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吵架。
宋琛穿到新世界以后,简直感觉像是获得了第二次生命,世界虽然陌生,但是他觉得特别畅快,不像以前常常觉得喘不过气来。
适应了新生活和新身份以后,他发现如今他作为宋琛琛,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不好,没钱!
能找到的资产加起来也才几万块,也太少了吧,都不够他买个包!
过惯了好日子的他,怎么能过这种穷鬼的生活!
照了照镜子,也很普通,主要是发型太普通,一看就是十几块钱理发店做的,仔细端详了一下镜子里的自己,五官还是好看的,虽然跟他原来的不能比,但收拾收拾,也是个小帅哥,尤其是皮肤好,很白,身体有点瘦,但好在个头不算矮。
于是他立即去了一家高档理发店,让店里的发型师给他设计了一款新发型,剪完头发他又去逛街,准备买了几身符合他审美的衣服。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脱胎换骨来形容都不过分。
宋琛用手捋了一下头发,觉得现在的自己顺眼多了。
人是顺眼了,可是钱包却扁了。
他就开始想办法赚钱。
他其实知道自己的毛病,太循规蹈矩的工作他做不了,招聘网上看了半天,打算去做销售。
奢侈品的销售,他觉得他很合适,哪个牌子他不了解呀。
认识江北辰,就是在他做香水销售的时候。当时一个客人很龟毛,摆明了就是来蹭小样的,宋琛都眼熟他了,知道他也不会买,又烦他一直试这个试那个,就有点心烦,结果那客人不高兴了,说他态度差,歧视人。
宋琛没吃过苦,干销售就已经够憋气,火爆脾气一下子就被那客人点燃了,俩人对着骂,他骂人不带脏字,但特别狠,眼睛也毒,属于看准了别人心虚什么,就越往对方的那个缺点上怼的人,最后对方骂不过他,直接要伸手打他。手还没落到他脸上,就被旁边一个男客给拦住了。
那人就是江北辰。
照江北辰的话说,他们俩认识,始于一场“英雄救美”。
宋琛一开始和江北辰交往,就是想给自己多留条路,普通男人很少有人用香水,而高档的男士香水,其实顾客经济水平都不会太差。江北辰说喜欢他,要追他,他就想着多了解了解对自己也不是坏事,万一将来自己房租都付不起,还有个可以去的地方,何况江北辰个头高,长的也不赖,很干净的一个男人。
但江北辰对他,用江北辰的话来说,是“一见钟情”。
宋琛并不是特别帅,五官就是路人帅哥的水平,但他穿着黑西装,白衬衫打着黑领带,三七分的斜背头,白白净净瘦瘦高高的往那一站,就“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气质”。
二十几年金尊玉贵养出来的那股劲头,在沦落成为卖香水的灰姑娘以后,平凡的境况配上不平凡的气质,很特别,矛盾又性感,叫江北辰一眼就迷上了。
其实美貌这东西到了一定程度,一般好看和特别好看在吸引人的程度上并没有壁垒,正相反没有了给人的那种遥不可及的感觉以后,追他的人反倒更多了一点。
尽管他再三申明他是个无父无母的穷光蛋,同事们还是一直都认为他是出来体验生活的富二代,没办法,有贵公子的范儿,穿的还都是名牌。
宋琛是不懂他那些同事们的生活态度的,赚那么多钱却还都过的紧巴巴的,没必要呀,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怎么样,他一个同性恋,没有父母要赡养,也不会有老婆孩子,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也没有人能管他,他特别享受如今这个自由自在,独自一人想怎么过怎么过的生活。
江北辰说,宋琛身上最让他着迷的,就是身上那股自由奔放的劲。
“你知道你最让我动心的是哪个时刻么?”
宋琛拿着一罐啤酒,斜眼看他:“哪个时刻?”
“就是和你刚认识不久的时候,有次和你一起去酒吧,玩到凌晨一点多,出来的时候你撒酒疯,拿着酒瓶子在没什么人的大街上走,很闹腾,但是我就是特别喜欢你身上那股劲,说不好,就觉得你这人活的很痛快,自由,又莫名的,很叫人心疼。”
江北辰一路都是好孩子长大的,成绩优异,家境优渥,性格稳重温和,宋琛身上的那些特质大概也是他想要而没有的。他人生中最离经叛道的事,大概就是对宋琛一见钟情,还主动追了他。
宋琛听了他这些话就笑,要亲江北辰的嘴巴,江北辰脸有点红,但是没动。
周围偶尔有路人走过,还偷偷打量他们俩。
这个世界对同性恋没有那么宽容,同性恋大都掖着藏着,宋琛习惯了原来那个同性恋和异性恋没有任何区别的世界,改不了,他也不在乎。
这股洒脱的劲让江北辰也很喜欢,有时候很紧张,但也很兴奋,由着宋琛疯。
宋琛于他而言,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他是特别的,丧丧的又很热情,他简直为他着迷,心甘情愿地做宋琛的提款机。
但是宋琛本人有追求,不肯吃软饭。他原来干销售干了一阵,后来受不了气,辞职了,开始搞直播。
正好赶上直播的东风,他见多识广,什么都懂一点,嘴皮子利索,胆子又大,又是个从不掩饰的同性恋,各种标签加在他身上,他很快就小有名气了。
宋琛觉得他火的刚刚好,能养活自己,又不至于太有名气,赚了钱他就到处跑,有时候坐飞机跑到千里之外,就为了吃当地的一样特色美食,或者去体验一个网上很火的民宿。这些反过来又给他的小视频提供了许多素材,宋琛琛过的自由自在。
倒是江北辰,因为身兼要职,不能经常跟着宋琛出门。即便宋琛放言:“你放心,我宋琛不是朝三暮四的人,比你想的要忠诚。”但是江北辰一开始还是担心他会跑。
因为宋琛看起来很爱玩,就是那种标准的“坏男人”,朋友也多,去个酒吧都能认识很多朋友。
不过后来他发现,宋琛虽然爱玩,但骨子里其实很专一,确实不会乱来,跟他上床的时候要死要活的,一口一个“老公我好爱你”,江北辰觉得他还是很爱自己的。
两个人在一起,互相影响,江北辰不再那么死板,宋琛也慢慢地不再那么喜欢出去浪,俩人在日常的相处当中,渐渐找到了一个很和谐的点。
宋琛说他要结婚,江北辰就带他去国外结婚。
不过他们俩的感情也不算完全一帆风顺。江北辰家境特别好,家里是有权有势的人家。江北辰虽然不是独子,但江家人也不可能同意他们俩在一起,江北辰出柜那几年,和家里闹的特别不愉快。宋琛琛那个挺厉害的婆婆还专门跑过来堵过他,奈何不是宋琛的对手。
宋琛可不是那种要讨婆婆开心的小媳妇,江母一句话,他能顶十句,气的江母差点晕过去,来了几趟都没落到一点便宜。
宋琛其实也难受,不想叫江北辰夹在中间为难,提过分手,结果江北辰眼睛通红地看他,一根一根地抽烟,就是不说话,大半夜把他狠狠操了一顿,从此以后宋琛就没再提过分手的事。
“那我可给你机会了,”宋琛说:“我宋琛这辈子只会成为鳏夫,不会成为离婚人士。”
江北辰说:“我跟你结婚的时候我就想好了,这辈子都不会跟你离婚。”
因为从小的人生际遇,宋琛其实不大容易相信人,即便在这个世界上,他也只相信江北辰。
人在这世上,总要有一个无条件相信的人,人生才会没有那么孤独艰难。
最后还是江家做出了妥协,没办法,儿子是亲儿子,血缘在那儿摆着,怎么可能不要。何况江北辰有个哥哥,早就结婚生子,江家的产业不缺继承人。他们在一起的大概第七个年头,春节回了一趟江北辰的老家。宋琛也做出了让步,在江家表现优异,和“婆家”的矛盾算是缓和了很多。
江北辰很感激他,宋琛倒是无所谓,他从小就会做戏,讨长辈欢心,那是他的拿手绝活好不好。江家那老太太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
果不其然,江太太第二年去他们的城市玩,宋琛作陪,一周下来,江太太就“小琛小琛”地叫了。
有了家庭的认可,他们俩的感情更稳固了。
江北辰虽然出身富裕,但是性格稳重,爱情和婚姻观念传统,是个负责任的好男人,就是缺一点情趣,嘴巴也不够甜,宋琛就正好反过来,性格肆意张扬,嘴巴甜,会来事,江太太后来反而更喜欢他一些,有时候有什么话要对江北辰说,也都是让宋琛传。打电话也是打到宋琛那边多。
宋琛不大相信人,喜欢封闭自己的内心,因为江北辰的影响,也开始渐渐打开心扉接受这家人。他很庆幸自己遇到了江北辰,体会到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活的有温度,像个真实的人。
这个世界终究和那个世界是不一样的,但是江北辰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牵他的手,很宠他,说希望他七老八十,还是现在这个性格,不要被这世界拘束。
这是平凡人能有的,最不平凡的幸福。
愿大家都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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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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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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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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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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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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