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何以爱而生>第四十六章
  和许云慧道别后,沈青直接坐地铁来到程氏企业的大厦,正好是下班时间。

  刚到大厦门口,sammy就看见她,立即笑着标志性大白牙迎过来。他说是程游算好时间让他在这等着沈青的,还顺便拍了一下程游算得精准的马屁。

  沈青好笑,现在是下班时间,当然算得准。她逗sammy:“为什么每次这种无足轻重的事情,都是你来,每次要出差啊,公务啊,就是陈姐?”

  “陈姐是一秘,我是二秘,”sammy尴尬地笑,“这中间自然是有点小小的区别。”

  “哦~”沈青装作不开心,“所以接我是无足轻重的事。”

  “不不不,”sammy果然上钩,着急解释,“接您当然是很重要的事,要不然就直接叫前台和保安了。”

  沈青抿嘴笑,电梯门这时打开,程游站在外面,应该是在等她。

  “什么事这么开心?”他说着,斜了一眼sammy。sammy满脸委屈地关上电梯,下到自己的公办楼层。

  沈青向程游简单解释了刚才的事,程游也笑,说:“sammy是哈佛毕业的工商管理硕士,某种程度上来说,学术研究比我还要高上一筹。”

  “啊?”沈青心虚道,“那我刚刚岂不是误会他了?”

  “是有点误会,”程游拉着她进入办公室,“对于他来说,把你安全带来我面前是一项任务,很重要的任务。”

  沈青低头笑。

  他的办公室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大,简简单单的,除了一些文件,就是三台电脑,有两个电脑显示屏是开的,一个是关着的,开着的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曲线和柱线,有各种颜色。不过最醒目的颜色,永远是红色和绿色。

  “再等我半小时,”程游说。

  说是半小时,其实他二十分钟就好了。

  他们依偎着出来,路过一些还在加班的职员,他们在向程游礼貌打招呼的同时,睁大眼睛,嘴巴也张大。

  如果他们这些路过的员工没有记错,这是程总第一次身边站着除了陈助理以外的女人。

  “今晚我们在外面吃吧,”程游说。

  “怎么?嫌我的菜不好吃?”

  “不是,是想让你的手放松一下,”程游扬了扬两人十指紧扣的手,“那天回家,我看你手指缠上了创口贴,是不小心切菜切到的吧。”

  “那是因为那条鱼太滑了,”沈青不会承认自己刀工不精。

  “有什么想吃的?”程游笑着,打开车门。沈青坐进去后,程游帮她系上安全带,趁机亲了一口。

  “随便,我不挑食,”沈青已经习惯他经常突如其来的吻,可脸还是会条件反射地烧红。

  “日料?”他征询她的意见,“可以吗?”

  “可以。”

  他开车,带她来到一家熟悉的日料店。

  “好久不见,程,”ben的中文发音终于有了进步,看见沈青,眼睛发亮,“great,你们终于在一起了。”

  程游笑道:“还记得我的口味吗?”

  “ofcourse。”

  “这一次双份。”

  ben打了个响指,转身而去。

  “你以前经常来这是吗?”沈青问。

  “是,”程游说,“因为小时候在东京长大,会有点想那种味道。”

  不想引起悲伤的过去,沈青刻意转了个话题:“我觉得ben的中文进步好多,人也稳重了点。”

  “他当爸爸了,”程游望着她。

  沈青哦了一声,难怪变得稳重。孩子永远是大人最有效的手术刀。

  菜很快上来。两碗豚骨拉面,再配秋刀鱼刺身,茶碗蒸,醋青花,鸡腿京葱。

  “你平时一个人吃这么多?”

  “秋刀鱼刺身和鸡腿京葱应该是ben送你的,”程游用筷子把面拌了拌,和沈青换了一碗,又拌了拌这一碗。

  “为什么送我?”

  “因为我和他打过赌,”他难得在吃饭的时候说话。

  “什么赌?”

  “我赌他生的是女孩,”他说,“结果我赢了,所以只要我带你来这吃东西,就要送两道当日最新鲜的菜。”

  沈青忍俊不禁,不再和他说话,他只要说话就会停下筷子,吃不了菜。

  他给她夹了一块秋刀鱼刺身:“尤雪子做的秋刀鱼,入口后,你可以吃到强烈浓郁的海的味道,不同于腥,配合着秋葵,生姜以及葱,在口腔中有极长的回味。”琇書蛧

  他的声音修复之后,依然很好听。秋刀鱼很好吃,配合着秋葵,生姜以及葱,最重要的佐料是他的声音,很美味。

  他又给她舀了一勺蒸蛋:“这的蛋液是用昆布汤来调制,尝尝。”

  “你也吃,我自己夹,”沈青说。

  两人吃到差不多时,ben又来了,他说:“好吃吗?”

  “非常好吃,”沈青用日语赞了一句。

  “谢谢,”ben很开心,“不过我们还是用中文吧,我不怎么会日文。”

  沈青笑,ben又可惜地说:“可是程不吃泪,我老婆用手指制作的泪非常棒,蘸一点吃,就和仙人一样。”

  和仙人一样,应该是飘飘欲仙。能让人飘飘欲仙的食物,是什么?

  “泪?”沈青看程游。

  程游解释道:“泪是山葵的一种代称,ben说的就是将山葵的根部直接缓缓磨碎,”沈青的样子显然连山葵也不知道,他又简单解释,“很辣。”

  “我很久没有吃辣了,”沈青双手合十,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偶尔放荡一次嘛,再说,被你养得这么精细,我的胃早好了。”

  程游似是拒绝不了,唇角勾着笑,艰难地颔首。

  ben立马兴高采烈地拿来了泪,沈青举着筷子就要夹,被程游用另一双筷子挡开:“我怕你贪多,蘸多了,这个真的很辣,”他夹起最后一片秋刀鱼,轻轻蘸上一点点青白色的细末,喂到沈青嘴边,沈青张嘴,他又退后:“做好准备,真的很辣。”

  “哎呀,你快来吧,”沈青急道,越是这样,越是勾人。

  等终于吃进这一片秋刀鱼,沈青才知道程游为何反复告诫。

  她忍不住惊呼了出来。

  瞧沈青涨红了脸的样子,ben在一旁笑得直不起腰,还对程游说:“你也试试。”

  沈青辣到说不出话,忙摆手,让程游不要吃,他的喉咙吃不了这么疯狂的食物。

  程游也笑,他当然不会吃。女人啊,总是要吃一蛰才能长一智。

  尤雪子适时端来一杯冰水,嗔怪了一句幸灾乐祸的ben。

  接过水,沈青猛地一咕噜灌进嘴巴里。

  回到公寓,程游又热了一杯牛奶给沈青。牛奶解辣。

  沈青喝完:“其实,我还想再吃一次。”这种东西,越辣越要命。

  程游望着她,笑了笑,没答话。

  “我明天再去接你,”沈青靠近他的怀里,“我们再去一次?好久没这么刺激过了。”

  “你这样,”程游低声说,“我会以为你在暗示我什么。”

  沈青警觉地想要从他怀里离去,可已经晚了,他欺身压倒她在沙发上:“你想不想当妈妈?”

  “想,”虽然话题转变得有点猝不及防,但沈青想到白日,陈雅丽幸福的模样。她对婚礼没有憧憬,但对孩子有过憧憬。

  他们两个人,都是缺乏父母疼爱的孩子,所以想要有个孩子,加倍疼爱。

  第二天程游先醒来,沈青没有气力帮他做早餐,已经都耗干在床上。

  “这是员工牌,以后你想进公司,刷这张卡,进我的电梯,也刷这张卡,”程游吻了吻还在床上的她,“我去公司了。”

  沈青半睡半醒间,摸到这张员工牌,上面赫然有她的证件照,职位一栏写着:程太太。

  听见关门声,沈青还赖在床上,脑袋继续放空了很久,才爬起来。

  必须要找工作了,快要懒惰成性了。

  她在电脑上查了一个上午,最终敲定两家下午的面试。

  一家是创业不久但势头迅猛的公司的财务,一家是杂志公司的自由编稿人。

  前者挑三拣四,后者散漫无律。

  面试完后,沈青遇到齐秋,她出来采外景。沈青正好闯进了她的镜头里。

  齐秋倒是瘦了点,虽然还是白白胖胖的。她看见沈青,很高兴,扬着手里的单反,在街上大喊沈青的名字。

  “其实我以前偷拍过你,那时你在我的镜头里是没有灵魂的,虽说空洞也是一种美,但从现实角度来分析,当然会希望你有些饱满的内容,这才是人,”齐秋把刚刚抓拍到沈青的照片给她看,“现在,你在我的镜头里有了灵魂,你的眼睛里有了生活的**,有了点人样了。”

  也许艺术家说话,总是神乎其神。如果沈青在这个摄影师以前的镜头里真没有灵魂,而现在又有了的话,她想,她的灵魂一定是从程游身上找来的。

  虽然沈青和齐秋很久没见面,但经常在网上聊天。齐秋会经常和沈青分享她的恋爱历程,因为她觉得沈青是几乎不会来事的倾听者。

  不会来事的倾听者,才是最好的倾听者。

  最近,她就和一个年下男交往。

  “他也是a市的,”齐秋说,然后朝着沈青后面招了招手,“他来了。”

  “他叫葛志,”齐秋为沈青介绍,然后又为葛志介绍,“葛志,这是我曾经最好的搭档,沈青。”

  “我们认识,”葛志说,手里拿着一个甜筒,递给齐秋之后,带着稍加隐忍的复杂眼神。

  “你们认识?”齐秋舔了一口甜筒,望望葛志,又望向沈青。

  沈青无声地点点头。

  齐秋还想问更多,可此时沈青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sammy,他焦急地说:“程总受了点伤,在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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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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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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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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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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