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船队越加靠近陆地,蒙恬转头对少昊的王子问道。
少昊国王,虽然不再称国王,但却被秦始皇封为了王,所以少昊王的公子继续称为王子也是可以的。
王子道:“回蒙将军,登岸之后,半日路程便可至少昊城。其实,这里已经是属于少昊的村庄了。”
“哦?这里便是少昊的村庄?我大秦的疆土了!”
一旁的嬴政听到这话,不由面带兴奋之色。
原来,眼前目光所及之处,便已然是大秦的疆土了。
当下,他便问道:“既是少昊的港口,那么有多少兵力驻守?”
“这个……前方码头无一兵一卒驻守,唯有百余村民。”王子有些自卑的苦笑了一下。
没办法,见识过大秦的港口,王子实在是感觉少昊太弱小,太落后了。
大秦疆域辽阔,南北达万里,城池数百座,每座城池皆有重兵把守,更有四大军区,百万精锐,简直恐怖。
再看看少昊,唯有一城,实力不及大秦一郡一县。
特别是在去往大秦之前,父王派自己与徐福前往大秦,谈献地回归之事时,自己心里还是十分郁闷和难过的。
毕竟自己少昊,也算是一个国,怎能因为同是华夏子孙,就屈居于另一个国之下呢?
只不过,当去到大秦,见到大秦的强大之后,王子方才觉得自己当初的那点不服,是多么的可笑。
自己少昊国,在人家大秦面前,根本就算不上是一个国,只能称之为县。
至于屈居?
那是不存在的。
因为像自己少昊这样的势力,在大秦的面前,根本就没有所谓屈居的资格。大秦若是想要统治你,凭其实力,完全是举手之间便可办到的事情。
在大秦虽只停留数日,但是王子却是亲自了解到,大秦的镇国君李阳,月余时间拿统治了匈奴、夫余、肃慎、东胡四国,而这四国的面积和兵力乃是少昊的数十倍。
也就是说,少昊回归华夏母国,这根本谈不上是屈居,反而得到了亲人一般的关爱。
因为少昊是华夏子孙,所以自己这支前往大秦的使团,被大秦举国欢迎。而且,大秦还将少昊设为州,比大秦自己的行省还高一规格。更重要的是,大秦始皇帝,封父王为王,而在大秦帝国,是没有王的。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一切,都因少昊是华夏子孙,所以大秦才会高礼遇的对待少昊。否则,像少昊这种在大秦眼中“微不足道”的势力,根本就没有与大秦谈条件的资格,更无得到尊重的资格。
是的,此行让王子深深的体会到了,大秦的民族意识之强,他们的思想当中存在着一种忠诚、持久而且强烈的对“华夏”的归属意识,即对大秦帝国的认同,它包含华夏大地的认同、华夏民族的认同、华夏民族文化的认同。
只要是华夏子孙,皆为大秦子民,四海之内,皆为一家。
只要是华夏大地,便不容外族侵犯,敢有来犯者,必诛之!
或许是因为自己少昊这个部落,千年来一直深受当地外族的欺凌,亦或许是因为少昊如今危在旦夕,如今回归了华夏母国,突然能得到一个世界上最强大的母国的保护,王子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塌实。
这种塌实和被关爱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在外深受欺负的孩子,突然有一个强大的父亲张开双臂,让你从今往后,可以无所畏惧!
这种塌实又自豪感觉,王子是从未有过的。
没错,这就是华夏民族带给自己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只要你是华夏子孙,你就可以不再畏惧,因为在你的身后有一个强大的母国--大秦帝国!她可以让你不惧一切势力!
这不,大秦皇帝得知少昊被外族欺凌,哪怕相隔万里,他亦亲率三万大军驰援而来,要保护这里的华夏子民。
想及于此,对少昊实力感到有些自卑的王子,又燃起了一阵感动。
这种感动,非千年来饱受外族欺凌的人,是无法感受到的。
嬴政倒是不知道少昊小王子的感受,只道:“既是自己的港口,岂能没有兵将驻守,蒙恬,登岸之后留三千将士驻守此地!”
“喏!”蒙恬领令。
当然,嬴政之所以分兵驻守此地,主要为了保护大秦这数十条海船。
因为如果这数十艘海船被敌人破坏或焚毁了的话,那么自己三五年内都别想回了。
不过,这话听在王子耳中,则是代表大秦守护领土和百姓的责任感,这又让王子的心中感到一阵感叹。
这,就是大秦。
只要是大秦的疆土,必有守土之将士!
这也是他此次前往大秦之时,亲眼所见到的事实。
大秦帝国,有几个数十万兵力的军团,每个郡县又有郡兵,郡县下面还有乡、亭,整个疆域辽阔的大秦帝国,没有战争,百姓人人安居乐业,周边势力更是无谁敢犯,与少昊相比,简直就是一片天国乐土。
一旁的少昊相尹季礼,立即便道:“既然陛下在此留守部队驻扎,那臣回少昊城中之后,便立即着手安排后勤事宜,保证此地驻军之粮草供应。”
嬴政满意地点点头:“好,有相尹负责此事,朕无后虑矣!”
正说话间,船队也已靠岸。
大秦始皇帝嬴政,第一个下船,一脚踏上了美洲的陆地。
蒙恬、徐福、李由,在少昊使团的陪同下,紧随其后。
接着是三万秦军,以及大量的秦弩、箭矢,开始源源不断的登陆。
一时之间,整个海岸,黑旗漫天,尽是大秦军士。
这番景象,何其壮观,少昊从未有之。
…………
沙滩,椰林。
在椰林的背后,便是村庄。
说来奇怪,此处岸边声势震天,倒是没能引来哪怕一个村民。
足足半个时辰,三万大军方才将武器全部卸下船。
但是,当大家穿过椰林,看到的却并不是一个安逸的渔村,而是一片废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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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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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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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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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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