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近身医王>第747章 筹备婚礼
  接下来的几天,林枫一直在医院陪着沈梦晴。

  林枫不理会任何事情,在这几天的时间,林枫忘记了林氏集团,忘记了六道,忘记了龙组。他眼里只有沈梦晴以及两个孩子。

  这几天对沈梦晴来说,也是非常幸福的。

  因为,一睁开眼睛就能看到林枫,累了倦了,能靠在林枫怀里睡觉。

  无聊了,她可以跟林枫规划两个孩子以后的事情。

  一个星期过后,沈梦晴能动身了,林枫便决定把沈梦晴接回家,医院里面设备虽然好,但这里人流太多,而且也不安静。

  林枫找来一辆房车,把沈梦晴抱了进去之后,直奔爵士庄园。

  因为沈梦晴回家坐月子,唐小雨等人早都把房间给收拾了出来。

  回到家,林枫便把沈梦晴放在床上。

  其实,林枫也没有什么能干的,除了跟沈梦晴聊天就没有工作了。

  伺候沈梦晴大小事都是由刘霞跟张小翠来做。

  林富贵跟沈志国在庄园里面居住了下来,这两个人从刚开始的不对付,现在几乎天天黏在一起。

  不是喝酒,就是下棋,要么就是两人带着鱼竿,开车出去钓鱼。

  两个人关系好的跟一个人似的。

  翌日,林枫早早把死神,杨风以及唐小雨跟郑贞叫到地下二层的私人电影院当中。

  林枫脸色郑重的对着死神说道:“死神,这段时间你给我安分一点,我要把婚礼的事情交给你们四个人。”

  闻言,杨风急忙摆手,说道:“不行,傲柔也马上要生了,我得去陪他。”

  林枫想了想,然后同意了。

  杨风现在也是正事。

  死神说道:“我也不行,我这段时间要陪古凝。”

  林枫眼神冰冷了下来,说道:“你陪古凝干什么?”

  “看你有儿子了,我们当然要一起造孩子了。”死神说道。

  林枫把旁边的饮料扔了过去,说道:“造孩子不及在这一时,你老老实实给我在这里待着,给我策划婚礼。”

  死神的脸色苦了下来,说道:“大哥,我一个大老爷们你让我搞这个东西干嘛?”

  林枫没有理会死神,对着唐小雨跟郑贞说道:“我打算在咱们这个庄园结婚,你们两人这段时间忙一点,把庄园弄好看一点,打造出来婚礼的范围就行。”

  “不是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吗?你怎么这么急?”

  林枫无奈的说道:“不是我急,是那四位老人急,我没有办法,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做了。”

  唐小雨恍然的点点头,说道:“那好吧,等一下我回公司看看,我手下的人,应该有人以前做过类似的工作。”

  “可以。”

  林枫微微想了一下,然后说道:“我要把这场婚礼打造的独一无二!”

  “行,我回去立了方案,让他们立刻准备。”郑贞说道。

  林枫满意的点点头,对着死神说道:“你跟我来。”

  “又干嘛啊?”死神不耐烦的说道。

  林枫说道:“跟我想想,我们都邀请谁来参加我的婚礼。”

  死神撇撇嘴,跟着林枫前往了书房。

  林枫把纸笔准备好,然后说道:“大哥陈君浩,小五秦煜阳是肯定要邀请的。”

  死神一脸无聊的说道:“你认识的朋友我都不认识,你找我过来干嘛?”

  林枫说道:“一个人想要邀请的人觉得很无聊。”

  死神张了张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枫仔细想了一下自己认识的朋友,然后在纸上写下名字。

  林枫看了两人,在确定没有遗漏之后,林枫满意的点点头,把纸递给死神说道:“你去按照这些名字给我打印点请帖。”

  死神说道:“原来你是把我当做跑腿的了?”

  林枫毫不掩饰的点点头,“夏之不在,只能让你跑腿了。”

  死神暗骂一声,“夏之这小子越来越过分了,仗着那几个女人宠爱他,居然敢私自旷工了。”

  林枫耸耸肩,说道:“快去吧,早点弄好了,早点省心!”

  死神站了起来,在纸上扫了一眼,问道:“你不叫你的那些同学?”

  “叫同学?”林枫一愣。

  死神点点头,说道:“结婚不就是同学们聚会最好的时候吗?”m.xiumb.com

  林枫眉头紧锁了起来,高中聚会他参加过,但那些同学都是用一副有色眼镜看人,林枫实在不想跟他们在联系了。

  但是,大学同学还是不错的。

  林枫微微想了一下,然后对着死神说道:“你先去弄这些请帖吧,同学的事情,我在考虑一下。”

  “你可以先举办一个同学聚会,看看他们都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如果他们变得让你讨厌,你就不要叫他们,反正你的朋友那么多,多他们一个不多,少他们一个不少。”

  死神的脸色忽然严肃了起来,对着林枫说道:“你结婚不是小事,我可以看到,商界有很多人都削尖了脑袋要参加你的婚礼,所以,我认为你除了印这些名字的请帖,还要印一些没有名字的请帖给冯天奇,让冯天奇来决定,有哪些人有资格来参加你的婚礼。”

  林枫认真的想了一下,认为死神说的很有道理。

  这一次林枫结婚,来的全部都是华夏有头有脸的人物,在他的婚礼上,应该会有唐老这样的大人物出现。

  变相来说,林枫的这次结婚可以当做一个交际晚会。

  林枫有些头疼的敲敲太阳穴,说道:“我只是想举办一个盛大又隆重的婚礼,不想让我的婚礼上出现利益的气息。”

  死神耸耸肩,说道:“你要结婚的事情绝对瞒不住,到那个时候,肯定会有很多人问你身边的朋友要请帖,那个时候,你的婚礼就无法由你一个人来做主了。”

  “正所谓大势所趋,你还是屈服了吧。”

  林枫无奈的说道:“好吧,我的朋友你大多数都认识,这件事情交给你来处理吧。”

  死神心中微微一动,问道:“可以让他们走后门不?”

  林枫翻了翻白眼,说道:“随你!”

  闻言,死神顿时兴奋了起来,说道:“你早说有这个好差事,我会拒绝吗?”

  林枫冷哼一声,问道:“你不陪古凝了?你不造人了?”

  死神嘿嘿一笑,说道:“造人哪里有这件事好玩,不说了,我去打印请帖了。”

  说完,死神一溜烟消失在林枫的书房中。

  林枫揉着太阳穴,一脸苦恼。

  听死神的一番话,他才发觉,原来自己结婚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林枫现在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己的身份有多么的惊人,先不说龙组跟龙眼组长的双重身份,就说说他是林氏集团董事长的身份。

  林氏集团在大陆影响力是多么的恐怖,完全可以说,外来企业想要在大陆开公司都必须由林氏集团点头,如果林氏集团不点头,他们就不敢在这里开公司。

  随后,就是林枫的龙组跟龙眼双重组长的身份,这个身份可是华夏守护神跟华夏眼睛的象征。

  在华夏,无论是政方还是军方,都会要跟龙组跟龙眼沾上点关系的。

  现在完全可以预测到,在林枫的婚礼举办当天,整个华夏各方大佬全部都会露面,所以说,这一次林枫的婚礼,是一些人往上爬的机会。

  林枫长呼一口气,大势所趋,顺其自然。

  林枫拿出手机,翻到大学群。

  自从他们毕业之后,大学群刚开始响过几次,随着同学们都找到工作,这个大学群就彻底安静了下来。

  当然,在这其中有一些人往里面发些广告,但从来都没有人理会过他们,林枫同样如此。

  林枫看着大学群,微微犹豫了一下,然后打字,“我打算举办一次同学聚会,各位同学有没有兴趣参加?”

  发送,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一位名为周伯通的同学回了一条,“哟,耗子,你这是发达了吗?居然主动办同学聚会?”

  周伯通是林枫的大学室友,据说他是一个富二代,家里有点钱。但少年老成,变相老说,就是长得着急,有点老,所以同学们给他称呼为周伯通。

  “还可以,就是好长时间没有看到同学们了,想看看同学们在搞什么,瞬间联络联络感情。”

  林枫这条消息发过去之后,大学群里面各个潜水的人全部都跳了出来。

  “耗子说的不错,同学们好久不见了,应该聚聚了。”

  “耗子,说时间地点,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就过去看看!”

  林枫见大学群还没有死,林枫脸上露出了笑容,打字道:“地址SH,英利皇宫酒店,时间就在后天晚上吧。”

  “卧槽,听名字好有逼格啊,我去!”

  “话说,我在东北,距离SH有点远,耗子可以报销机票不?”

  “老猪,你要点脸不?你家干煤矿的,那么有钱还让耗子报销机票?”

  “我只是说说。”

  “不好意思,我的工作太忙,实在脱不开身,这次的同学聚会我就不过去了啊。”

  这条消息很快就被众人的口水给淹没,最后,他无奈的发了一条语音,“都别说了,我去还不行吗?妈的,老子的全勤奖啊。”

  众人哈哈一笑,旋即开始聊近况。

  大学群,因为林枫的一声同学聚会活了过来。

  林枫看着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在手机上划过,林枫不由的想起了自己上学的时期。

  在上大学的时候,沈梦晴作为校花之一,当时有很多人追求沈梦晴。

  林枫也同样在这个行列当中。

  很多人都是献殷勤,但林枫偏偏剑走偏锋,给了沈梦晴一点印象之后,然后对其冷淡,当沈梦晴对林枫有点兴趣之后,林枫便开始各种套路。

  最后,林枫也黑马之势一路冲击,最终俘虏沈梦晴的芳心。

  因为此事,林枫被称之为贫民情圣!

  林枫看着大学群里面他们用这些话调侃自己,林枫也不由的笑了起来,发了一段语音,“你们,都是一群屌丝,弱爆了!”

  这话发出去之后,大学群里面瞬间爆炸,所有的男同胞纷纷站出来狂喷林枫。

  林枫似乎来了兴致,对着手机狂喷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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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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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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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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