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艰苦、粗茶淡饭且不谈,日复一日繁重的训练,武人的苦一般人吃不了!
在最差的生活环境里,付出最多的汗水,甚至流血牺牲。
每日天不亮爬起来扎马步、练拳;住在大通铺里,睡的木板草席,盖的是夹着稻草的被子。
皇甫晔是皇子——或者说,他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质子”,他的条件比普通士兵要好很多。
他若在北疆混混日子,做个纨绔子弟吃喝玩乐,别人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但他想要回帝京,也不想被人看不起,所以一直很努力。
从一开始一天一封信,到后来两天一封、五天一封。
“我投入了读书习字、练武、学习排兵布阵之中。后来太忙了,也有过一个月才给母亲写一封家书的事。”
皇甫晔看着何妃,问:“母妃还记得吧?”
何妃点点头,又咳嗽了两声。
皇甫晔叹息,道:“那时候我还小,不明白父皇为何要在这么多儿子中,独独把我送去北疆。”
“后来我慢慢长大了,也就明白了自己的身份。”
“一开始我心里很难受,但后来……我也接受了这个事实。”
“我就想,我荣光一些,母妃在宫里应该能过得好一些。”
“只要我母妃好好的,我再待几年也是没关系的!”
“边疆日子很苦、很累,每当我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我会想:母妃还在宫里等我。”
“母妃在帝京,也并没有什么牵挂,在宫中,从不结交任何其他嫔妃。”
“我的母妃,只有我!”
“她是那么舍不得我,倘若我回不来了、或者我不成器,她一定很难过。”
“一次又一次,我撑过来了。”
“终于,父皇召我回来了。”
“可母妃你……”
说到这里,皇甫晔忍不住眼角的泪,话有点说不下去。
何妃看着他脸上偏黑的粗糙皮肤、他眼里含着泪水的失望,哭得更凶了。
儿子长大了,北疆九年,让他变成了高大威猛的汉子,饱经风霜的脸看上去二十好几似的。
但他也不过是个未满十八岁的少年郎啊!
看看留在京中的其他皇子,哪一个不是细皮嫩肉?
那四皇子皇甫瑶,更是油头粉面!
“对不起。”何妃闭了闭眼睛,道:“我不是没有为你想,但我也……确实是为你想,才这么做的!”
皇甫晔的情绪,从皇甫令尧与柳拭眉离开后就一直在隐忍,忍到了此时终于崩溃了!
他大声说道:“为我想,你就该好好保重自己的身子!”
“为我,你就要活得光鲜亮丽!”
“你不需要跟她们争宠,就算你使劲浑身解数,在父皇那里,他也不会宠你一个异国公主的!”
“你可以深居浅出,别的什么都不理会,只等我回来!”
“难不成,你还指望着,等你的病熬不住了,父皇就会把我召回来奔丧?”
“那我回来有什么意思!”
每一句都是吼出来的!
他做了九年皇子,又做了九年武将。
温和下来的时候,他还有些读书人的样子,但一旦情绪把控不住了,武人的血性就都浮出来了!
“你明知道,我对大蜀没有归属感!唯一让我牵挂的,就是你!”
“只要你在这里,不管面对什么样的事,我都能撑下去!”
“母妃,这么多年来我写了那么多信,表达的难道不是这个意思吗?”
太让他失望了!
当他拼死拼活想要努力立功回来帝京,在母亲膝下尽孝的时候,他的母亲竟然——
想死?
“晔儿……”何妃见他这么激动,咳嗽得更厉害了。
“咳咳咳……”
几乎要把肺咳出来的样子!
见状,皇甫晔也有些慌,赶忙压抑住了脾气,扶着何妃的肩膀给她轻轻顺背,焦急地问:“母妃,你怎么样?好点没有?”
何妃好不容易才停止了咳嗽,太痛苦了,眼泪都流了出来。
也不知道到底是心酸的泪,还是只是因为剧烈咳嗽的生理泪水。
但好歹,咳嗽暂时是缓和住了。
她捏着帕子擦去脸上的狼狈,细声细气地道:“如今你也很清楚,你父皇把你送去北疆,是为了制约北齐。”
“但束缚你的,却不是北齐舅家,而是我!”
“因为我的存在,让你吃了那么多苦,我心里很难受。”
“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有过一日安生!”
听到这里,皇甫晔忍不住问:“所以你就认为,倘若你死了,我就不用受他控制了?”
何妃没说话。
皇甫晔叹了一口气,道:“母妃你真的是错了!我是大蜀人,身上流着皇甫家的血脉,不回帝京又能去哪儿?就算北齐帝舅舅接纳我,难不成北齐就能容得下我吗?”
何妃没有吭声。
母子之间,也没有太多可以计较的。
情绪平稳下来,皇甫晔又坐了回去,道:“过去的事已经发生了,我们什么都不谈。既然我回来了,母妃你且把身子好好养起来。”
想了想,又补了一句:“以后不允你再这样折腾自己的身子了!”
何妃看着他,将到了嘴边的话吞了回去。
她其实想说:我活着,有些事迟早是要曝光的,一旦曝光,会带来多少祸乱?首当其冲的是你!倒不如我死了,把秘密带进坟墓里去!
但有些话,真的是不适合说。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四皇子与侧妃被皇帝下令,即日启程去相国寺,点名了吃斋念佛、修身养性。
当然是立即就要整装出发。
甚至,来不及准备得多细致周全!
芳妃被禁足,只能命手底下的人把皇甫瑶叫过去,母子俩说了一会儿话。
无非是耳提面命,让皇甫瑶收敛自己的脾气,去了相国寺那边不能闹事……等等。
另外,做母亲的心疼儿子,也答应了,这边走得太急,之后她会派人多送一些东西去相国寺,不会让他在寺里过得太苦的。
云云。
天色不早,必须出发了。
皇甫瑶与俞晚清两人,互相看不顺眼、两看相讨厌!
他们没有坐同一辆马车出发,也就避免了一路吵架,手底下的奴才事情也能好办些。m.χIùmЬ.CǒM
相国寺,作为皇家寺庙,自从大蜀建朝以来就存在了。
修葺得如何庄严肃穆、雄伟大气,堪比画上的神佛寺庙,这些对皇甫瑶和俞晚清来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他们住哪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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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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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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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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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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