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朔望>第 6 章 巡幸
  没过几日,御驾便抵达江都,当地的望族都被邀请,原本就繁华的城池变得更加热闹。

  明月坞占地极大,自然不是一时半刻就能看完的,那日所见的不过是冰山一角,正因如此,尽管岑琬才刚去不久,也不会觉得烦厌,不过再度游览的时候,和第一次看的感觉已是大不一样了。wWW.ΧìǔΜЬ.CǒΜ

  皇室出行,一举一动都要讲究规矩气派,这里道路蜿蜒,水路居多,自然不能亲自步行,而是换作乘船游览,岑琬自然不能左右皇室的惯例,只能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地跟在江妙徽身后,她起初也觉得这样不够痛快,不过后来觉得,如此也另有一番滋味,这湖水的池底十分特别,有许多矿石,连带着水光变幻色彩,绮丽非凡。

  随后又去了藏宝阁,那里摆满了从古至今的各家收藏,从象征身份的礼器大鼎,到传世书简,栩栩如生的虎豹犀象,还有从全国各地搜奇寻怪得来的异宝奇珍。

  这些远古珍宝每一个无不是年代久远,辗转许多人之手,最终收入皇家,陈列在此。有些随着岁月流逝,战乱流离,难免磕磕碰碰受了风霜,好在被历代主人精心养护,看上去仍然贵气非凡。

  大厅中衣香鬓影,宫眷之间群芳争艳,大多根据礼制打扮得中规中矩,穿着深深浅浅的宫纱丝绣,不会太过素雅,也不会过于艳丽,步态缓移,散发着绵软的香气。

  看上去热闹,实则非常无聊。

  相比之下,外面可就自在多了。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止岑琬一个,某天下午,就有一个锦衣华服的贵公子溜出了行宫,身边除了两个随从之外,身后还跟着两个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

  这位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太子萧佑,他放眼望去,河畔人群熙攘,桥下行船往来,最重要的是,人们想说话就说话,想笑就笑,随便走走也觉得比宫里自在。

  他极少出门,看什么都新鲜,在集市上信步逛着,就连草鞋和木屐都能盯着看上半天,最后买了许多根本不需要的东西,反而令他心情大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有两个老家伙一直跟在身后,絮叨不止。

  “俗话说得好:‘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殿下白龙鱼服,加上最近城中人多眼杂,实在太不安全了,还是早些回去吧。”

  这话光是想想就头疼,萧佑根本没理他,而是走到另一边,看一群孩子正围着一个卖糖人的小摊,萧佑吩咐内侍去买,他给的钱多,糖人先送到了他手里。这下原本排在前面的小孩可就不高兴了,用力撞了他们一下,刚买的糖人也掉在地上。

  那孩子计划得逞,朝他们扮鬼脸,之后就笑着跑开了。

  内侍正欲去追,就被太子拦住,“你何必跟一个孩子计较,再说,这事本就是你不对。”

  一旁的孙大人道:“其实掉了也好,这外面的东西不能随便吃啊。”

  “你们有完没完,真是扫兴。”萧佑话音刚落,就听见身后出现了尖细的声音“真扫兴,真扫兴。”

  萧佑回头一看,那声音原是是来自一只鹦鹉,它的两脚正踩在一节短小树枝做成的鸟架上,像在荡秋千一样,在空中晃来晃去。

  小贩见有客人上门,连忙热情招呼,“客官好眼力啊,这鸟可聪明了,不仅能陪人聊天,还会背十好几首诗。实不相瞒,我这摊上这么多鸟,没有一只比得上它。”他说完,就让那只鸟背了一首《关雎》。

  太子见那只鹦鹉的脑袋圆圆,背诗的腔调听着又有些滑稽,不禁也被逗笑了。

  “有点意思。”

  孙大人赔笑道:“公子若喜欢,就买一个带回去。”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并不容易,如果换做平时,他八成会觉得这种东西玩物丧志,不过就目前而看,两害相权取其轻,能把太子劝回去,买只小小的鹦鹉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料太子并不买账,看了他一眼,语气反而有点阴阳怪气起来:“含□□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为保万全,还是不会说话的更合适一点。”

  卖鸟的商贩没听太懂,只大概感觉这位公子不太喜欢鹦鹉,又忙道:

  “若是觉得鹦鹉不好,不如养些金翅鸟,或是红嘴相思鸟,比鹦鹉还要漂亮呢。”

  萧佑摇头:“笼鸟慕青云,我身在笼中,也懂得它们的心情。”

  他不想再看什么鹦鹉,可刚要迈步,旁边店铺的就有一片瓦片掉到了脚边,他回头看向刚才说话的人。

  “乌鸦嘴。”

  李大人忙劝道:“这正是证明了孙大人有先见之明。”

  萧佑这下真来了气:“什么先见之明,只是凑巧而已,江都富庶,难道家家户户瓦片都烂了不成?”

  回想前几天的大风雨,摧折花木,街上已经看不到什么景致,反而多出了不少被暴风刮倒的房屋,确实有几家忙着修缮房顶,虽然不多,路上也可看见不少杂物堆积在门口。

  眼看那群人又要有理,萧佑抢先说道:“也不要说什么天有不测风云,今天天朗气清,不会下雨。”

  天色渐暗,家家户户的灯笼也陆续亮起。

  李大人怕惹恼了萧佑,只能好声好气劝着:“只怕万一,行宫刚刚建成,高大坚固,戒备森严,再有风雨袭来也不必担忧,所以还是回去比较安全。”

  “你与其这样寸步不离地盯着我,不如看看谁家的屋顶坏了,帮忙修一修,不要砸到人。”

  “殿下爱民如子,实乃家国大幸。不过这种事自有江都知府处理,这是他们的分内之事,理应各司其职,微臣越俎代庖,对各方都不好,而殿下也该早些回宫。”

  萧佑平日看着少年老成,但到底还是少年,辅佐他的臣下和妃子也大多比他年长,庄重沉稳,饶是太子性格温和,此刻也觉得恼怒。东宫的官员怎么如此迂腐,一天到晚口中只会说祖宗道理,毫不顾及他自己的心情,心中烦闷,也不再理会他们,

  “殿下,微臣实在不明,这几年来在明月坞大费周章地筑山掘泉。既修竹楼,又架浮桥,搜罗南北景致,已经将天下美景摆到了您面前,何必舍近求远,在这市井之间取乐呢?又或者……近日在行宫赏花游湖,那些诗会,蹴鞠,可是有哪里不对,不合殿下心意?”

  萧佑深吸一口气,叹道:“没什么不合心意的,只是觉得我看似见多识广,实如井底之蛙,坐井观天。明月坞确实无奇不有,正是如此,更让我好奇江山之大,帝王之家富有四海,可自出生之日起,这二十余年,我居然从未出过长安,白白辜负了这如画江山,所以走出来体恤民情,亲眼看看春花秋月。这里治安很好,有没有贼人大盗横行,担心什么。”

  孙大人心里暗自叫苦。他实在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城市而已。表面上钟鸣鼎食,其实也和长安一样,勾心斗角、处处算计,各有各的难处。

  萧佑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位姑娘正追着一直猫跑,“那位姑娘看着眼熟。”他想了想,似乎才把名字和人对上,“岑府的小姐?”

  萧佑挥手让他们走,可那些人自然不放心,又怕太子斥责,只能跟得稍微远了一些。

  岑琬抱起跑到角落的白猫,轻轻挠它的下巴,那猫儿一点点抬起头来,眼睛眯成一条线,十分享受的样子。

  “岑小姐?”

  听到有人叫她,岑琬循声望去,却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撞见的会是太子,不过看他这副打扮,应该也不想太多人认出,所以也没行大礼,只是微微颔首,低声打了个招呼:“太子殿下。”

  萧佑走过来,随意挥了挥手,“不必多礼,岑姑娘这是?”

  岑琬看了一眼怀中的小猫,解释道:“不小心让它跑出来了,正要抓它回去。”

  “你这猫儿倒是可爱。”

  这猫生性温顺,喜欢和人亲近,太子一见就很喜欢,岑琬笑道:“它叫雪奴。”

  “能让我抱一抱吗?”

  岑琬自然不会拒绝,将猫递过去后,也跟着看到了太子身后的人,“殿下是出来微服私访的?这样是不是太威风了一点?”

  “啊?”萧佑接过猫,听到这话才反应过来,父皇交待过,要他视察江南一带的河道和农田,只不过他一直躲懒,这些事也一拖再拖,本来就心烦,没想到出了门还能被提起,不过嘴上还是笑着回答:

  “是啊,久雨初晴,出来走走。顺便在这一路看看有没有穷人需要接济,至于跟在后面的这些人,你不用管他们。”

  岑琬看着那几位大人,他们个个都是严肃庄重的样子,面对太子自然客气尊重,可在外人看来,这些人可是一个都得罪不起的。

  萧佑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和桥下行船,江南一带气候湿润,脚下的青石板还有些湿滑,他突然想到什么,对岑琬道:

  “在此偶遇也算有缘,不如我们同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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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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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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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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