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将死之人,面对面坐着,各自守着一坛酒,谈一谈这云江风月,谈一谈这古今春秋,或开怀大笑,或悲天悯人,竟也其乐融融。
端起一杯酒,畅快的饮下。周元生有些微醉,抬头看看夜空中的满天星斗,感慨道,“都说修真无时间,我原本以为指的是一旦修真,时间就会过得很快。没成想,所谓修真无时间,竟然指的是时间不够用。人生苦短,修真苦险。呵……”
“哈哈哈!小子着相了。”周元生对面,那灵动后期的修真者大笑道,“依老夫看,人生之美,就在于人生有限。没有死亡的痛苦,哪来活着的乐趣?想想自己快要死了,剩下的每一天,都变得弥足珍贵,也变得愈发有趣了。”
周元生怔了一下,叹气道,“若是前辈像我这般到了将死之时,怕就不会如此豁达了。”没有天魔眼,修为又不高,周元生自然看不出面前的修真者气数将尽。
那人微微一怔,笑了一声,给周元生倒酒。周元生忙要抢过酒坛,却被他制止了,硬是给周元生倒了酒,才道,“小子,咱们聊了大半夜,还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呢。”
周元生拱手道,“晚辈大前门周元生。”
“大前门?”那人怔了一下,道,“就是那个凌绝上人的门派吗?”
“正是。”
“这样说来,你那个小师尊,就是陆野了?”
“对。”
那人笑了一声,看着周元生,道,“那养脉丹和聚灵丹,我倒是见识过,确实不同凡响。”
“家师修为虽然不高,但却是得到了凌绝师祖的真传,精于炼丹。”
“说起精于炼丹,我的一个弟子,炼丹水平也还是不错的。”那人又道,“听闻最近苍中之地打算筹备一场炼丹大比,整个苍凉域的炼丹高手都会参与其中。我落烟山一带,倒也有两个名额。你那小师尊,或许也能试试身手,或可一鸣而惊人。”
周元生愣了一下,道,“倒是未曾听闻过这个信息,不知前辈从何得知?”
“我一个故友,就住在苍中一带,消息比较灵通。当然,只是苍中的那些老家伙的一个打算,具体能不能实施,还是个未知数。”
“这样啊……”周元生不知道陆野有没有兴趣参与,他自己倒是极有兴趣,纵然没有资格代表落烟山,但能去见识一下这般盛会,那也绝对是一件好事。喝一口酒,周元生笑道,“两个名额么,想来烟霞门赵允前辈,必然会占据其一,剩下的一个名额……若是家师参与,怕是没人能抢走了。”对于陆野的炼丹水平,周元生极为看好。可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样说可能有些不大合适,便又道,“至少在落烟山一带。”
那人看了周元生一眼,笑了笑,道,“赵允的水平,还是不错的。只是……这小子跟我一样,痴于炼丹,却疏于修行,怕是也不会有太大的成就了。”
敢称呼赵允“这小子”?这家伙是什么来头?
周元生有些意外的看着眼前之人,片刻,才道:“呵,说起来,倒是忘了请教前辈尊姓大名。”
“我啊,我叫张云起。”
“原来是张前辈……”话说一半,周元生猛地一怔,瞪大了眼睛看着张云起,道,“尊驾……尊驾是赵允前辈的师尊?”
“嗯。”
“失敬失敬。”
“少来这套,因着弟子来‘失敬’我,不是让我害臊吗?我承认我不如自己的徒弟行了吧?来来来,喝酒。”
张云起是个很豪爽的人,与周元生一直喝了整整四坛美酒,眼看着夜已经深了,才慵懒的伸了个懒腰,道,“天不早了,你休息去吧。”
打发走了周元生,张云起又喝了一碗酒,靠在船帮上,仰头看着天,轻声叹气。
所剩无多的时间里,自己该何去何从呢?
这个问题,张云起在烟霞门养心堂里想了很久,才决定南下云江。
二十年了,不知道竹娘子还记不记得当年那个傻头傻脑的帮她修剪竹子的家伙……
遥想当年那竹娘子的风采,被深深迷住的,又岂止张云起一人!
千花港,百花香,不及竹娘倾云江。
十锦床,一未央,莫如竹林有闺房。
莫说是二十年前,就算是在竹娘子归隐二十年后的今天,依然有人记得这首夸赞竹娘子风采的诗句。
“其实都是夸大其词。”林再横躺在船舱小隔间的木床上,两条腿搭在木板隔墙上,赤着脚,抠着脚丫子,裤管儿坠下来一些,露出半截雪白小腿。林再道,“早在十二年前,我就见过那竹娘子,那时候她已经归隐,住在竹林。就是一般的货色,长得还不如我呢。”
陆野半躺在床上,看着小窗外的月色,笑道,“你睡她了?”
“那倒没有。”林再道,“我是女孩子啊,怎么睡她。”
陆野转脸看向林再,瞅了一眼她正抠着的雪白的脚丫子,忍不住想起了“抠脚大汉”这个词,眉头拧了一下,道,“你不是说你以前常常流连烟花之地,睡过很多女子的吗?”
“咳,我就是吹吹牛。”林再道,“你还真信了啊?”
陆野从来就没有真正相信过林再的任何屁话,讪讪一笑,又道,“那惜玉公子,你见过吗?”
林再竟然叹了一口气,道,“只是听说她本名叫怜香,只有在男装的时候,才叫惜玉。十二年前,我去找过她,只是当时遇到了一些麻烦,没能见上。”
陆野回忆了一下以前得知的信息,道,“十二年前……你说的麻烦,不会与翡翠域的上善宗有关吧?”
“你怎么知道?哦,是了,两年前在饭馆儿里吃面的时候,那两个无名小卒说过。”林再撇嘴道,“那上善宗的宗主找死,本尊先到了惜玉阁,这家伙一点儿也不懂规矩,竟然要插队。我虽然是个很优雅的高贵的魔族,但是,优雅不代表好欺负,高贵不代表不会动粗啊!所以呢,就打起来了。这家伙哪是我的对手,一直跑到了翡翠域,我就追到了翡翠域……”说起当年杀伐果断的英雄事迹,林再兴致盎然,说的唾沫星子都喷到了陆野脸上了。只是,说到后来,林再又忽的悠悠然叹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敢情那上善宗宗主,是惜玉的爷爷。我说那老混蛋怎么敢插队呢。”
陆野被这个转折唬的一愣一愣的,傻了好大一会儿,才道,“这倒是奇怪了,一个宗主的孙女,怎么做了烟花女子的?”
“我哪知道。”林再终于不再抠脚趾,晃着脚丫子叹气道,“也许只是兴趣所致吧。唉,原本我还打算再去找她呢,不成想赶上了飞升,又飞升失败,没了晶石财产不说,修为也大降,就没能成行。”
“你一个女孩子,去找一个风尘女子干什么?”陆野问。
“好玩啊。”林再道,“真的,夫君,哪天你也穿上女装或是找个男人感受一下吧。你说人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体验过异性生活,是不是也挺遗憾的?”
“遗憾?”陆野失声而笑,打了个哈欠,道,“你慢慢遗憾吧,我要睡觉了。”说罢,伸手抓住林再的手,把她拽了过来,让她躺好了,才在一侧躺下。
林再侧过身,一手支撑着脑袋,看着陆野,道,“大好时光用来睡觉多浪费啊。聊聊呗?”
陆野其实也睡不着,有生以来第一次在船上睡觉,多少还是有些不习惯。睁开眼,陆野双手垫在脑袋下,歪头看了看林再,促狭的说道,“聊天有什么意思,不如做点儿什么吧?”
林再垂下眼皮,看着陆野,道,“行啊。给——”说着,林再竟然抬起腿,把一只脚丫子伸了过来,“赏你了。”到底是修行者,林再身体的柔韧性极好,一只脚毫不费力的伸到了陆野嘴边。
陆野赶紧躲开,道,“原来你好这口儿啊!”
“嘁!我以为你好这口儿。不然刚才为何一直偷看我的脚。”林再把脚放下来,鄙夷的看着陆野。
“我只是想到了抠脚大汉,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难道你对抠脚大汉感兴趣?啧啧,夫君,我有些怀疑你上辈子是不是个女子了。”
“抱歉,我可不像你和彩衣,喜欢变来变去的。”说到彩衣,陆野正色问道,“说起来,彩衣什么时候会回来?”
“这个嘛……依我看,彩衣这个小贱人,等到真正彻底祭炼了天棺之后,肯定会回来的。”林再说道,“所以,我们还是赶紧想办法驱除死气吧。不然,不论我们跑到天涯海角,彩衣都能依靠死气找到我们。”
“死气……看起来很稳定啊,只要不让它损害生气不就行了?”
林再苦笑着摇了摇头,“夫君啊,你太天真了。我还是比较喜欢当年的探花郎,那是何等睿智的人物啊。哪像现在的你,跟个蠢货似的。”
“就你聪明。”
“那是。”林再道,“剑奴,知道吧?”
“传闻中窥破了秘境奥秘的万剑山秘境之主?”
“对!”林再道,“相传,他守着万剑山上的葬剑碑,被葬剑碑散发出来的死气控制,成了葬剑碑的奴隶,即便是死了之后,元神依然被奴役。所以,我十分怀疑,如果我们不驱除死气的话,将来很可能会变成棺奴——葬天馆的奴隶!如果彩衣和我的看法一样的话,那她肯定会回来找我们的。像你和我这样的棺奴,她不会舍得丢下的。”
陆野拧起了眉头。对于林再的话,陆野不敢真的相信,但却又不敢不信。如果真如林再所言,那可真要重视起来了。“你觉得……彩衣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彻底祭炼了天棺?”
“三五七年?十年八年?百八十年?”林再道,“我又没有祭炼过天棺,不清楚。”说着,林再忽然眯起了眼睛,阴森森的笑了起来,“夫君还是小心一些,沐灵是个很变态的家伙,相传,她最喜欢玩弄男人至死了。彩衣那家伙是沐灵的侍女,肯定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的。”
“玩弄男人?”
“是啊。”林再嘿嘿的笑着,“我们魔域,曾经有个很厉害的高手,因为得罪了沐灵,被沐灵关进了她的‘温柔乡’。”
“温柔乡?”
“嗯,一个哪怕是公狗都不敢进去的地方。”
陆野嘴角抽搐了一下,道,“那可是真正的英雄冢了。”
“是啊。”林再平躺下来,“真正的英雄冢,也是沐灵除了天魔眼之外最让人忌惮的手段……相传,死于温柔乡的男人,数也数不清……自从沐灵炼成了温柔乡之后,只有一个蠢货,成功逃脱。”
“哦?那蠢货是谁?”
“你啊。”
“呃……”
“据说,当年你封闭魔域通道,不是因为什么怜悯众生,不忍修真界生灵涂炭,只是为了逃脱沐灵的追杀而已。”林再歪过头来,看着陆野,笑道,“不得不承认,夫君,你还真是厉害,我是真的很好奇,你是如何从号称死地的温柔乡逃脱的?”
“我失忆了。”
“呃……忘了这茬了。”
“说说看,我还有什么英雄事迹没有?”
“多了。”林再道,“当年为了报在葬剑碑处的仇,我对你可是很了解的。知道你的师兄和师尊为何恨你入骨吗?怪只怪你嫂子和你师娘长得太漂亮了,哈哈哈!”
……
陆野一晚上都没睡好。
他很认真的反省了一下自己的人生——不论是记得的,还是忘记的。
他发现,如果自己真如林再说的那样无耻无畏,那可真是不太好。
如果说当年在半壁峰下误杀父母和陆落梅是有原因的,那勾搭嫂子和师娘……实在是不好找借口啊!
陆野曾经很希望前世的自己,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因为各种误会和不得已的苦衷,才被人当成了败类。可现在想想,能有什么误会和苦衷,才能让自己干出那种伤天害理、有违人伦的事情呢?
这地,太脏,不好洗啊。
不过,鉴于对林再的一贯不信任,陆野觉得林再很可能是在胡扯。
看了一眼睡的香甜的林再,陆野很有一巴掌拍死她的冲动。这小魔头不知道做了什么美梦,睡觉的时候流着口水,时不时的还嗤嗤的笑上两声,跟个白痴似的。
陆野没心情睡觉,也没心情欣赏林再的睡相,看到外面天色已经大亮,便走出船舱的小隔间,来到了甲板上。
船尾处,周元生竟然早早的起了床,正在跟张云起闲聊。两人也不知聊到了什么,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陆野没有打扰两人,调转了方向,去了船头,跟船家一起聊天。
船家告诉陆野,别看他可以收取每个乘客两颗一品晶石,看起来利润丰厚,其实大部分的晶石,还要交给波澜城的黑水宗——不缴纳晶石,没有什么人的船可以随便在波澜城登陆。
黑水宗,绝对算得上波澜城内不可招惹的地头蛇。
白山黑水波澜城,翻云覆雨两相生——说的就是波澜城的两大宗门:白山宗掌管药材市场,每一个在城内出售药材的商家,都要缴给白山宗不菲的晶石。黑水宗掌管波澜城的渡口和城门,每个进入波澜城的旅客,必须缴给黑水宗一颗一品晶石才能进城。
不过,即便如此,依然不能阻挡波澜城的蓬勃发展。因为白山黑水并不是只收晶石不办事。整个波澜城,可以说算得上苍凉域最为安全的地方。两大宗门的弟子,很认真的负责起了波澜城的商户和游客的安全。只要是在波澜城内,哪怕是被大宗门追杀的小角色,也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当然,不包括那些大名在天兆追杀令之上的家伙。
两大宗门靠着波澜城发财,波澜城也靠着两大宗门愈发蓬勃。
要说波澜城好玩的地方,最负盛名的,有两处。一处是不夜港,一处是千花港。其中的千花港,虽然不在波澜城内,但却依然属于波澜城两大宗门的管辖范围。
不夜港,处在波澜城内河上的一个孤岛上。那里有一处秘境,内里有着神奇的迷幻阵法。任何进入其中的人,都会被幻阵迷惑,从而做上一个极为美妙的梦。相传,那幻阵可以窥探人的元神,从而了解其心底最隐秘的欲望。
千花港,真正的烟花圣地。有着各色奇女子,使得寻花客流连忘返。历代花魁,从来都是搅动风云之辈。十二年前,千花港并不属于波澜城的管辖范围。所以,常有寻花客发生撕斗,重伤死亡的屁事儿,时有发生。直到灭天尊者林灭天出现在千花港,屠杀上善宗三名绝世高手后,又从千花港追杀上善宗宗主,直至追入翡翠域,灭了上善宗满门之后,千花港才自行投靠了波澜城。
十二魔骷印,一朵桃花开!
相传,时至今日,在千花港的百花榜上,依然留着一个魔骷的印记——那是当年林灭天在追杀上善宗主的时候留下的。Χiυmъ.cοΜ
魔头林灭天的劣迹,至今依然在波澜城和千花港广为流传——纵然他飞升失败,已经死去了十二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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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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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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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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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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