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顾不了其他,扶着墙强撑起身,立刻往外走。
她刚来的时候想过,如果不是廷尉府大牢,可能是在什么草棚或者柴房里,直到被洛临川拉到了一艘船上,才发现这是个如同山洞一般的地方,还有一条地下暗河,她这时才知道,前些日子听到的水声不是幻觉。
这些日子昼夜不分,岑琬试图让自己清醒,可结果往往背道而驰,她总觉得现在是白天,等出了地牢,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刺眼的天光,而是一片殷红,来自火把和血色,在漆黑深夜里不断蔓延。
洛临川留下断后,把她交给了另外的人,岑琬便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在一起,没日没夜地逃,眼前景物飞快闪过,大多时间都是在马上,匆匆飞奔,耳边都是风啸声,甚至感觉来不及呼吸。
这一路不断与追兵交手,那些黑衣人浩浩荡荡杀来,口中似乎还喊着几个从没听过的名字,也不知道是冲她来的,还是冲其他人来的。
人总要休息,这样跑了三天,几乎甩开了追兵之后,他们在一座山神庙里避雨,这庙有一半都已倒塌,几乎已经废弃,支离破碎的砖石和被拦腰折断的树木混在一起,破旧的木门被雨水敲打,摇晃着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
岑琬体力不济,只能找了些野果草根随意充饥,冷雨敲窗,一时无人说话。这山神庙非常破落,早就不再有祭品,签筒里的竹签同样脏旧,庙里的摆设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等她好不容易可以安静坐着,却觉得自己还在马上飞奔,闭上眼都能看见那几天逃难的情景,四野不见人烟,田野被铁骑踏过,城中的寺庙官府门户也都洞开,在夜里被冷风吹得摇晃作响。
不知不觉间尖石刺伤了手脚,鲜血和夜露雨水混在一起,湿漉漉粘在身上,更疼痛难受,可不去管它,也就自己愈合了。
她身边原本有十个人,不到十天,就只剩下三个了。
岑琬仍然不知道那些人的名字,他们救了自己的命,此刻又不想连累她,将她独自送上了一艘不大不小的船,处处都是流离失所的难民,和逃难的人混在一起也不显眼。
这船飘飘荡荡,她孤身一人也不知要去往何方,她身体本来很好,最近也变得虚弱起来,一下船就觉得头晕,在路边靠着休息了一会儿。
她的神志有些不清,好像有人伸手戳她,岑琬努力睁开眼,看见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面前。
这个小孩她并不认识,也不觉得他有什么恶意,可看他那双眼睛,又有些熟悉,仿佛一眼能将人看透一样,完全不像一双小孩的眼睛,
等等她起身离开,那孩子还是不近不远地跟着她,岑琬的意志令她向前,可脚步却渐渐虚浮起来,气息不稳,身体不受控制,终于还是再度倒了下去。
等她再度醒来的时候,那种不适的感觉略有缓解。
“醒了?”声音入耳便觉得熟悉,岑琬抬头一看,竟是芸娘,她看上去瘦了些,穿着打扮也不像在长安时那样富贵,而更像一个普通农妇,这种情况下突然遇到故人,岑琬完全没有喜悦,反而有些惊慌失措。
正如她最后一次去醉江楼时知道的,这个女人不仅是客栈的老板娘,还是阎婴的夫人,也瞬间明白了那个男孩给她的奇怪感觉,顿时戒备起来。
芸娘拉她起来,上下看了看,“你是从大牢里逃出来的?”
岑琬没有回答,芸娘也丝毫不在意,好像知道些内情,继续自言自语,“也是,都已经攻到城里来了,囚犯估计早就跑光了。如果把你交给陛下,或者……那位阮大人,我是不是立了一大功。可惜了,好不容易逃出来,翻山越岭的,偏生落在我手里,还真是够绝望的。”
岑琬起初害怕,不过很快就冷静下来,她所在的这间屋子已经很旧了,四周的白色墙皮已经发黄,灯光也是昏黄的,还有一股老房子的霉味,给人的感觉总有些病恹恹的。
很多木制的家具都已经腐朽,纸糊的窗户也全是破洞,屋里的衣物和杂务都收拾得整整齐齐,看来一直有人住。
她在路上听说齐王向西逃了,芸娘不和阎婴一起,却在离长安很远的东边,住在这样的房子里,绝不是用于接应。
“我听说皇宫被乌渝攻陷,齐王弃城而逃,连自己的命都要担心的人,还会在乎我吗?还有,那个人不是我父亲。”
芸娘见她面不改色,也笑了起来:
“你还真是不糊涂。只不过我刚才说错了一点,就算是在狱里,没人帮你,绝不会这么容易逃出来,说不定我能拿你去要挟谁呢?”
岑琬看了芸娘一眼,她们其实并不熟悉,如果芸娘刻意调查,或许会知道些自己的事,可岑琬对这个女人却是真正的一无所知,知道阎婴是她丈夫之后,因为不喜欢那个男人,连醉江楼都再也不去了。
但如果只看表面,目前的情况,芸娘好像也没什么恶意。
她正想着,就看到刚才那个孩子端着两碗热气腾腾的汤面走了进来,放在矮桌上。
芸娘对那孩子笑笑,对岑琬道:“这是我儿子阿涉。人们都说,龙生龙,凤生凤。以此类推,客栈老板的儿子,天生就会做大厨和店小二。我差点没认出你来,先吃饱了,好好养伤吧。”
岑琬看着桌上的那碗面,这是芸娘的地界,如果真想动手,也没有逃跑的可能,她不知道几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了,顾不了太多,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芸娘看着她吃完,又把自己那碗也推了过去。
等岑琬吃完,芸娘甚至给了她一些伤药和绷带。她刚想道谢,芸娘却是十分大方,并不在意这些,“我和你也算同是天涯沦落人。这个世道,就别管那些虚礼了。”
从皇城逃出来的人无一不是拼了命在跑,越是高位之人越是害怕,因为他们都很清楚,落入乌渝人手中会是如何的屈辱下场。
可这样长途急行,缺衣少食,安逸多年的士兵也都有些吃不消,无法再保持从容不迫,更不必提这些养尊处优的贵人们了。
他们也顾不得是否惊扰一路上其他的难民和百姓,对于一路上的怨声载道也只好装作听不到,自己都顾不上的时候,自然也无暇在意他人。
萧嘉已经两天没怎么吃东西了,又渴又饿,路又颠簸不平,早就觉得头晕眼花,此刻他终于撑不住,还没等到身边的护卫去扶,就已经跌落下来。
这个样子他们无论如何无法继续前行,只好稍作休息。
逃难路上,马匹和马车都是零零散散,早就毫无阵型可言,如果运气好,还能各个镇子和城中找些遮风避雨的房屋,路上捡些能吃能用的东西,他们前些日子只找到了一家织染坊,总归聊胜于无,取了些布料和衣服将就用着。
后来越走越荒凉,只能在野外扎营,即便是短暂的休息也不敢卸下防备,可在这样的恶劣环境之下,路上难免会不断有人折损,萧嘉每天听着报上的人数也无能为力,只觉得从未有过这种疲倦的感觉。
他手中曾有碾压众人的权力,手中操纵着许多人命和生死。可是到如今,自己已然走到绝路,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变成了不切实际的妄想。
这一路有兵马护卫,保护他撤退,可即使这样还是很狼狈,就是休息的时候,萧嘉也是习惯性地躲在角落和阴影里,毫无一国之君的体面
好不容易能休息片刻,江懋棋四下观察走动,好不容易到溪边找到了水,掬起一捧解渴,溪水冰凉,此刻如甘露一般,喝下去一口还让人清醒不少。
随后她便在溪边席地而坐,将身上的污垢简单清洗一番,理顺了打结的头发,连她自己都没想到,自己一向娇气受不得苦,落难之际,反而难得的坚强起来了。
她刚将湿衣服拧干,随意向萧嘉那边看了一眼,自顾自想着什么,突然听到了隐约传来的马蹄声,此刻人群分散开来,防守松懈,也不知是敌是友,只是本能的直觉让她后退,躲到树后。
危险总是毫无预兆,萧嘉刚刚清醒了些,一回头看见的就是一队乌渝士兵正在马上朝他奔来,正在放肆大笑。
萧嘉左右早没了护卫,也使不出跑的力气,眼看那明晃晃的枪尖就要朝着心脏刺来。
他这一生从没有过这种无力的感觉,像是待宰羔羊,他本以为自己要死了,突然一箭飞来,面前持枪的乌渝士兵身体一僵,摔倒在地上。
另一边冲过来的枪兵策马奔腾,和来人厮杀起来,霍朝轻松闪过攻击,闪展腾挪,化解与无形。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萧嘉脑海混乱,没来得及反应,乌渝的追兵就全都倒地,然后就听见很多人马跑过来的声音,有从自己身后来的,有从霍朝的方向跟来的,萧嘉颤颤巍巍快要晕倒,霍朝见状,将抢过的□□立在地上,伸手扶他。
“末将救驾来迟,殿下恕罪。”
萧嘉惊魂未定,像是猝然从噩梦中惊醒,一时无法呼吸,等他稍微缓和过来,就开始大口喘气,一身的冷汗。
随后萧嘉只是草草点了个头,就被扶到人少的地方休息去了。
霍朝目送他走远,刚想查看那几个乌渝人,就听到一个娇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xǐυmь.℃òm
“你要是有罪,那些护驾的人都该死了十几遍了。”江懋棋莲步轻移,走到他身旁。
霍朝看着她的脸,好像是江府的小姐,勉强找回些印象,对她点了点头,随后发现一旁的人已经偏过了头不去看她。
刚才匆忙之中没发现,江懋棋的绣鞋丢了一只,她现在光着脚踩在草地上,江懋棋察觉气氛不对,也是才缓过神来,将裙摆拉低,盖住裸露的左脚。
随行的女眷不多,她身份微妙,到底也不是宫妃,梳洗过后,虽然仍然狼狈,也在不经意间流露风情,让人多看几眼。
霍朝也不知该如何对待她才好,只能将目前的情况如实告知:“乌渝人已经离开长安,此番前来正是迎殿下回宫,江姑娘也早做准备吧。”
“真的?”江懋棋面露喜色,“这鬼地方脏兮兮的,每天吃不好睡不着,早就不想多留了,有你们在,我就安心了。”
霍朝淡淡应着,又问:“江姑娘可知道阮秀,阮大人在何处?”
江懋棋疑惑不解,看上去没听说过这个人。霍朝又换作岑绪的名字问了一遍,她还是一脸茫然,“我其实分不太清那些大人,不过随行的大臣都在那片树林里了,我带你过去?”
霍朝谢绝了她的好意,自己朝她指的方向走了过去。
树林里站着几个中年人,他们正在说话,衣着破烂,已经看不出官职,正如他不敢相信的,过去的岑先生,此时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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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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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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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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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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