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林水生只是应了一声,头都没抬,等齐招娣走了,这才抬头轻轻叹了一口气,继续吃东西。
姜天华将这些都看在眼里,但也没有说什么,易家的事情如果有愿意跟她讲,那她就听,没有人愿意讲,那就算了。
饭后大家还在干活,易子雪与林水生先回家去,她们还要回家蒸馒头,最近都是一干干半宿,姜天华这边今天有帮忙的,也干了不少。
等人走差不多,林二妞才走到姜天华身边小声说:“天华,今天小婶就在你身边多说几句,你也好有个心里准备。”
“好的小婶。”姜天华直觉她要讲关于齐招娣的事情。
林二妞又看了一眼见身边没有人,这才在姜天华耳边小声说:“今天你二婶说自己不饿想带回家,那是想着你会不会开口再给她一碗带回去,你可千万不能开这个口,你二婶这个人……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姜天华又不是真的十八岁,再说了,前世的人情冷暖她也看了不少,自然懂齐招娣那一点点小心思,“小婶放心,我知道。”
“你年纪小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林二妞是心疼姜天华,最后又大致讲了一些,听得姜天华有些瞠目结舌。
齐招娣一听这名字就能知道她娘家那边生的多是女儿,可见是想要个男娃,从小在那样的环境下长大,所以齐招娣也是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想法。
可是以说她拿女孩儿不当人看。
齐招娣嫁到易家后,刚开始的几年生的也确实是女儿,一连生了三个女儿齐招娣有些急了,家里经常是鸡飞狗跳的,几个妯娌之间的关系也不好。
林水生以前能压住这些儿媳妇,但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压太久会反,有一次家里闹得挺凶,林水生被气病了,易富贵不干了,他心疼自己媳妇,干脆就直接分家,也不管几个孩子过怎么样。
在易家村没有非要跟着大儿子或者小儿子过的说法,都是老人自己选择,林水生与林二妞娘家都是一个村子里的,两人关系又好,易富贵就选择了和小儿子一起过。
分家后的第一年齐招娣又生了一个女儿,结果……这个女儿生下来没几天就夭折了,接连又是两个,同样的也是夭折了。
等分家后生第四个时,林水生上了心,就怕孩子又留不住,她倒不嫌弃儿媳妇只生女儿,总归都是易家的孩子。
然后林水生就发现了问题,齐招娣生了孩子以后竟然将孩子直接溺死了,林水生知道后特别生气,直接让二儿子易有钱休妻。
林水生向来都是好性子,能说出来让儿子休妻,可见人是真的特别生气,也是齐招娣做的事情,有些让人难以想象。
易有钱知道了,上面又有父母压着,就打算真休妻,齐招娣就开始哭求,说自己错了,最后那场闹剧是在齐招娣的三女儿失踪结束的。
齐招娣家最小的老三,也是分家前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在家里很不受人待见,那段时间家里天天哭哭啼啼,孩子失踪了,易家人就开始找孩子。
孩子没找到,齐招娣家的大女儿与二女儿又求情,最后林水生才同意她留下,不过也说了,要么就不要生了,如果生了孩子再溺死就要齐招娣去坐牢。
这事儿过了一年多,齐招娣又怀上了,这次她再也不敢作妖,林水生天天都盯着,后来生了一个儿子,齐招娣这才像活过来一样,不过每天对儿子的溺爱太过。
“你这生意能赚钱,怕是你二婶和三婶都有想法,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你二婶之前做的也就这件错事,外人都不知道,因为是家丑,压的严,但接二连三的夭折孩子,村里的疯言疯语也不少。”
姜天华还是怪心疼走丢的那个孩子,“后来没有再找过那个孩子吗?”
“开始找过,后来他们生了儿子,那里还能想得起女儿,有时候你爷爷还托人打听一下,不过时间太久了,只怕那么小的孩子,也很难活下来。”ωωω.χΙυΜЬ.Cǒm
姜天华明白林二妞跟自己讲这些,恐怕也是想让她有个心里准备,“小婶放心,我有分寸。”
生意越来越好,她以后可能会招人,齐招娣那样性子,是从小就养成的,想改过来恐怕难,至于二叔家的儿子那估计也被养歪了。
不过这事儿倒是给了她一个提醒,这村子里的女孩儿,似乎都不怎么受重视。
接下来姜天华每天依旧出去做生意,而家里林水生就带着人继续做粉,齐招娣家依旧是齐招娣自己来,陈香兰那边第一天是陈香兰来,第二天就带着她的几个孩子也过来了,大的能干活,小的就当玩了。
易立新在养了好些天后,终于可以去学堂了,这天是易立新要去上堂的日子,姜天华因为要去镇上早,所以就拜托了易富贵。
送自己孙子去学堂,易富贵很乐意呀,于是早上吃过饭,就带着易立新往镇上去,走在路上易立新还挺兴奋的,也是第一次跟自己爷爷说东说西的。
易富贵很少跟这个孩子接触,听着孩子说话,能感觉到他欢喜的心情,自己心情也很好,但不忘说一句,“立新,你要记住,今天你能去学堂,都是你嫂子拼出来的,以后可要好好孝顺你嫂子。”
“爷,您放心,我知道的,以后等我有出息,也好好孝顺您和奶。”
“哈哈哈,好。”
易立新上午被送去学堂,下午就去街上找嫂子,小叔,小婶然后一起回家,上学堂第一天晚上,姜天华就让他将学的知识讲一遍,正好自己也学学。
四个围在一起,之前姜天华做的那两个泥柱子,上面放的就是平常做生意,板车上用的那个长木板,客人用来吃饭的,晚上回来擦干净,可以当个桌子学习,就是窄了些。
“咱们先凑合凑合,过几天咱买套桌椅。”姜天华认真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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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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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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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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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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