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售货大姐跟谷雨说话:“小姐,这块牛肉你要不要?”
谷雨才回过神来,把手里的牛肉递给她说:“要。”
大姐帮他她称牛肉,桑榆的声音她身边响起。
“叶纷姐姐,买牛肉是打火锅吗?”
其实谷雨还没想好该怎么做,她想想说:“都可以。”
“那你一个人也打火锅吗?岂不是很无聊,要不然我们一起吃吧”
“啊。”谷雨惊了一下,她不想跟他们一起吃,最主要是她不想看到他们秀恩爱。
但是谷雨又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桑榆实在是太热情了,热情的有自来熟的嫌疑,因为毕竟他们真的不太熟啊。
她求饶的去看南怀瑾,希望他能够识趣点,但谁知南怀瑾竟然点了点头说:“好,刚好我们住在对门。”
“你也住在这里吗?”谷雨不解地问他,明明有那么大的房子。
“那当然了,我住哪里,我老公就要跟我在一起。”桑榆把他
她的脸贴在南怀瑾的胸口,笑嘻嘻地对谷雨说。
“我记得你家的房子好像蛮大。”谷雨说:“哦,我上次刚回来的时候迷路了,从那边经过。”
南怀瑾说:“家里装修。”
谷雨明明记得她跟南怀瑾刚结婚的时候才装修的,这才过了几年怎么又要装修?
当时装的时候就花了蛮多的钱,不过南怀瑾是财阀,富可敌国,他不在乎那两个钱,再说说不定是桑榆不喜欢原来的装修,都换了一任太太了,装修肯定也得换。
谷雨未置可否,那两人都已经这样不要脸的到他家来蹭饭了,她还能说什么?总不能把这两人拒之门外吧。
但凡她有夏至一点狠劲,就会毫不留情面地说不。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也许是她自己想再多看看南怀瑾吧。
于是一个人逛超市变成了三人行,桑榆挺大的人了,要坐在车子上有南怀瑾一路推着她。
桑榆爱吃垃圾食品,路过零食区她时不时地跟南怀瑾撒娇:“老公,我要吃这个,老公,我要吃那个。”
桑榆嘴里的老公听在谷雨的耳朵里特别的刺耳。
她知道她和南怀瑾是过去式了,但是听到她这样一口一个老公,还是有些不太舒服。
她总觉得桑榆有些故意的成分,不过她应该不知道自己是谁,连南怀瑾都没有认出来,没必要在自己面前宣誓主权。wWW.ΧìǔΜЬ.CǒΜ
谁知道桑榆怎么想的呢?
这个女孩子古灵精怪,根本不知她他到底在想什么。
他们一起买了很多菜,钱当然是南怀瑾附付的。
谷雨也没跟他推拉,毕竟人家那么有钱,她也没必要为这三瓜两枣的跟他拉来扯去。
买完菜以后三个人就杀到谷雨的小屋子里面做饭,本来她一个人40多平米觉得还挺宽敞的,但是多了南怀瑾和桑榆两个人就觉得拥挤不堪。
南怀瑾自告奋勇去洗菜,谷雨记得以前他可是什么都不会干的。
桑榆拆了一包薯片,悠哉悠哉地坐在沙发上面打开了电视,完全没有帮忙的意思。
谷雨总不能让客人干活,便走进厨房动手摘菜。
南怀瑾佝偻着高大的身躯在水头下面洗菜。
他的余光看见谷雨就在他的旁边摘菜。
以前他们两个偶尔也会在家里做饭。
以前有一年她生日,夏至问的生日愿望是什么?
谷雨说做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被夏至笑话了半天,说她胸无大志。
南怀瑾还以为这种情景一辈子都不会再有了。
他故意把菜洗得很慢很慢,每一颗菜都放在水喉底下很仔细地冲洗。
他希望洗一辈子,洗到天荒地老,哪怕谷雨现在不愿意认他,只要能跟他待在一起就行了。
他洗完了一颗菜就放在灶台边的篮子里,一扭头看到了谷雨正在摘菜的手。
他的心没由来的紧了一下,因为谷雨的手跟以前大不相同,以前她的手白白嫩嫩的,整天自吹自擂说可以做手模。
可现在她的手粗糙不堪,手背上的皮肤都打着皱,手指头上有大大小小长长短短深浅不一的口子。
哦,她之前是在唐人街的餐馆里面洗碗的,长年累月的泡在水里,手就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虽然很想和她待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可是南怀瑾却舍不得她干一点活了。
他走到厨房门口对坐在沙发上又吃又喝又看电视的桑榆说:“你进来帮我摘菜。”
“不是有叶纷姐姐?”桑榆大刺刺地道。
谷雨赶紧跑出来说:“不用了,没多少,我摘就行了。”
南怀瑾一直看着桑榆,南怀瑾的眼神挺可怕的,偶尔桑榆也有怵南怀瑾的时候。
她不情不愿地从沙发边站起来,嬉皮笑脸的向南怀瑾跑过去,伸出手圈住了他的脖子说:“老公,你真是够了。人家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俩才5分钟没见你就想我想的不行了,好好好,不就是陪你摘菜吗?人家陪着你还不行吗?”
谷雨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两人这么痴缠,她真是一眼都看不下去了。
她把菜放下来走出了厨房,不让她做是最好不过的,她乐得轻松。
她就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正好能够看到厨房里两个人依偎在一起的背影。
桑榆的身材其实挺高挑的,但是和高大的南怀瑾站在一起还是显得娇小。
她特别喜欢做树袋熊,把自己整个人都快挂在了南怀瑾的身上。
他们两个洗菜摘菜也不老实,打打闹闹的。
谷雨也想起了以前她和南怀瑾在一起的时候,南怀瑾似乎也特别喜欢这样黏着她一分钟。都不肯跟他离开。看来南怀瑾还是原来的那个人,一点都没变。只是他身边的人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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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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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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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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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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