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疯了吧!这是正经考古?>第114章 玉石眼球
  “教授,古城这么大,道路不通,咱们这么找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找的到王宫啊。”

  秦有容腿都快走酸了。

  “王宫必然是在精绝古城的中心,咱们只要一直往里走肯定能找到,坚持就是胜利。”wWW.ΧìǔΜЬ.CǒΜ

  胡教授安慰说道,他还算是好的,在长白山上改善了身体,要不然肯定和孙教授一样气喘吁吁了。

  “老师,您身体还可以吧?”

  王腾扶着孙教授有点担心地说道,精绝古城残破的太厉害,半天之前骆驼就不能代步了。

  现在走路只能靠腿。

  “两位教授,我有个不好的消息,刚才我用无人机转了一圈,精绝古城的王宫无疑是非常大的。

  可我在城内并没有发现大型建筑,只有在我们前方不远处看到了一座稍微高一点的黑塔。”

  齐军忽然开口道。

  胡教授眉头一皱,没我发现王宫,按理说不应该啊,精绝古城作为精绝国的都城,王宫肯定特别显眼。

  “可我确实没有发现王宫。”

  胡教授亲自看着齐军操控无人机,无人机飞了一圈后,还是连王宫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李牧适时道:“或许我们想错了,精绝古城所处在的位置,常年都是黄沙飞扬,精绝女王会不会将她的王宫修建在地下呢?”

  “我觉得不太可能,王宫那么大,建在地下得耗费多少人力和时间,而且精绝女王的陵寝在地下,二者不是发生冲突了吗?”

  胡教授摇了摇头说道。

  李牧又道:“时间人力不必担心,连扎格拉玛山都被拦腰斩断了,那么多黑石肯定是用来修建王宫和陵寝。

  而王宫和陵寝都在地下也有可能,因为地下的建筑可以分为多层,一层是王宫,再下一层是陵寝并不冲突。”

  “倒是有这个可能。”孙教授开口,他体力恢复了一些,也参与到众人之中讨论王宫和陵寝。

  “精绝古城这种黄沙满天的地方,把王宫修建在地下其实最方便,而一般来说王宫所在的位置应该是风水最好的地方,把陵寝设置在相同的地方,并非没有这个可能。”

  孙教授简单分析了一下说道。

  众人点了点头,都觉得挺有道理,随后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投向李牧,李牧自然知道他们什么意思。

  “风水最好的地方可能就是王宫,那相对来说简单一些了,让我来找一找吧!”李牧说着取出黄金罗盘。

  “不用等天黑施展天星风水术嘛?”王腾忽然问道,他以为李牧只会天星风水术。

  “不用,分金定穴白天能用。”

  王腾嘴角一扯,这厮也太开挂了,不仅会天星风水术,还会分金定穴,这让他们这些人怎么混啊!

  从精绝女王断开扎格拉玛山来看,她必定是个精通风水玄学的高人,所以用分金定穴找王宫墓室很合适。

  “主播又掏出罗盘了!”

  “罗盘在手,天下我有!”

  “我已经开始记笔记了!”

  李牧施展分金定穴之术确定位置,很快就大致确定了方位,不过看到这么多人对分金定穴感兴趣,李牧好心提醒了一下。

  “分金定穴只有专业人士才能用,大家不要模仿啊,民间考古活动是不被国家允许的。”

  又是一片弹幕飘过。

  “模仿?请问我配吗?”

  “头一次有人看得起我!”

  “笑死,根本模仿不来!”

  ……

  “各位,位置大概确定了,走吧!”李牧提醒完直播间里的众人又对胡教授等人说道。

  “事不宜迟,咱们走吧!”

  孙教授迫切说道,他的年纪最大,可一直都是最积极的一个,只因为这是他热爱的事业。

  众人跟着李牧大概前行了几千米,最后停在一所略微高出普通房屋的石头建筑面前。

  这座石头建筑上面遮着一层黄沙,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开始众人还不相信这是王宫所在。

  直到进去后才发现别有洞天。

  这座建筑从外面看似乎是间神殿,门口被建成一张巨兽大嘴,里面的空则十分宏大。

  入眼可见的就是十六根巨形石柱,地板都是精致的理石,神殿内最深处的地面上供奉着一只玉制眼球。

  “天啊!”

  秦有容不禁叫出声。

  孙教授等人全都瞪大眼睛。

  无人机在大眼球上面盘旋飞舞着,直播间的众人也能看到,这颗玉石眼球中有天然形成的红丝,蓝色的瞳孔层次分明,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连我这种笨蛋都知道这是宝贝,天啊,原来考古这么刺激吗,我想问下如果我发现宝贝算谁的?”

  “国家的,但会给你补偿。”

  “大概是五百块和一面锦旗。”

  “如果你偷偷藏起来,还有渠道,能悄无声息的卖出去,那自然就是你自己的了。”

  “楼上的开门,查水表!”

  “社区又来给你送温暖了!”

  众人面前这颗玉眼一定价值连城,让人有一种只看一看,摸一摸,也不枉出生入死进了一趟沙漠。

  “真是一件神器啊!”

  “这么大岁数了,若不亲眼得见,哪想得到世上有这等宝物,王腾,赶紧拍照记录下来!”

  孙教授一脸激动地说道。

  “小牧,你怎么心不在焉的?”

  胡教授看了看李牧不由得询问道,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刻,李牧却像是中了魔咒一样愣在原地。

  “我没事教授,在想事情。”

  李牧一件平静的说道,但实际上,他的内心早就翻起了惊涛骇浪,这个人都快绷不住了。

  因为李牧在看到玉石眼球的刹那,便有股十分精纯的灵气,顺着他的目光进入他的双眼之中,最后,跟原本环绕在眼瞳周围的灵气融为一体。

  这一切,完全是发生在片刻之间,李牧都没反应过来,因为这是黄金瞳在自主吸收灵气。

  李牧能感受到黄金瞳似乎在雀跃,玉石眼球内蕴含的精神让它渴望,最后才迫不及待地吸收。

  随着灵气入体,慢慢的滋养全身、改善体质,李牧各项身体素质都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同时环绕在李牧眼瞳周围的灵气,李牧也发现有所变化,比之前更加具有灵性,就像是…升级了一样。

  黄金瞳,外挂级别的异能!

  “老师,快过来看,这里有发现!”王腾急切的声音让李牧从喜悦中再次回过神来循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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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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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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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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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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