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他认为既然要服从命令,就应该从这一方面做起。
剪掉长辫子,做新时代的华人。
可能有人认为清朝人主动剪掉辫子是在辛亥革命期间。
但其实早在辛亥革命前6个月,就有人带头剪掉辫子,而且这个人还是清朝官员,他就是清末海军新军官员程璧光。
在1911年4月,程璧光帅海圻号巡洋舰前往英国参加英王加冕典礼,当舰队进入印度洋后,程璧光突然召集船员,带头剪掉辫子,并要求船员们也剪掉这条“奴隶的象征”。
在清朝统治下,辫子有着很强的政治含义,剪掉辫子是要杀头的,但是作为清朝的官员,程璧光率先剪掉辫子,这意味着此时的清朝实际上已经不能控制新军,清朝已经是名存实亡。
不过现在距离这个时间还很远。
所以苏羽想知道他们这些人愿不愿意服从自己这个命令。
果然。
对于苏羽的这个要求,包括丁伦在内的所有人都面露迟疑。
因为对“发”的遗忘,将近300年的时间里,现在国内的人逐渐遗忘了“发”,反而将剃发留辫当成自己民族固有的习俗加以遵行和维护。
只有像太平天国这样的‘逆贼’,才会蓄发不梳辫子。
现在所以要让他们剪掉辫子,那岂不是说要反抗朝廷,做一个海外逆贼?
众人犹豫了好一会儿。
丁伦小心翼翼问道,“苏兄弟,敢问你和太平天囯可有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他们是他们,我是我。”苏羽道,“难道你们觉得剪掉辫子就是反抗朝廷?”Χiυmъ.cοΜ
众人点头。
不怕他们点头,就怕他们不点头。
因为他们所接受的理念就是必须要留辫子,如果不留辫子就是要杀头。
现在事情反倒好办,如果是要给几百人动员,让他们剪掉辫子,可能会有些困难。
说不定还要假借上帝附身,玩洪秀全那一套。
但只是眼前这十个人,这点问题几乎都完全不能算是问题。
“诸位兄弟,你们想想,我们为什么要流落到美国来当苦力?”苏羽问道。
众人沉默差不多一分钟,才有人回复:
“因为长毛贼造反,民不聊生,所以我们只能来到美国。”
“对,因为逆贼到处横行,要不然我们也不可能来到美国。”
“其实我来美国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听说这里有大钱赚,结果差点没把自己累死。”
“……”
听完众人七嘴八舌的回复。
大概可以分成两派。
一派是被人稀里糊涂骗上船而流落到美国。
另外一派则自认为长毛贼造反,所以他们才不可以背井离乡来到美国。
苏羽叹了口气,“兄弟们,我们之所以来到这里,不是因为长毛贼造反,而是因为朝廷没有给我们活路,如果朝廷给我们活路,你们觉得长毛贼会造反吗?
就是因为京城那位所谓的老佛爷把本来应该装备海军的银子拿去过寿,导致我们被英国人打入国土,让我们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也让我们这些人流落到美国来。
所以,归根结底,正因为朝天如此,才让我们这些人在美国猪狗不如,如果朝廷强大,像英国人那样,美国人还会欺负我们吗?”
众人沉默,但感觉苏羽说得很对。
丁伦道:“所以,我们剪掉辫子是为了反抗朝廷吗?”
“我们现在是在美国啊,就算我们死了,朝廷会为我们撑腰吗?”苏羽反问他。
丁伦不知道怎么回答。
倒是其他人回答:“肯定不会,像我们这些人,朝廷怎么可能会万里迢迢来为我们撑腰。”
“估计我们死在美国,朝廷都不会来看一眼。”
“朝廷从来就没有把我们当人看。”莫家成突然开口道,“当初长毛贼攻打广东的时候,是朝廷的人先带头逃跑。
所以我问问诸位兄弟,这个朝廷什么时候把我们当人看过?又什么时候为我们撑腰过?
老佛爷只会让我们奉献白花花的银子给她过寿,又把我们的银子拿去赔偿那些打入国内的英国人。
所以,我们少爷说了,既然在美国,就要做一个新时代的华人。”
“剪了这根辫子!”
丁伦突然站起身,“兄弟们,我认为苏兄弟说得对,朝廷根本没有把我们当做人看,他们只会喝我们的血,吃我们的肉,所以,我同意苏兄弟的看法,把这根辫子给剪了。”
“我也剪!”
“剪掉这个辫子!”
“剪了!”
“……”
如果是读过书的人,或许煽动比较困难,但这一帮人都是一群苦力。
并非苦力容易煽动,而是他们在美国受尽压迫,只需要一点火花,可能就引爆。
很快,这十个人全部表示愿意剪掉脑袋后面这根长辫子。
苏言点头,道:“诸位兄弟,剪掉辫子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是中国人,因为我们身上流的是华夏五千年的血统,我们只是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
只有我们自己生活得好了,才能孝敬家乡的爹娘,也才能让我们的孩子读得起书。”
“苏兄弟说得对,我们出门在外,不就是为了赚到钱孝敬爹娘,娶妻生子吗?”丁伦应声道,“剪掉辫子影响我们赚钱吗?不影响,但如果不剪掉辫子,我们就只配在铁路上干活的华工。”
“我不是要你们忘本,而是要记住是什么造成我们今天的一切。”苏羽接着道,“如果不是因为朝廷,谁他妈愿意背井离乡来到美国当四等公民?
但我们也不是为了打回国内反抗朝廷,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生活得更好,只有我们生活得好了,才能让其他人也生活得好。”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其实在海外的同胞大都分成很多小团体,而且团体之间还相互看不上。
不过这些暂时有点远,发展根据地才是最关键的。
苏羽找莫家成拿了一把刀递给丁伦。
丁伦第一个就把自己的长辫子割下来,再把刀递给身边的其他人。
趁着大家割辫子的时候,他小声问道:“苏兄弟,你实话跟我说,咱们确定不是为了造反?”
“造反?就咱们这几个人能干嘛?”苏羽叹了口气,“而且现在在美国,咱们造谁的反?”
“当然是美国佬啊。”
“你还真敢想,就凭我们这几个人,别说造反,打个劫都困难。”苏羽道,“不过我倒是有个想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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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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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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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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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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