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周六晚上,和川室友回家了,其他室友商量着晚上一起出去搓一顿,黎萌突然想起来马一枫的信息,打开手机一看时间,马上就到六点了。我没有回复他,他还会来吗?她心不在焉地听着室友们讨论要去哪里吃饭,直到宿舍长招呼她,“黎萌,走啊,吃饭去”。黎萌才换下了睡衣,匆忙理了理头发。Χiυmъ.cοΜ
她们几个活蹦乱跳地一起走出宿舍楼,黎萌看到台阶边有一个玉树临风的孤影,是他,他真的来了,黎萌有些意外,又觉得好像也在意料之中,她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瞬间加速,快要窒息了。她只好硬着头皮又走了两步,千万别看到我啊!别看到我!她在心里念叨着。
这时,眼尖的室友眼镜妹妹也看到了马一枫,“姐妹们,快看,这不是追我们黎萌的那个马蜂窝帅哥吗?”眼镜小妹故意抬高嗓门说。五双眼睛一齐看向马一枫,马一枫转头跟她们挥挥手,用炙热的目光和黎萌对视了几秒钟。
“你们是准备一起去吃饭吗?今天我来请客!别客气!”马一枫真诚地说道。
“我们才不要当电灯泡呢!黎萌,你快跟他走吧!”大大咧咧的南方妹子捂着嘴坏笑着说。
“对啊,我们几个姐妹还想要好好聊聊天呢!”眼镜妹妹故作嫌弃状。
“黎萌,你去吧!”宿舍长说。
黎萌被室友们连推带搡地送到马一枫身边,然后她们拉拉扯扯地纷纷快步走了。
黎萌脸都囧红了,她目送着室友们离开,她们回头和她做了做鬼脸。“我,我,我以为你不会来,你来了怎么也没说一声?”
“我就是想来看看有没有缘分见到你,多日不见,我很想你。”马一枫眼里露出了一丝坚定,黎萌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怕自己被他眼里的熊熊烈火烧着了,“再给我点时间,马一枫,我现在真的不想谈恋爱,可能是我还不确定有没有喜欢上你吧!”
“好,我等你。”“要不你先跟我多接触几次试一试,你还需要多了解我,那我们去吃饭好吗?”
黎萌的脚已不听使唤,不自觉地跟着马一枫走向了食堂。
食堂楼顶的露天餐馆虽然有点简陋,但是却很有意境。
和川的冬季也不暖和,还是很湿凉的,风吹得塑料遮阳棚呼呼作响。黎萌穿了件薄毛衣又套了件风衣,还是差点被这顶楼的风吹透了。马一枫为瑟瑟发抖的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有那么一瞬间,黎萌觉得很需要有个男朋友照顾自己。
他们两个人点了两个家常菜和一例汤,身边有个男生在,就像冬夜里多了这碗暖汤,黎萌把汤送到嘴里,心里想着。
回到宿舍,室友们都围上来八卦黎萌,“怎么样?你们到底在没在一起呀?”“没有啊!”黎萌无奈地说。“就没发生点什么吗?”“No”,黎萌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最后,室友们没趣地散开了。
是一见钟情还是一吻定情呢?黎萌好像满脑袋都是马一枫的身影。但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拒绝他,他越是靠近,她就越想远离。可能高瀚的出现也蒙蔽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高瀚是很普通、很真实的一个男生,并不会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他,但是在他身边的人都不会觉得累,他会欣赏别人所有的优点,接纳别人所有的小缺点。
睡前黎萌收到了高瀚的信息,他说白天只要他先去了图书馆都会帮她占座,这样她上完课就可以直接来老位置上自习了。
第二天去图书馆的路上,一个女孩塞给黎萌一张附带报名表的宣传单,原来是校园英文歌比赛报名开始了,黎萌拿着传单走进图书馆,想了想还是填满了报名表。高瀚到她桌前看到了这张表,便主动提出下午陪她一起去报名。
两天后,高瀚送给黎萌一只公仔、一盒润喉糖,为她练歌和参加比赛鼓劲。黎萌申请参赛的事连室友都不知道,只有高瀚知道,因为她并没有把握能成功通过初赛。黎萌的嗓音很甜,音域很宽,音准和乐感也很好,但并没有掌握什么唱歌技巧,只是听起来还蛮好听的。
比赛那天,也只有高瀚陪着她。黎萌唱了一首“GodIsAGirl”,收获了好多掌声,却没有进入复赛。“你唱歌可真好听啊!”学生会的一个姐姐说。这场比赛中真的是高手如云,黎萌看在眼里,听在耳里,因此一点也不觉得有挫败感。
王潘潘修养身体的这段时间和黎萌都快断了联系了,就连学校她都不怎么去了,学院里对她有好感的男生也都快把她忘记了。王潘潘不愿意逃课挂科,也不甘心被遗忘,她卖了小公寓,马上搬回宿舍住了一段日子。告别了过去,调整好自己后,她又换了一套新公寓。
她现在已经是个有钱的女学生了,便不再着急找男朋友了。
一天,王潘潘约了黎萌去看电影,顺便了解些她的近况。在吃晚饭的时候,黎萌又把心底的秘密和闺蜜和盘托出了,与马一枫的初吻,在马一枫和高瀚两个人之间的纠结,黎萌全部都一吐为快。而王潘潘对自己身上近期所发生的一切却只字未提,只撒谎说自己打工太累了,都影响学业了,实在干不动了,所以辞掉了一份兼职。
王潘潘告诉黎萌:“如果是我的话当然选马一枫了,他是帅哥,而且还喜欢我,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啊!”其实王潘潘早已总结出来,像高瀚这样的男人才是更可靠的。她多么希望黎萌也能在感情问题上大大小小、多多少少遭一遭罪啊!
黎萌记下了王潘潘所说的话,她一直信任王潘潘,自然愿意相信她所有的话,王潘潘的言语也总是能在无形中影响到她。最主要的是,王潘潘总能顺着黎萌的心思提建议,让她消除了许多心里本有的顾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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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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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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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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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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