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宋琛,赵太太的感情是非常复杂的,经历了很多变化。
在宋琛刚入赵家的时候,她对宋琛只是面子上过的去而已,私下里非常冷漠,只因为当时都传,说宋琛是赵云刚在外头的私生子。
听的多了,赵太太自己也开始怀疑了,一个赵近东已经够她气的,再添一个宋琛,她简直要爆炸啦。
她和赵云刚再婚,适合的元素要远大于感情,回头草能有多少味道,只算得上相敬如宾。往回想赵云刚对宋琛生母的态度,那似乎确实热络殷勤。而赵云刚对宋琛,可以说是很宠爱了,常说他眉眼好看,很像他母亲。宋琛的母亲郁华,是出了名的美女。
她就担心呀,所以刻意纵容宋琛的坏脾气,对外打着“别人家的孩子不好管”的旗号,实则巴不得宋琛成个纨绔子弟,一事无成最好,省的跟她儿子争权夺利。
不过这一切在赵云刚提出要在儿子里头给宋琛选个结婚对象的时候彻底变了,她才知道自己这些年是想多了,既然赵云刚有这打算,那宋琛就绝不可能是他的私生子了,他不可能让自己的儿子搞乱轮呀。
赵太太反而心生了很多愧意,对宋琛比以前好多了。
好多了,但也没完全好,因为家里的不安分,都是宋琛引起的。
他是和老二结婚了,可是老大老三老四,都还惦着他呢。
一不小心就要爆出来家丑,赵太太对这个祸水的感情,可谓复杂。
说真的,宋琛这种当儿子来养也就还好,无非是纨绔一点,当儿媳妇,那是真不合适,赵太太从一开始,就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跟宋琛走太近了。
但是她也从来没有开口要求过他们离宋琛远一点,不要对他那么好……因为宋琛是她老公赵云刚的心头宝呀。
赵云刚有四个亲生儿子,但他在这四个儿子跟前都是严父,唯独对宋琛宠爱无比,近乎溺爱。
“你爸听说你受伤了,连夜就要赶回来,我跟他说,你已经醒了,没什么大碍,他在谈一桩大生意,还是等谈完了再回来。”赵太太和气地对宋琛说。
“他给我打过电话了。”宋琛说。
赵太太就笑了笑,说:“你几个哥哥,都给你带了什么宝贝?”
语气略有些酸酸的,是酸甜苦辣的感觉。
宋琛听到这个,小脸就有了光辉。
“大哥送了我一块表,三哥给我一个核桃,四……”
“核桃?”赵太太愣了一下。
宋琛就从床头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小盒子,说:“他说是文玩核桃。”
赵太太心中了然,她就说嘛,老三花花肠子那么多,送东西怎么可能只送个核桃。
核桃和文玩核桃,差俩字却天差地别。
文玩核桃,从万千核桃里挑出一对重量模样相当,纹理相似的,经过能工巧匠的雕琢,凑成一对用于把玩。
赵宝涛送的这一对,48水龙纹的五棱核桃,要比寻常核桃大的多,估计得好几万。
赵太太强颜欢笑,问:“老四呢?”
“四哥给了我一串手串。”
宋琛说着又拿出来一个盒子给赵太太看。
说实在话,他也很激动,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些宝贝,外行看热闹,可他光看外表就知道价值不菲,尤其这个手串,光泽鲜美油亮。
赵太太一看,都快要笑不出来了。
那是一串血龙木手串,那品相,好像比她过生日的时候,老四送她的那一串还要好。
“挺好的。”赵太太呵呵笑:“你们从小一块长大,亲兄弟似的,这都是兄弟情谊。”
也不知道是在警醒宋琛,还是在自我安慰。
赵太太午饭都没吃,气饱了。陈嫂抿着嘴唇,说:“要我说,他们送这么多好东西,都没送到点子上,都还不如近东的一盆多肉。”
赵太太闻言就从床上坐了起来,乌发蓬松垂下来,竟也有一种富态的美感:“多肉?”
看来这老二是越来越敷衍了,别的兄弟都送那么贵重的礼物,他身为宋琛的爱人,竟然送一盆多肉??
“太太,你不爱花草不知道,这多肉可不是你想的那样都是几块几十块一盆的,它也有好坏,近东送小琛的,是白皮月界。”
赵太太是不懂花草,不过听这名字就不便宜,还挺美。
“怎么没听小琛提?”
“估计是不知道吧,近东直接让人放到花房里了,估计没告诉他。”
“他这不是诚心送,不过是做做样子给先生看而已,万一先生问起来,他也送了。”
陈嫂就笑了,说:“所以说他聪明呢,懂得投其所好,小琛最好的不就是花花草草的。”
赵太太冷笑一声,又躺了下来,得,她更饱了,晚饭也不用吃了。
赵家几兄弟都有工作在身,在家呆了半天就都回到各自岗位上去了。他们走了以后,倒是不断地有亲戚朋友过来看宋琛了。
赵家是A城豪门,但算是富一代,所以亲戚朋友哪个阶层的都有,这次来的除了平时常走动的以外,还有些头一次来的,除了想看看赵氏庄园的幽深阔气,就是想看看宋琛。
宋琛,A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经常在社交软件上炫富晒美,扬的虽然是恶名,但耐不住人好看,烈火鲜花,除了烈火一样的性子,就是鲜花一样的外表。都说他真人帅的发光。
但宋琛闭门谢客了,不见人。
他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老头疼,检查了也没检查出什么毛病,看赵太太那眼神,还怀疑他是故意作呢。
没办法,不止赵近东一个人觉得他爱装病闹脾气。
一个人躺在床上玩手机,忽然感觉房门开了一条缝,有人躲在那里看。宋琛琛就有点紧张。
他最近只要见外人,就很容易头疼。
“谁?”
房门就立即合上了,不一会外头传来了隐隐约约的说话声,他瘸着腿一拐一拐地走到房门口,听见外头议论说:“宋家的那个孤儿就是他啊?”
“比那电影明星还好看,那脸怎么那么小,有巴掌大嘛,那小鼻子小嘴的……”
他就推开门看了一眼。
外头叽叽喳喳的几个人立即扭头看了过来,其中有个年轻女孩子,看着他都呆了。
宋琛纳闷了好一会,朝她们点了一下头,赶紧又把房门合上了。
我曹,这么多人,他要再头疼起来,得疼死他吧!
外头却像是突然炸了锅,传出什么“怎么这么帅”之类的话,听的他愣了半天,突然明白了。
他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为了突出宋琛的盛世美颜,经常用的桥段就是,“看呆了”,“被他的美貌震惊”等等,读者反响也很好,说“又雷又苏”。
话说回来,他都还没有仔细看过自己如今的样子,当不当得起他当初写的神仙颜值。
回到床上摸到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了一眼。
苹果的前置摄像头里都依然经得住考验的一张脸!!
“宋琛最出彩的是眉眼,眉是剑眉,长而飞扬,有少年意气,他五官生的柔和,美却不娘,反而有清贵之气,靠的是一双入鬓长眉,尤其眼睛睁开的时候,有迫人的光彩。”
他左看看,右看看,心脏扑通直跳,对着镜子做个鬼脸,做鬼脸都那么好看!
他对着镜子招招手,确定这镜子里的就是他。
我曹,这个赵近东是瞎眼了吧,这么美的受,他都无动于衷!这简直是一张做什么都能被原谅的脸嘛!
因为太好看,所以更让他觉得不真实。但也因为此,穿越的惊慌和迷茫感觉反而淡了,他就像是跑到影视城去演电视了一样,或者是在做梦,反而勾起了他的兴奋和新鲜感。
一觉醒来,又美又富,还能演一回别人,过过阔少的瘾!
最主要还是恶魔阔少的人设,新鲜刺激有挑战性,充满了疯狂又肆意的爽感。
“除了美貌和金钱,我什么都没有。”
想到这句装逼台词,他简直要笑出声!
不过眼下他得先琢磨琢磨,他这一见人就会突然眩晕头痛的原因是什么。
他以前也看过穿书文,好像有些文里必须得走剧情,剧情写了什么,自己就得做什么,他记得他看过一个略羞耻的穿书文,被迫走剧情,又是闻内裤,又是洗花瓣澡的。
不过他穿的是《离婚》最新章节,他也就才写到纵火事件。
王妈给他送吃的的时候,他不过笑着礼貌性的说了声谢谢,就感觉头痛欲裂一阵眩晕,如此几次以后,他就摸索出规则来了。
他是不需要被迫走剧情,但他不能崩人设。
宋琛是什么人设?
恶魔阔少呀,他怎么可能会对照顾他的王妈动不动就说谢谢,还笑眯眯的!
他穿过来以后,性格骤变,这人设就崩了,这是不合逻辑的,他只能日积月累,慢慢改人设,争取变化的循序渐进自然流畅!
不过好在他本人的性格既和宋琛不同,又相同,与其说他们俩是两个人,不如说是一个人的两面。
现代社会,人好像都是有两面的。一面应对社会,一面藏在心里。他在写宋琛的时候,把他想做不能做的,不敢做的,不会做的,统统写了出来,可以说倾注了他的许多疯狂和浪漫,承载他很多幻想,平凡人没有的戏剧化人生。
根据自己多年的看文经验,但凡他当初白纸黑字写出来的,不管是回复读者的评论也好,设计好的大纲也好,总之只要有写出来的,估计都要执行。
那他就不是一点剧情都不用走了,他虽然才写到失火,但下一段剧情大纲他已经提前写出来了。
大闹办公室,怒扇小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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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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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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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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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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