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秦从献仙药开始李阳巴宓>第三百八十七章 嫁衣
  话说,东胡小侯爷将大月氏王子剁成几块喂了狗,原本这是为了不让外界知晓当晚之事,以免朝廷误会,给自己招来杀身之祸。

  可是,哪曾想到,没出两日,此事就不知道从府中哪个下人口中传了出来,一时之间搞得是赤峰城满城尽知。

  赤峰城的郡守赶紧将此事呈禀朝廷。

  而再说朝廷,得知东胡小侯爷将大月氏的大王子给剁碎了喂狗,国政院也不含糊,直接一道嘉奖令六百里加急,传至赤峰。

  大大的褒奖了一番东胡小侯爷,说他立了大功,将敌对势力直接粉碎瓦解于萌芽状态,算是立了军功,于是加封他一个大秦上校的军衔。

  这可把东胡小侯爷给高兴坏了,自己虽说是侯爵,但自从大秦改了军制后,军功爵位已经分开了,军队里有专门的军衔,从列兵到上将,而爵位则更多是代表一个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是,这种侯爵对别人来说,自然也是值得骄傲的,但是东胡小侯爷的侯爵其实是一种归顺的恩赐,并不光彩,这也是让他一直耿耿于怀之事。

  而如今不同了,本侯爷是大秦的上校了。

  上校的军衔可是实打实完全靠立军功获取的,所以朝廷封的上校军衔,对东胡小侯爷来说就显得格外的荣耀。

  更重要的是,上校属是大秦军制里的中上级军官的军衔,到军中可直接指挥一个团(三个营)。或者说,再立上一点功,就能升将军了。

  这让东胡小侯爷十足兴奋,同时也燃起了想当将军的雄心壮志,当即便上书朝廷,愿投身军旅,再立军功。

  十五六岁,就要去军中领兵,按后世的观念,显然是不现实的。

  但是,这里是秦朝,李阳为了鼓励游牧部族与中原将士同心抗敌,保家卫国之精神,当即予准,调其前往东北军区司令部听用。

  当然,东北军区大司令王离,自然不可能让这位小侯爷,如今大秦军中最为年轻的上校去冲锋陷阵,只是让其暂且在军中历炼而已。毕竟,人家年纪尚浅,而且还是位侯爷不是?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大秦军中,特别是东北军区里,游牧部族的将士比例还是占了有近三成的。

  只不过,大秦并没有将这些各部族的将士单独组成营,而是和中原将士一样,一视同仁。中原将官手下有草原士兵,草原的将官手下也有中原士兵。

  这也造成,小侯爷在军中,其实也并不可能说指挥自己东胡士兵。

  因为,如今的秦国,举国皆华夏族,国中不分地域部族,军中就更不分地域和部族了。只要进了军中,就没有老秦人、韩人、赵人、魏人、楚人、燕人、东胡人、匈奴人、夫余人、肃慎人之分,你都只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秦人,秦国军人!

  用李阳的话来讲,军中是一个大熔炉,更应当做好各地域、各部族之间的融合与团结,能让来自不同地域,不同部族的人团结、合心,以达到华夏民族的大融合之目的。

  只要军中,老秦人、韩人、赵人、魏人、楚人、燕人、东胡人、匈奴人、夫余人、肃慎人,彼此皆视为同胞、兄弟,团结一心,保家卫国,那么整个秦国自然也就会团结一心。

  为此,大秦的军中,经常会开展爱国主义学习和教育,全军上下,深入学习始皇帝“三个维护”的重要思想。

  深入贯彻军事战略方针,聚力备战打仗,加强练兵备战工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同时军中还经常学习,要坚持以国政院院长李阳的思想为指导,增强“两个意识”:国家意识、使命意识。

  坚持把“保家卫国、牢记使命”作为军中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将士终身觉悟,以期把我军建设成一支拥有统一意识,牢记使命,随时能打,亦能取胜的国家军事力量,坚决完成维护国家的和平与统一之使命。

  当然,东胡小侯爷被封少校军衔,调到东北军区司令部任职一事,着实让肃慎侯他们羡慕嫉妒恨。ωωω.χΙυΜЬ.Cǒm

  肃慎王听闻这个消息的时候,甚至都忍不住咒骂月氏王有眼无珠,想在北方草原搞事情,居然不先找自己这位肃慎侯,真是岂有此理,害自己丢了一份立功的好机会。

  虽说肃慎王年纪五十有余了,而且大秦待他也不薄,亦无过河拆桥之意。但是他心中也是明白的,这侯爵怎么说也是归顺获赐的,是不长久的。

  没有职权的封号,有个卵用?

  自己能当一辈子的侯爷,但是自己的子孙们呢?如今的肃慎部族,早就因郡县制给拆散了,自己这个肃慎侯,除了身份和地位尊荣,其它的什么都不是,等自己死后,自己家也就落寞下去了。

  所以,要想把这种富贵长久下去,就得有真正的职权。

  而就在这时,他又听到了一个重大消息,大秦要向乌孙派兵增援。

  于是,肃慎侯和夫余侯,也来不及向朝廷呈送奏折了,直接将自己的儿子送到了王离的司令部,求王离一定要给机会,让他们在军中去历练。

  其实,说白了就是想让自己的儿子,趁此机会去捞点军功。

  王离自然明白他们的意思,所以也很爽快的答应了,同时以苏角为主将,领骑兵五万,驰援乌孙……

  也就在东北军区,苏角领兵驰援乌孙的同时,咸阳也迎来了羌的使者。

  一切都如李阳所料的一样,羌此次派使者前来,自然也是请援来的。

  羌显然是得知乌孙归顺大秦一事,所以此次前来请援,倒是诚意十足,直接表明愿归顺大秦。

  估计月氏王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攻伐乌孙和羌,结果居然会是给大秦做了嫁衣。

  一国未灭,反倒把他们全部逼得归顺大秦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月氏王得知此事后,直接一口老血喷了出来,仰头就栽到了地上……

  是的,他知道大月氏要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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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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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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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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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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