两个人的尸体被野兽糟蹋得不成样子。巡警队的人说这两个人的死因是打猎碰到猛兽,逃跑时不慎堕崖身亡,尸体被野兽啃了大半。直到那时我才真正的放下心来,然后就去郡城考初级药剂师资格了……”
克洛德不得不佩服妹妹的坚强,柔弱的身板里面是一颗大心脏,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成功的考取了初级药剂师的资格,换成自己能不能做到这一点还是个问题,毕竟这是妹妹的第一次杀人经历,即便是那两人该死,但对一个十八岁的姑娘来说,这心灵上的刺激还是非常强烈的。所幸的是妹妹在杀人后处置得当,而巡警队检查尸体也比较马虎,这事情就这样的过去了。
克洛德伸手去抚摩妹妹的头发,妹妹将自己依靠在克洛德的身上,紧紧的抱住了克洛德。再怎么说她还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杀人的事已经成了她的心病,埋藏在心底一年多。现在告诉自己最信赖的哥哥后,妹妹整个人都感觉身心轻松了很多……
“我很庆幸,以前教你魔法,让你拥有了自保之力。”克洛德开解着妹妹:“如果你不会魔法的话,那万一碰到这样的事,对我们的家来说就是一个悲剧。我不敢去想象母亲和弟弟会伤心成什么样子,但我无法忍受失去我最可爱的妹妹。那两个混蛋你杀的好,如果不是碰见你的话,很可能会是别的女孩遭殃。所以你不必为自己杀了人而心里过意不去,事实上那只是两个披着人皮的畜生而已。我想我亲爱的妹妹应该不会因为两个畜生的死亡而吃不下饭睡不着觉吧,何况巡警队已经说了,他们是坠崖死亡,关我们屁事……”
“那,那哥哥你杀了人会不会在心里很难受,时常想起来……”妹妹抬起头问道。
“不会。”克洛德很坚决的摇头:“我才没那闲功夫去想那些死人,以前我不是告诉过你,刚学会魔法后我就杀了不少盘踞在贫民区的黑蛇会的人吗,你应该也听说过,黑蛇会的人不是人渣就是地痞无赖,杀那些人我毫不愧疚,就当自己是清洁工,为那时的白鹿镇打扫垃圾。
后来我当了兵上了前线,在战场上我不杀人就是别人杀我了。一是为了保命,二是为了王国杀人,即便敌人与我无怨无仇,可我依然要杀了他,这是一个王国军人的职责。军人就如同一把刀子,刀子本身不会杀人,而是被操纵在王国这个巨人的手中。所以,在战场上杀再多的人我也不会心里难受,因为那些死人要怨的话只会怨到王国的头上,和我这把刀子没什么关系……”
克洛德拍拍妹妹的肩膀:“行了,安娜,把哥哥放开,都这么大的姑娘了,还这么抱着哥哥,真是不害臊。”
“什么啊……”妹妹推开了克洛德,她这是真的害羞了。
“好了,没事了。对了,我还没给你看看我回来时在爱芬娜斯堡的黑市淘到的宝贝呢。”克洛德想了起来,那几件魔法物品还没交给妹妹,这些玩意只能留在家里交给妹妹保管,他没办法带在身边去王都的那个什么卡莱本王家陆军军校进行培训学习。
那是堆在墙角的几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箱子,第一个拆开来除了塞得满满当当的碎布头和撕成一条条的报纸外,只有一个将近十五六公分直径的透明水晶球。
克洛德很小心的将这个水晶球拿了出来,放在了床上:“你说好笑不,这个魔法天赋检测水晶球竟然被那些小贩当成了贵族小孩的玩物,和那些木偶木马什么的玩具放在一起,只要了一个金克郎的价格,这还是因为这个水晶球太大的缘故。我懒得和他讨价还价,直接答应买了下来。”
妹妹好奇的用双手捧起了这个水晶球,用了些自身的魔力,然后就看见这个水晶球从透明无暇变成了五颜六色的斑斓。
“行了,你就别玩这个了。我们已经是魔法师,再用这个可测不出魔法天赋的大小,这是测试那些没修炼过魔法的孩子用的。你还记得那个兰德斯法师在日记上记载的他是怎么通过魔法天赋测试的吗,就是用这种水晶球。
我买这个给你是准备测试下小布克是不是也象我们两人一样具备魔法天赋,虽然小时候你说他看不出那本魔法菜谱里面隐藏的蓝字,不过他那时还小。现在他也十四岁了,等明年你再让他试试,如果发现他也有魔法天赋的话你再看看他的性子沉稳了些没有,要不要让他也学习修炼魔法由你决定。”克洛德边说边拆另一个长盒子。m.χIùmЬ.CǒM
妹妹把水晶球给收了起来:“好的,哥哥,我听你的。”
克洛德总算把长盒子给打开了,里面是一把一尺来长形状弯曲有些古怪的手杖,手杖的上面还镶嵌着好几颗碧绿晶莹的宝石:“这就是魔法师使用的魔杖了,被小贩当成了贵族的权杖来卖,也不想想权杖非金既银,哪有用骨头来做的。我估计这也是某个贵族家中流出来的传家之宝,可惜被不识货的人拿去卖了。用这个魔杖来施展法术,能提高法术的三分之一威力,同时也能减少三分之一的魔力消耗……”
这可算真正的无价之宝,随着魔法资源的枯竭,象这种能增幅法术威力的魔杖也早成了稀有之物。毕竟能制作魔杖的材料都是一些珍稀魔兽的骸骨,当魔兽绝迹之后,除了保管良好留存下来的魔杖之外,就再也没有可制造魔杖的材料了。
“这魔杖就归你了,我认为你可以将这个魔杖伪装一下,杖头装个小铲子,杖身用布条裹起来,那样看起来象柄小药锄。而你身为药剂师随身带柄小药锄也没人会在意和怀疑……”克洛德给妹妹出着主意。
妹妹爱不释手的把玩着这把魔杖,还试着施放了几个无害的法术,看看是不是如克洛德所说的那样能减少自身魔力的消耗。
“可是哥哥,象你说的那样做会不会影响到这把魔杖的效果……”
“这个我可不知道,你自己拿去试验下不就成了吗……”克洛德很不负责的说,然后从另一个包裹得方正的箱子里掏出五本厚厚的兽皮书。
“我一直怀疑这魔杖和这五本魔法书都来自同一个贵族家庭,他们和那个希格罗斯岛的关系一定非常密切。”克洛德说。
“这是关于魔法知识的书籍吗?”妹妹问道。
“呃,不是。”克洛德回答:“算起来这是历史书籍,来自希格罗斯岛一个法师的回忆,讲述了六百年前魔法师是怎么被凡人用火枪给赶出了法雷亚大陆的过程。当然,他的观念和我们不大一样,他认为魔法师们当年被凡人中的贵族所欺骗,让他们组建了以火枪为武器的守备部队,来镇压大陆此起彼伏的反抗和暴动。
结果没想到,这些凡人中的贵族早和那些反抗者沆瀣一气,利用魔法师们的疏忽以运输魔法材料的名义突袭攻占了魔法圣地圣帕斯城,摧毁了准备扩建的通天塔传送阵,断绝了魔法师们与高魔世界堪培斯位面的联系,彻底的灭绝了魔法师们想利用高魔位面世界的魔法材料来复兴整个魔法文明时代的希望……
所以他在书中诅咒火枪是恶魔的武器,这是凡人唯一能对付高高在上的魔法师们的武力依靠。在第二卷书中他描写到圣帕斯城失陷的战斗场面,五环战斗法师们飞上了天空,却被凡人的火枪手象猎杀肥硕的野鸭那样给打了下来。哪怕他们用火球和闪电霹雳覆盖了凡人所在的地域,但仍有幸存的火枪手们向他们举起了火枪开火射击……
而排列成方阵的火枪手们一次的射击就覆盖了一大片的空间区域,任何出现在这片空间区域的五环战斗法师都无法抵御喷射而来的无数颗枪子,他们一个个从天空中坠落下来,摔成一滩滩的肉泥。当这些五环战斗法师陨落之后,符文法师们就成了待宰的牛羊,他们在火枪手的刺刀面前根本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一个个被戳死在街道上,房间里,还有试验室和魔法塔中……”
“我不喜欢看这样的书。”妹妹说。
“不喜欢看也收着吧,这毕竟是真实的历史,可以让我们从中获取经验教训。”克洛德说。
剩下的几件魔法物品都是小件的首饰,这是克洛德特意给妹妹准备的。
“你买这些首饰干吗,我不习惯在身上佩戴这些东西。”妹妹说。
“这些算是魔法首饰,上面都附加了微型的魔法符阵。”克洛德说:“你就是不喜欢佩带首饰也可以拿来研究,比如说这一对耳环吧,它有个名字叫窃听者,戴上这对耳环可以听到他人在很远的地方交谈的声音。对那些喜欢听八卦传播隐秘消息的贵夫人来说,这简直是偷听他人隐私的神器……
还有这个项链,上面这个红宝石附加了清神静心的法阵,你戴这个试试修炼冥想术的效果,我估计修炼效果一定会很好。另外这两个手环,上面都复刻了一个护身法术,一个是荆棘花环,激活后能让身边讨厌的人自己退到一米以外,无法再对你进行纠缠。还有一个是麻痹术,激活后能麻痹和你有身体接触的人,或者是动物。
虽然这两个法术的实效性很短,只有几秒,但在危急时刻,却能救你一命。另外我还有个想法,就是想让你研究一下,能不能根据这些首饰里刻制的微型法术的魔法符阵还原出这几个法术的魔法符阵结构,让我们可以直接施放出来……”
妹妹明白了,克洛德购买这些魔法首饰并不是为了新奇好玩和其本身的价值,他看中的是这些首饰上面刻制的法术。这些法术是他还没有掌握的,或许这些魔法物品会成为他收集各种法术的来源之一。
相比凭空推演一个法术的魔法符阵结构,从这些魔法物品上还原法术更容易和简单些,而且还安全。推演一个法术需要不停的进行施放来做试验,以求找到最佳的法术魔法符阵结构造型,稍有不慎就会造成魔力反噬,使自己受到伤害。
而从这些魔法物品上还原一个法术的魔法符阵结构就显得容易的多,只要先复制这个刻印在物品上面的魔法符阵,等在别的物品上复制成功的话,那个整个法术的结构原理就差不多可以弄清楚了,直接用自身的魔力来施放这个法术成功的把握就能八九不离十。
“我知道了,我会好好研究这些魔法首饰的。”妹妹把这些东西都收拾了起来。
“你明天要做什么?”妹妹问道。
“明天,明天我要出去跑一天,拜访下费利多斯总管,托马斯叔叔他们,总得跟这些有人情往来的关系户打个招呼吧。否则他们会说我不懂礼貌什么的……”克洛德发着牢骚,他其实宁愿呆在家里睡懒觉。但没办法,歼灭了那个独眼朗巴克匪帮,估计明天白鹿城有大半的人知道他回来了,不去拜访那些大人物就说不过去了。
“那你把这身军服脱下来,我晚上把它清洗干净晾干慰平,明天你要穿这身军服去拜访才显得有礼貌。”妹妹说。
“很晚了,你该去休息了,这军服看着还不脏,明天再对付一天没事。”
“不行,都有污迹了,仔细看会看得出来。我晚上用法术帮你弄干净,很快的,不会太麻烦,快点……”妹妹催促道。
“行,行,行,你说了算。”克洛德没办法,只好将这身军服给脱下来交给妹妹,其实他还带了另一套军服,不过那套比身上这套显得更旧一些。
等妹妹走后,克洛德便一头栽倒在床上。这是五年没回来的家啊,这刻克洛德躺在床上感觉分外的安心,不多时,就熟睡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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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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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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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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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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