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出了角门,果见一条铺了青石路的宽宽巷道,因临近秦府,倒也有人定期清理,只在石缝间长了如茵的细草;

  再往那边倾塌的围墙和墙基湮于半人高的青草中,隐隐看得到狐狸和野猫出没。

  偶有几株松树榕树,已隔得远了,并挡不着风。

  此处果然宽敞,至少放纸鸢已是足够。

  只是帮着相思手忙脚乱地放开线时,我忍不住又往那边多看了几眼。

  当年的明相,亦是一手遮天的了得人物。

  可他带着他的家族赫赫扬扬走向巅峰时,一顶谋反的滔天罪名扣下,满门抄斩。

  冠盖云荫,金玉一堂,象笏满床,转眼成了狐鼠之窝,与斜阳巷陌相依,与枯树昏鸦为伴。

  夕阳红胜火,满天的云彩也像要燃烧一般,赤金的颜色鲜亮明艳,在风起云涌间变幻着模样,看着流光溢彩。可天色却比艳阳高照时黯沉了许多,似在无力地张扬着白天最后的热烈。

  我都记不得我什么时候放过纸鸢了。

  也许我如相思这么大时,我母亲也曾像我牵着相思一样,细心地帮我理好线,看着我逆着风奔跑,看着纸鸢被风吹得鼓起,线越崩越紧,然后在天际翱翔……

  可随着母亲的早逝,这些记忆早已模糊,只是伴着相思重复着这些动作时,才开始渐渐地拼凑起那在岁月流逝里渐渐零落的记忆。

  纸鸢终于放上去时,相思清脆的欢呼仿佛让渐渐昏沉的暮色染上了特别的流光。

  我抱着肩,看着沈小枫带着相思在巷道间奔跑,回忆着我幼年时偶尔的欢乐嘻戏,不觉怅然,继而酸楚。

  这小小的女孩,纵然会在富贵中长大,一生衣食无忧,也难免和我一样,成年后越来越抓不住关于母亲的点滴往事。

  正倚着院墙之上出神时,那厢有乞丐托着破钵瘸腿走来,看了片刻快活奔跑的相思,便到我跟前乞讨:“公子行行好,行行好……”

  此地行人素少,我再不晓得怎么有人跑这里来行乞,并且敢和我这样一身乖戾杀机的人行乞。

  纳闷地盯他一眼,我心下已是剧震,面上却不动声色,从袖中摸出一锭五两的银锭,放在他的钵盂中。

  五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足够一户中等人家一两个月的开支了。

  但这乞丐并不惊讶,低头哈腰地说道:“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然后依然瘸着腿,一步拖一步,慢吞吞往巷道以北的方向去了。

  我抬头看时辰已经不早,扬声道:“相思,天都黑了,该回去了!”

  相思恋恋不舍,沈小枫哄道:“你娘亲有事呢,我们先回去吧!”

  相思这才笨拙地慢慢收线。

  我走近沈小枫,低声吩咐道:“派我们家可靠的人跟着那个乞丐,查明他落脚地点,不必惊动,直接过来告诉我。”

  沈小枫忙应了,急急进府中去找人。

  相思的手却不够灵活,冷不防小手指一滑,线辘轱掉落下来,那纸鸢呼呼地又窜了上去。

  听相思惊叫,我忙捉住线,往下一扯时,已把纸鸢拉住。只是用的力大了,那大蝴蝶下方缀的小蝴蝶给扯得脱落开来。

  眼看着大蝴蝶随着线慢慢往回收着,脱落的小蝴蝶却被风一卷,往上空越飞越高了。

  相思看到,已撅着嘴巴叫了起来:“娘亲,小蝴蝶飞走了!飞走了!”

  我收着线,安慰道:“没事,大蝴蝶还在,还是可以放飞到天上去的。”

  相思撅着的嘴巴咧一咧,却扁了起来,“可小蝴蝶飞走了呀?”

  抬眼看那小蝴蝶,早已在赤金的云彩下越飞越高,越飞越远,显然是再也追不回来的了。

  看她要哭,我只得笑道:“没事,若不喜欢这个了,娘亲明天让人去市集上再买一个比这更大更好看的,行不?”

  相思却哭着指了那快要飞得不见踪影的小蝴蝶说道:“可这只小蝴蝶离开了它的娘亲呀!它不知道会飞到哪里去。而且它再也没有娘亲了!”

  我呆了呆,看看手中的大蝴蝶,再看看飘远的小蝴蝶,果然觉得飞走的小蝴蝶孤凄得很,——甚至连我手中的大蝴蝶也是这般地形单影只。

  我默然地握紧相思的手,带她回府。

  相思一路还在看着小蝴蝶消失的方向,一路擦着眼睛,嘴里没完没了地嘟囔着那母女分离的蝴蝶纸鸢,便让我的心情渐渐也如这满天的暮色一样越来越暗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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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小枫在晚膳后才回来,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处地址,距此足有十几里路。

  “是个独门独院的宅第,看着寻常,不过并不是乞丐能进得去的。”

  沈小枫禀道,“但这乞丐一晃身便跳进去了,身手相当好;附近也有人巡守,虽然人不多,但一看便是高手。我们怕打草惊蛇,没敢进去查探。”

  我有些惊讶。

  这乞丐当然不是普通人。

  他分明就是淳于望的心腹侍卫小戚。

  在狸山监守我许多日子,纵然妆扮得巧妙,我又怎会认不出?

  而他上前来向我乞讨,根本就是在刻意告诉我他的存在。

  司徒凌已说了秦府附近出现南梁轸王府的眼线,他的出现不足为奇。

  我甚至可以断定,他和他的同伴,必定为了相思而来。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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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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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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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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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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