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近身医王>第1095章 红云
  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林枫蜷缩着,黑暗的恐惧不断的吞噬着他的心灵。

  他的身躯战斗着!

  眼睛偷偷瞄着四方,但是,除了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

  无边无际的黑暗快让林枫崩溃了,他呢喃道:“我要离开这里,我不要在这里面待着!”

  这个空间,不断回荡着林枫的这句话。

  宛如鬼魅的低喃,宛如恶魔的低语!

  林枫的精神要崩溃了,他突然站了起来,仰天嘶吼一声,“我要离开这里!!!”

  声音回荡,充斥着林枫的脑海当中

  突然,面前出现了两个红色的光芒,仔细看去,就宛如两个红色的小灯泡似的。

  林枫激动了,快步跑了过去。

  他触碰到一个躯体,他的双手在躯体上摸索着。

  突然,眼前的红芒发亮,照亮了黑暗。

  “啊!”

  林枫惊叫一声,连续倒退数步。

  在他面前,站着一个男人,他长得跟林枫一模一样,如果非要说哪里不同,衣着,眼睛,气质!

  面前的男人眼睛是红色的,红的发亮。

  衣着是古代长衫,红色长衫。

  他的气质宛如神人,站在那里,虽然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任何动作,也同样没有任何声音。但是,看到他,林枫感觉自己像蝼蚁那样弱小,他就仿佛是神!

  “你……你是谁?”

  “我是你!”

  “你到底是谁!”

  “我说了,我是你!”

  “那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对了,我死了,我自爆仙体了!”

  面前的男人眼中闪过一抹嘲意:“你那也算是仙体?”

  “我是地仙,就是仙体!”

  林枫看着面前的男人,大声喝道:“你到底要干什么,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来!”

  “真是可悲,我没有想到我的一丝执念居然会转世成这么愚蠢的人。”

  “执念,转世?”

  林枫愣了下来,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你的话是什么意思?”

  男人走到林枫面前,平静的看着林枫,开口说道:“我是红云,天地初开第一朵红云得到,当年我好心让座,被鸿钧算计,后被鲲鹏伤了法体,不得已之下,我跳入轮回。但是,在我轮回转世的时候,冥河出手阻拦,打算我的神魂,只留下一丝执念和我的九九红云散魄葫芦伴随你转世。你经历十世,修炼出神魂,如今,你的肉体以亡,是时候回来了!”

  “什么?”

  林枫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他是红云?红云老祖?

  男人对着林枫招招手,说道:“来吧,我们合为一体,炼化十世修为,再次证道吧!”

  “不……我不要!”

  男人眉头一皱,说道:“为什么?”

  “我有执念,我家里还有那么多人等待着我,如果我跟你融为一体,我的意识也就没有了,我的妻子,我的父亲他们怎么办?”

  男人低头沉思了起来。

  林枫紧张的看着他,开口说道:“我可不可以不跟你融为一体?”

  “你不跟我融为一体,你就会死,进入十一世轮回!”

  “我……”

  男人叹息一声,开口说道:“也罢,既然你的意识这么坚定,让你为主导也可以,但是你要记住,我们的仇人是鲲鹏,是冥河老祖,你有朝一日回到地仙界,定要杀了这两个人,让他们偿还因果!”

  林枫心中一喜,用力点头。

  “好了,放开心神,你我融为一体!”

  “是!”

  林枫也不知道为什么,很相信眼前男人的话。

  或者说,他说的话,就是自己的话。

  男人伸手抚摸着林枫的脸庞,然后一头对着林枫撞了过去。

  金光从林枫身上席卷而出,照亮了这个空间。

  突然,他发现他身边坐着九个人。

  其中一位,林枫非常的眼熟,甚至可以说,他有今天的成就,一切都是因为他。

  华佗!

  华佗对着林枫微微一笑,“我是你第三世!”

  林枫恍然,旋即苦笑一声,这算什么,自己教自己医术,自己教自己法术吗?

  林枫目光看了过去,在自己最左边的是一位青年,他身着古代铠甲,一身正气!

  “我是仓颉!”“我是后稷!”“我是华佗!”“我是李固!”“我是山涛!”“我是谢安!”“我是房玄龄!”“我是狄仁杰!”“我是包拯!”“我是林枫!”

  林枫的声音一落,他们的身体同时散发着金光。

  他们同时闭上了眼睛,记忆在共享,修为在融合!

  这个过程林枫非常的舒服,很多事情宛如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躲。

  红云老祖的事迹,仓颉的事迹,后稷的事迹,华佗的事迹,李固的事迹,山涛的事迹,谢安的事迹,房玄龄的事迹,狄仁杰的事迹,包拯的事迹,林枫的事迹快速的融合。

  林枫十人身上的金光开始慢慢变淡,转变颜色。

  这个过程不知道持续了多久,有可能是一秒,也有可能是一分钟,同样也有可能是一百年。

  在这里,没有一点时间观念。

  当林枫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气质大变,如果说以前非常的平淡,返璞归真,那么现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仙气。

  最明显的特征,那就是林枫的眼睛。

  他的瞳孔变成了红色。

  血红,但不血腥。

  如果有人看到他的眼睛,任何烦躁的事情都会忘记,取而代之的是平静。

  林枫嘴角微微扬起,是笑容,自信的笑容。

  十世修为融合在一起,林枫也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修为。

  但是,他知道,自己现在的修为,超越了自己第一世,也就是红云老祖的修为。

  红云老祖死亡的时候,是大罗金仙巅峰,一只脚埋入准圣的范畴。

  如今,他超越了红云老祖,修为已经达到了准圣的范畴。

  林枫手掌一翻,一颗黑色的珠子出现在他手里。

  这正是噬魂珠。

  他手指掐算了一下,明白一切。

  噬魂珠是九九红云散魄葫芦的葫芦塞,九九红云散魄葫芦跟随红云老祖转世,但是葫芦塞却被冥河老祖抢了过去。

  冥河老祖见只是一个葫芦赛,他随手给自己的下人了。

  也就是曾经的邪仙。

  邪仙死亡,瓶塞被华佗得到,后来落入了林枫的手里。

  转来转去,还是物归原主。

  林枫抬头看着天空,轻声道:“九九红云散魄葫芦,回来!”

  声音一落,一道红芒从远处激射而来,下一刻,一个淡红色的葫芦出现在林枫面前。

  林枫手臂一甩,手里的噬魂珠落在九九红云散魄葫芦上面,光芒一闪,噬魂珠消失不见。

  一个完整的九九红云散魄葫芦出现在林枫的手里。

  林枫心有所感,手掌一握,一股法力激射而出。

  周围的黑暗仿佛是玻璃一样,直接炸裂开来。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出现在地府。

  他脚掌一跺,对着上空激射过去。

  当林枫马上要离开地府的时候,林枫猛然爆喝一声,“冥河,本座即将归来,洗好你的脖子等本座!”

  声音一落,林枫消失。

  地府的血河颤抖了一下,然后便见到一位老者从下面钻了出来,他抬头看着天空,脸色阴沉至极。

  “混账!”

  冥河老祖怒骂一声,身体飞跃而起,直接前往地仙界。

  红云回来了,这也就代表着,曾经的因果要好好算算了。

  大罗金仙的因果,完全可以算是大劫了,很多人,很多仙都无法避免。

  如果在上一筹,那就是无量量劫了。

  ……

  时光匆匆,十年的时间转眼便逝。

  在这十年里,发生了太多的事情。

  第一件大事就是江华皓败了,陈君浩胜了。

  他如愿以偿的坐在了那个位置。

  陈君浩大肚,没有对江华皓赶尽杀绝,而是让江华皓坐在了二号首长的位置。

  对此,江华皓是非常感激的。

  第二件事情,林氏集团重新出现,消失依旧的林氏日化再次冲入化妆品的市场,以惊人的速度占领了化妆品的市场,全国有百分之七十的顾客。

  在国外,也同样有忠实粉丝。

  唐小雨跟郑贞再次火热了起来。

  郑贞成为国际歌星,唐小雨成为了金牌经纪人,但凡是她带出来的人,全部都是大红大紫。

  林氏集团只所以发展的这么快,一切都是有国家支持,毕竟,这是林枫老婆的企业,而现在的一号首长是陈君浩。

  陈君浩对林枫自爆死亡的事情非常愧疚,因此,他在暗地里帮助沈梦晴。

  沈梦晴她们自然知道,时间久了,她们也渐渐放下了怨恨。

  林氏集团再次成为华夏的商业帝国,其中涉及的行业非常多。

  教育类,餐饮类,医疗类,房地产,化妆品,传媒,投资,金融!

  可以说,现在的林氏集团比巅峰时期的林氏集团还要强大。

  如果以前的林氏集团可以跟一个地下财阀争斗,那么现在的林氏集团,可以跟剩下的四个地下财阀争斗。

  如今的地下财阀,在林氏集团就是一只小猫咪,根本不敢有一点动静。

  因为除了林氏集团强大,还有长冠控股在后面帮忙,窦家在一旁狙击。

  远在台市的喻式集团也随时可以拨动资金。Χiυmъ.cοΜ

  而在海外的盛昌集团发展也非常快,如今已经成为海外三大海域之一了。

  从某个方面来说,盛昌集团已经超过了现在的林氏集团,喻式集团。

  沈梦晴的名字,出现在国际富豪排行榜的第一名。

  但是,这个第一名只维持了一天时间,一天之后,沈梦晴的名字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蒂娜女人上去了。

  如今所有的企业都走上了正规,沈梦晴也不需要像以前那么忙碌了。

  她现在做的事情,就是天天在家教四个孩子。

  林平安,林雪!

  杨美玲生了一对双胞胎,男孩。

  沈梦晴等人刚看到这对双胞胎的时候,她们都激动了,简直跟林枫太像了,就仿佛是一个摸子扒下来似的。

  她们商量过后,决定把他们的名字取名为林木,林风!

  其寓意,就是林枫的枫字拆开了。

  窦语柳生了一个小女孩,名字为林语!

  寓意,是林枫临死之前的低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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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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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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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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