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天华伸手轻轻拍了拍她,“只要一天没成亲,事情就不算是成了,别担心。”
“恩。”
易立林在亲娘去世之后,就一直是易立桐在带,后来姜天华进门管她们,所以易立林对长姐,长嫂的感情都很深。
刚才猛然间听到有人向易立桐提亲,她挺不开心,想到自家姐姐出嫁就难受。
几人边说着事儿,边干活,很快猪草打好就回来,今天钱氏许是开心,早早就做好了午饭,她们回去时刚刚做好。wWW.ΧìǔΜЬ.CǒΜ
一家人坐在桌前吃饭,钱氏不停说着那家人的好,“在镇上,家里有一个哥哥,在铺子当掌柜,一家子就供这么这一个读书人,能看上立桐,倒是立桐的福气。”
易立桐低垂着脑袋,默默吃饭,也不回应,易立林时不时偷偷翻个白眼,也不出声,只有易甜田气得快要将手上的筷子捏断。
这么好的条件,竟然看上易立桐那个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女人,真是太让人生气了。
易有福挺开心,还不忘记对钱氏交代,“这条件挺好的,今天虽然已经订了这门亲事,回头你悄悄去打听一下,看看对方的品行。”
“这还用您说,我早就想好啦,明天就去镇上打听一下,到底是我们女儿出嫁,这件事情要慎重的。”钱氏脸上堆满笑容,心里气得要死。
对方条件当真听说很好。
姜天华向来话少,今天倒是破天荒,开口问道:“娘,对方姓什么呀?是读书人,家又住镇上,这条件好,别说咱们这样的村子,就是镇上怕是也有不少人家想将姑娘嫁过去吧。”
“就是说呢,不过咱家立桐性子好,对方在镇上见过几次立桐就有想法,后来打听到消息,这才上门提亲的。”钱氏心里很酸,可是脸上却依旧笑着。
姜天华又问了一句,“叫什么呀?”
“叫何墨。”钱氏说完又补充道:“明儿我就叫人去打听打听,想必人品应该是不错的。”
易有福也轻轻点头,“恩。”
这话就到头了,饭桌上也没人再说话,全都沉默吃饭,各怀心思,唯有……姜天华感觉后背发凉。
何墨,镇子上人,读书的。
原主喜欢的那个书生也叫何墨,上次在林子里还想对她用强的那个,不能是同一个人吧。
忐忑中吃过饭,下午姜天华就开始对易立桐洗脑,她怕小女孩儿受不住诱惑,现在已经开始对男方抱希望。
万一……真的是与原主搞一起的那个何墨,这事儿说什么也不能成,她还是要提前打预防针。
“小桐,何家条件那么好,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你先不要报希望,万一不成……到时候就麻烦了。”姜天华说。
易立桐点头,温柔道:“嫂子放心吧,我总感觉这事儿不对。”
姜天华欣慰的看着易立桐,“这就对了,条件太好,总归让人不踏实。”
“恩。”易立桐确实不太敢接着。
易立桐这边没事儿,姜天华就将自己的袪斑膏装好,然后心中盘算着什么时候去镇上李家。
家里那边易甜田母女两个也在说着话。
“娘,对方条件那么好,怎么就偏偏看上易立桐了,您真要将她嫁过去?”易甜田是各种不服气。
钱氏也皱眉想着问题,“这事儿挺怪的,平日里易立桐去镇上的机会不多,而且小寡妇有句话说的对,男方条件这么好,别说村里,就是镇上都有不少人想要将女儿嫁过去,哪里能轮到易立桐。”
易甜田还是不开心,“可事情不是已经订了?”她还想见见这们何家的读书人,如果对方能看上她就好了。
知女莫若母,钱氏自是看出易甜田的想法,不过她也不阻止,这么好的儿郎,自然是将亲生女儿嫁过去更好,这样她在易家的话语权也能更多一些。
“一日没成亲这事儿就不算成,就算下聘后也有事情黄的。”
“丽丽在吗?”门外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钱氏一听就知道是钱月珍忙迎出去,“表嫂来啦,快进来坐。”
钱月珍边往里走,看到易甜田站在一边,忍不住夸了两句,“甜田这孩子真是越长越水灵,怪好看的。”
被人夸赞易甜田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去,紧跟着她就默默退出去。
没有孩子在,钱月珍也不夸人,小声在钱氏耳边问,“听说你家立桐定了镇上的一个书生?”
“表嫂怎么知道?”钱氏挺诧异,昨天才订的事情,因为有私心,她也没有刻意出去说,这消息传得挺快。
钱月珍摆手,“这孩子与我家有文是同窗,两人关系挺好,所以他家昨天托媒上门提亲的事情我知道。”
“有文的同窗?”钱氏很惊讶,因为她与钱月珍关系好,便直接开口问,“那你今天过来是?”
“我就过来跟你讲讲,这家条件还行,那孩子也不错,这事儿就成了吧。”
“恩?”钱氏皱眉,条件不错,孩子也不错,这般好的条件,她就更不能让易立桐嫁过去。
钱月珍了解钱氏,于是小声说:“实不相瞒,今天儿我是受那孩子之托过来的,他说这事儿若成了,定孝敬你这个岳母银子。”
钱氏挺心动,不过在利益面前,她还是想选择自己女儿,“表嫂,不是我说,条件这么好,你怎么不将甜田介绍过去?甜田这孩子孝顺,她过得好,也不会忘记你这个表婶的。”
“那孩子人跟有文同岁二十四,你家甜田才十三,你舍得?”钱月珍看她,“你家年纪符合的也就立桐,总不能让那个寡妇嫁过去吧。”
“这自是不行。”钱氏下意识回答,“不过这年纪倒是也没什么,甜田年纪虽小,但比较懂事儿。”
钱月珍也在想着换人的可能,但想到出门前儿子叮嘱,她还是小声说:“你可想好了,那家条件不错,怕是以后家里会纳小妾,你舍得甜田与别的女人天天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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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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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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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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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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