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的期限快到了,曹明俊并没有提出分手,王潘潘已占据了他的心,哪怕异地四年,他也心甘情愿。
可是王潘潘却想遵守承诺,因为在这段说短不短、说长不长的时间里,心理年龄三十多岁的她早已摸透了曹明俊的为人。曹明俊不是那种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他爱自己胜过爱一切,精于算计,极端大男子主义,还特别自恋,和自己古代的夫君不相上下,自己就是为了躲避他才逃离那个世界来到现代的,爱是一回事,婚姻是另一回事。再说自己有那么爱他吗?当初不也是为了不想让黎萌得到他而先下手的吗?
明知道最终不会有结果,王潘潘却真的舍不得他,这个男人太帅太有魅力了,也不知道大学里还能不能遇到这样的帅哥。而且两个人这么亲密,又怎能那么容易地说分开就分开?于是,王潘潘把问题推给了曹明俊,“亲爱的,两个月了,我就要去外地上大学了,我们怎么办?”“潘潘,我爱你,我们永远不分开好不好!不就是四年嘛!再远都不怕,我等着你,不是还有寒暑假吗?我们还可以见面的,我有钱了也会买票去看你的。”
告别那天,曹明俊送王潘潘去了火车站,他们紧紧相拥,相互叮嘱许久,身边走过了很多返校的学生。
黎萌父母双双送她一路飞往和川,和川是一个美丽的海边城市,与干冷的北方不同,去到那里你便会爱上它的浪漫。父母帮她在宿舍安顿好,也算是心里踏实了,临别时,父亲严肃地警告她:“给你的生活费比一般孩子多一些,你可不许养软饭男啊!”
和川大学的农村孩子是城市孩子数量的好几倍,对于黎萌这样从小生活在城市养尊处优的女孩子来说,自然有点不适应,还好同宿舍来自城市的孩子多一些。Χiυmъ.cοΜ
上大学之前,母亲领黎萌去买了很多新衣服,在班里,黎萌成了衣服裙子最多、最入时的女孩。以前那个小可爱在这个南方滨海城市也不显得多小巧玲珑了,黎萌的五官本来就精致到没有任何瑕疵,即使依然不爱化妆,她反倒更显得有一种清清爽爽的美。
新生入学后有个校学生会竞选,那天黎萌为表重视化了个淡妆去参加,一上台、一开口,在座的老师、学长、学姐和同级新生都注意到了这个天生丽质、聪慧过人的小姑娘,她成功竞选上了学习部干事,并被同学们私下里评作了校花。
由于文娱部竞争太激烈,王潘潘没有在入选名单里,她只得又回到外语学院去参加了竞选,这次她成为了本院的文娱部干事。
哼,她不就是长了一张乖巧的脸吗?到南方她就这么吃得开了!我要让她现在有多得意以后就跌得有多惨。王潘潘气得发狂,这个时候黎萌又和她拉开差距了,黎萌一下子进了校学生会,变身成为了校花,家里条件还好,不需要考虑金钱问题,而自己呢?院学生会比她低了一截,曹明俊也不在身边了,又没有了依赖,生活费也不够,只得做个家教并出去再打个零工。
由于形象好气质佳,还会唱歌跳舞,王潘潘获得了一份课余时间到别墅里去辅导一个初中女孩的工作,还有一份晚上在校门口小KTV当服务员的工作。
王潘潘一边和曹明俊用电话谈着异地恋,一边在学校这边搜索着有钱的男孩子,她越来越觉得钱财更重要。高富帅哪那么易得,大学美女找对象哪有不看对方颜值的,长得不好看的男生她们又哪里看得上。王潘潘整整一个月都没有发现这样的目标,大学里居然连一个低颜值的“土豪”都碰不到。
王潘潘每周五晚上都去给那个初中女孩作辅导,要在她家里连住两天,全程看着她写作业。一个月来,年过三旬的女主人都在家,她们常一起在餐桌上吃饭,或在沙发上闲聊。据说这家的男主人平时很少回家,这段时间王潘潘在的时候也就只见过他一次,大约有四十岁左右的模样。
一天,王潘潘还是照常来做家教,可是这天女主人不在,据保姆说是娘家有事要回去几天。没想到晚饭过后,男主人回来了。他从头到脚上下打量着王潘潘,然后和王潘潘打了招呼、寒暄一番,又谈了一点孩子的事情。
晚上王潘潘穿着睡裙起夜去洗手间,看到他还开着灯坐在客厅里看电视,顿时吓了一跳。王潘潘本来就是个大美女,一条睡裙更能显出她的魔鬼身段,男主人目不转睛地直盯着她看。王潘潘当然注意到了他看她的神色,心里便有了谱,这个男人肯定是喜欢她。她走出洗手间又回头望着他匆匆一笑,男人把这些都看在眼里了,过了几分钟,男人关了电视,走上楼去,轻轻推开王潘潘的卧房门……
第二天晚上,男人还是如期来到王潘潘住的那间卧室,他把一张银行卡和一把钥匙直接拍在桌子上,“这是我的大额信用卡,以后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吧!我在外面有个小公寓,以后你就住那里,你的家教下半学期就不要做了。我也是有条件的,不到一年你可不许从公寓里搬走。”
他们并没有在女主人面前露出马脚,女主人待她如初,把她当作了妹妹。一个学期结束,王潘潘提出下学期自己要复习考四级,没有时间再过来了,并为她介绍了一个同学来继续做女孩的家教,女主人还很是感激。这都是后话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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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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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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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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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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