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病床上的尸体,叶娴和周介之都躺在这里。
余惊鹊的脑海里面,乱糟糟的。
万群收到这个消息,示意大家都可以散了,说句实在的,万群没有想到叶娴会这么做。
有信仰的周介之可能不怕死,为什么叶娴也不怕?
叶娴可没有信仰,她可不是地下党,更加不是反满抗日分子。
说不清道不明……
死了?
叶娴居然死了,在周介之答应告诉万群一些情况,换取叶娴活着,去和周介之过好日子的情况下,叶娴选择了死亡。
在林山月已经死了,叶娴现在一家之主,和周介之马上要幸福美满的时候,叶娴选择了死亡。
为什么会是死亡?
叶娴明明没有信仰,她不是反满抗日分子,她活着不好吗?
从医院出来,余惊鹊被冷风吹的脸颊生疼,却不能保持脑海的清明。
叶娴选择用自己的死,维护周介之信仰的高尚。
这是什么精神?
走在回家的路上,余惊鹊半路写了密信,放在陈溪桥的信箱之中。
他不想去见陈溪桥,他感觉自己的脸颊火辣辣的疼。
他和陈溪桥,居然想着怎么才能让周介之和叶娴不开口。
甚至是还有见不得人的想法,但是叶娴呢?
用事实,将余惊鹊和陈溪桥的脸,打的红肿。
她是一个弱女子,她怕死,可是在这个时候,她面带微笑而去。
她不在乎自己现在一家之主的风光,不在乎自己腰缠万贯的富足,不在乎自己和周介之双宿双飞的欢喜。
她只在乎周介之开心不开心。
她只想要周介之干干净净的来,清清白白的去。
她的周介之,是英雄,一直都是。
叶娴陪伴了周介之最后一程,她笑的异常欢喜。
她喜欢这样的感觉,死在周介之怀里,帮助周介之做出选择。
那一刻的叶娴,一定是开心的。
脸上的笑容不是伪装,是发自内心的欢愉。
她微笑着,不带丝毫恐惧,没有任何留念,生前事不曾影响她一分一毫。
死在周介之怀里,在周介之怀中咽下最后一口气,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叶娴没有享过福,年纪轻轻嫁给林山月,心中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不恨周介之,在知道周介之的选择之后,她更加坚信自己喜欢的男人,值得自己喜欢。
她说余惊鹊不如周介之,恐怕在叶娴心中,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可以比得过她心目中的周介之。
年轻的花季生命,凋零的速度让人心惊。
叶娴可以放弃生命,放弃生前富贵,只为保全周介之的抱负与理想。
她的周介之,永远都要干干净净。
走到家门口,余惊鹊叹了口气进去,他今天很小人。
他小看天下英雄。
他以为周介之会撑不住,叶娴会劝周介之和她双宿双飞,组织会遭受损失。
可是呢?
叶娴的举动,震撼了所有人,包括万群在内。
不然万群不会让他们都离开,而是会破口大骂,但是万群没有。
不管从什么角度看来,有叶娴在,周介之就不敢死。
叶娴更加不死,她的好日子要来了,她可以让周介之活着,她可以让自己最爱的人活着。
但是叶娴的选择呢?
她宁愿周介之去死,她宁愿自己陪着周介之去死,也不愿意周介之做出自己不喜欢的选择,一辈子活在愧疚懊悔之中。
其实那一刻,周介之已经没有了死亡的勇气。
周介之死亡的勇气,被万群完全击溃。
偏偏就是那一刻,叶娴帮周介之做了最后的决定。
我可以陪着你死,我来帮你做决定。
周介之最后的怒吼,最后的叫喊,都在叶娴的微笑中,化为无奈的叹息。
周介之害了叶娴,可是叶娴,保全了他。
叶娴让他走的干净,脊梁笔直,文人傲骨,顶天立地。
回到房间之中,季攸宁在听一张黑胶唱片,俄语的歌。
余惊鹊听不懂,只是觉得旋律很美,像极了今天的周介之和叶娴。
“回来了?”季攸宁起身,将黑胶唱片关掉。
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余惊鹊将自己的身体陷在其中,这一刻他没有伪装,他很累。
“怎么了?”季攸宁看到这样的余惊鹊,有些担心的问道。
眼帘上抬,看着面前的季攸宁,余惊鹊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拿点酒吧。”余惊鹊不知道为什么,想要喝点。
算是为周介之和叶娴送行吗?
他们不需要,他们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送行,他们两个人足矣慰藉对方。
“等着。”季攸宁没有劝余惊鹊不要喝,她下去拿酒。
给余惊鹊倒了一杯,季攸宁给自己倒了一杯,她不是第一次陪余惊鹊喝酒。
余惊鹊没说话,仰头干掉,季攸宁同样如此,她现在比第一次的表现好了很多,起码没有咳嗽。
几杯酒下肚之后,季攸宁脸色微红,柔声问道:“今天发生了什么?”
余惊鹊舔了舔嘴唇,将今日发生的事情,告诉季攸宁。
他想要说出来,他忍着很难受。
可是说完之后,季攸宁居然在一旁,掉起眼泪。
“你怎么哭了?”余惊鹊问道。
“感动。”季攸宁很倔强,轻易不会哭泣,这一刻却也忍不住潸然泪下。
感动?
更多的是震撼。
“想不明白,她活着不好吗?”
“她活着,她喜欢的人也活着,两个人幸福的在一起不好吗?”余惊鹊对季攸宁问道。
季攸宁摸了摸眼泪,说道:“活着,那便不是她喜欢的男人了。”m.χIùmЬ.CǒM
“莫名其妙。”余惊鹊摇头,女人的心思他不明白。
“一点也不莫名其妙。”季攸宁自己喝了一杯酒,她和余惊鹊的想法完全不同,她认为叶娴做得对,而且就应该这么做。
“你们女人不理智。”余惊鹊说道。
叶娴和周介之都死了,对组织来说是好事情,让余惊鹊一直提心吊胆的紧张,可以得到放松。
但是余惊鹊还是要说一句,不理智。
因为理智的人,这么可能做这样的选择,这样的……
季攸宁出言反驳:“这才是一个女人,最后的理智。”
“她已经值了,当那个男人,愿意为了他放弃信仰的时候,她就已经值得了。”
“所以她要为了这个男人,留住他的信仰,哪怕他已经放弃。”
面对季攸宁的话,余惊鹊质问:“是不是可以说,那个男人最后已经不想死了,他想要活着,而是这个女人,害死了他。”
“有这样的可能,但是女人没有做错,男人的信仰因为她而崩塌,就要让她新手建立,哪怕代价是生命。”季攸宁这一刻的理智,让余惊鹊诧异。
季攸宁什么身份?
她会有作为女人最理智的一刻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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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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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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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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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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