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呀,哪个都不像!”她抓乱了一头好不容易梳好的长发,郁闷地自言自语:“难不成李清麟那个混蛋骗我?”
不可能。大脑如是告诉她。首先,李清麟不是个喜欢并且擅长说谎的人,这一点,从他越狱之前那拙劣的“色*诱”表演便可窥见一二。其次,他也没有理由骗她。拖延时间?在已知李清麟会易容的前提下,他想离开这座城市并非没有可能,因此根本没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在故意欺骗她、误导她上面。更何况,昨天他向她透露相关情报线索时,语气非常的不耐烦——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一个人在愤怒的情绪下几乎不可能说谎,除非这愤怒本身就是伪装出来的……她可以肯定,那个时候,李清麟并没有刻意伪装、掩饰他自己的情绪。
那么,难道是他的推测本身出了问题?
季笙秋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录像。中午时段,医院里来往的人很多,她找了半天才筛出几个可疑人物,最后锁定了一个年轻的、戴着鸭舌帽的男人。这个男人确实是尾随着秦唐进的医院,但没过五分钟,他就又匆匆离开了住院部。一定就是他了!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她将这人的录像部分截取出来,反复观看,却始终没能截出一张清晰一点的截图。
医院这边的线索看来不会有更大的用处了——除了能帮她从“候选嫌疑人”中辨别出凶手之外。季笙秋左手支着下巴,右手伸向罪恶的薯片盒里,拈起一片垃圾食品扔进嘴里开始嘎吱嘎吱,喃喃自语:“李清麟,我就再相信你一次,可别让我失望啊……”
她手上的动作忽然停住了,薯片洒了一地。数据库!之前的数据库虽说已经比较全了,可仍有一个致命的局限性——它只涵盖了目前“在册”的有过前科的人,却漏掉了另一种人:
死人!
正在这时,白崇简又给她打了电话,照例是令人失望的、一无所获的坏消息:在她在吹着空调的办公室里继续追查秦唐案的时候,他和助手杨笑、以及大批的警员正在外面烈日的暴晒下,用最原始的方式挨家旅店、挨辆出租车排查着可疑人员,试图通过这样的办法逮住某个该死的逃犯,然而终究一无所获。对于他可怜的处境,季笙秋没有表示出该有的同情和理解:“我早就劝过你了,这是无用功。”她耸了耸肩。
白崇简平淡道:“即使是无用功,也总得有人去做。李清麟越狱这件事实在太过重大,你我、甚至你的顶头上司,谁都担待不起;万一李清麟在越狱期间再次作案,你我的渎职罪就是板上钉钉。”
“这件事起因在我,与你无关啦。”季笙秋无所谓地耸耸肩,可惜白崇简在电话另一头看不见:“到时候你就把责任推我头上呗。”
“我不会那么做。”白崇简很认真地说道:“我不会让一个女人替我承担责任。”
“什么男人女人,大局面前只有背锅的人。”季笙秋声音里难得带了点儿笑意:“老白,我看人不会走眼,李清麟的道德水准远比普通人更高,一定会信守诺言,绝不会坑害我们。现在我们最该担心的是,他和凶手能不能两个人全都活着归案,而非在某个角落里同归于尽。”
“凶手……”白崇简沉吟道:“你那边查到什么新线索没有?”
季笙秋的嘴角弯了起来:“不错。”她敲下了回车键,一张放大的人脸肖像出现在屏幕上:“不用再问那帮枪贩子了,答案已然揭晓。我这就把嫌疑人的图像发给你,由你接入‘天眼系统’——我们必须得抓紧时间,搞不好李清麟会比我们提前找到凶手,那就糟了!”
白崇简的行动力是一流且无与伦比的。仅仅用了不到三个小时,警方便从三合路附近的摄像头里捕捉到了嫌疑人孙杰的影像;而发现孙杰时,在场的其他刑警全都惊呆了——因为,孙杰本该是个死人!
“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嘛!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季笙秋一边啃着汉堡、喝着肥宅快乐水,一边用手指着指挥系统上孙杰的图像:“他在干什么?”
“他在等人。”回答她问题的是赶回来的白崇简。他的人已经在赶往嫌疑人附近地点的路上了。
“他在等谁?”季笙秋专注地盯着屏幕,像是问在场的其他人,又或者是问她自己:“你们看,他的肢体语言——他很紧张,很兴奋,就好像热恋中等着接下班回家女朋友的小男生一样。”
白崇简莫名其妙地看了她一眼。他为她不分场合地使用修辞说废话的能力感到惊讶。
季笙秋又问:“我再换种问法。他杀了秦唐之后,为什么没有立刻逃离A市?”
“这个……”白崇简的小助手杨笑,一个刚毕业的、很开朗阳光的男孩子挠了挠后脑勺,犹豫道:“季老师,他是不是在等他的同伙?”
“额……很有想象力的回答。”季笙秋尴尬地笑了笑:“同学,你知不知道作为一个杀手,最大的忌讳是什么?那就是与人合作。杀手可不是雇佣兵,哪怕只有一个帮手,他也得承担因被人出卖而暴露的风险。”
杨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羞愧地低下了头。季笙秋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没事没事,慢慢来,我刚毕业时还不如你呢。”
白崇简咳了声,问她:“别卖关子了。是什么原因?”
“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季笙秋两只大而无神的杏眼微微睁开了些,闪烁着诡异的兴奋光芒:“他在等他下一个目标——下一个猎物,或者受害者。”
她说完这句话之后,又过了半个小时,监控探头下的孙杰才有了新的行动。他下意识地把帽檐往下压了压,不紧不慢地向公园里头走去。很可惜,公园里面处于监控范围之外,接下来也就没必要看了。这时,季笙秋却道:“老白,麻烦你跟着去趟三合路128号,让你的人确保这座公园里连苍蝇都飞不出去一只!”
“好。”白崇简一向话不多,但这次他还是多问了句:“如果只是抓捕孙杰,不需要我亲自出现场吧?”
“老白,没想到你也机灵了一回。”季笙秋嘻嘻笑道:“我有种强烈的预感——这回咱们终于能一箭双雕了!要对付那位‘高手’,只有你才堪此大任嘛!”
豪言壮语放出去、外加打发走了白崇简,安排好各位刑警小帅哥们各司其职之后,她便舒舒服服地倚着沙发打了个盹。不知过了多久,她的手机又响了,接起来的一瞬间季笙秋以为是白崇简那个老古板,便很随意地打着哈欠问了句:“喂,老白,你那边怎么样了?”
“季小姐,”电话对面是某个好听却很熟悉的声音——熟悉到让她差点把手机扔出去!“你没有存别人手机号码的习惯吗?”
被这么一提醒,季笙秋才特地看了一下来电号码——果然,又是个“陌生号”!她强压着内心的兴奋和紧张、不安,低声道:“真没想到啊!你居然还敢再联系我,不怕我现在就把你缉拿归案吗?”琇書網
电话那边,李清麟不以为意地笑了起来:“这个时候,警方已经发现凶手的行踪了吧?你们不是早就开始行动了么?”
“你真聪明,我真是越来越欣赏你了——‘睫毛精’老帅哥。”季笙秋脸不红心不跳地恶意调戏着对方。
听了她这堪称诡异的称呼,李清麟也没有表现出半点不好意思:“彼此彼此。”
“这种时候打电话过来,总不会是找我叙旧吧?”
“现在是晚上10:35。”李清麟答非所问道:“我想,你最好提醒一下你手下的警察,孙杰现在状况堪忧,恐怕撑不过一个小时了。”
“喂,喂!”电话那边传来阵阵忙音,季笙秋又一次被他抢先挂断了电话,气得她差点把手机丢出窗外。她立刻拨通白崇简的电话,气急败坏道:“老白,姓李的混蛋又跑了!你们赶快问一下公园管理员,里头有没有什么隔音好的房屋设施,赶快救人!孙杰可能有生命危险!”
白崇简简洁地应了声。半小时后,他才给她回了电话,开门见山道:“我们找到孙杰了——”
她紧张地咽了口口水,聚精会神地听他说下去:“他伤势怎么样?”
“他还活着,但已经成了‘人彘’。”白崇简的声音很冷:“四肢粉碎性骨折,后脑插*进一根钢针,同时反复遭受多次电击,发现时已然深度昏迷,不知能不能抢救过来。李清麟下手极其残忍,这个人即使活下来,也是非疯即傻,终生残废。”
“人还活着就行。”季笙秋云淡风轻地笑了笑,道:“我知道你们没抓到李清麟,但是,附近有没有谁看见他往哪里跑了?”
“目前没有线索,我们还在问。不过听附近的居民称,他们曾在公园林荫道里看见一个瘦高年轻男子,天黑看不清长相,从公园北门离开了。据部分目击者描述,该男子穿黑白格子衫、白色下裤,戴着帽子——”
“路人能记得这么清楚,说明他身上有别的明显特征。”季笙秋道:“目击者有没有提及他哪里很特别?”
“有。”白崇简终于有点肃然起敬了,为她敏锐的洞察力:“那人说,他身上有股血腥气,非常刺鼻。我们不是已经能确定这男人就是李清麟了么,问这个意义何在?”
“因为我知道他有严重洁癖,这一点看守所里他的同监舍友曾证实过。”季笙秋老神在在道:“帽子不是他的,是他从孙杰那里‘顺’走的。你们的人在孙杰身上搜到旅店门卡或者钥匙之类的东西了么?”
“没有。他身上只有几十块的零钱。”
季笙秋脸上的笑容愈发扩大:“那就是被李清麟拿走了。老白,立刻通过营运车辆人脸识别系统查孙杰上车地点,如果是旅店,李清麟必然会去那里——沐浴更衣!”
她猜的一点儿都没错,李清麟果然第一时间先去了孙杰临时下榻的酒店;然而待警方赶到时,却早已人去楼空。白崇简从冒着热气的浴室里拿出一张被水蒸气浸湿的字条,上面赫然写着:“季小姐:恭喜聪明的你能够找到这里来,只是可惜,还是晚了一步。我还有事要办,明天自首。晚安。”
白崇简捏着字条,嘴唇抿成一条直线,一句话都没说出口。倒是杨笑目瞪口呆地接过字条,满眼星星地仔细看了几遍:“季老师真是神了!她好厉害啊!”
是的,她很厉害。白崇简一言不发地将字条装进证物袋里,半晌,才颓然叹了口气:“收队,都回去休息吧。”
第三天。清晨。
七点三十分,金秀给儿子简单地做了一碗鸡蛋面,便坐在一旁看着儿子有滋有味地吃饭。秦宋无忧无虑地吃了几口之后,才发现她没像往常那样和他一起吃,便眨巴着大眼睛问道:“妈妈,你怎么不吃呀?”
“可乐,妈妈现在还不饿呢。”金秀憔悴地挤出一丝笑容,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秦宋哦了一声,又问:“爸爸呢?爸爸为什么还不回来呀?”
“爸爸出差了,得好久好久才能回来……”
就在这时,忽然响起有规律的三下敲门声。秦宋眼睛一亮,小炮弹似的从椅子弹了起来直奔门口,大叫一声“爸爸”就要开门!金秀赶忙把他抱在怀里,一边警惕地通过猫眼观察着门外:只见一张似曾相识却早已陌生的脸出现在门镜前面,那人轻轻唤了声:“金秀,在家么?”
金秀先是如遭雷击般怔住,身体随即剧烈地颤抖起来!她压抑着流泪的冲动,哆嗦着手给他开了门。男人进屋之后却只站在门前,并没有进到客厅里的打算,脸上僵硬地挤出一丝微笑:“……弟妹。”
金秀没说话。她用眼睛仔细描摹着眼前男人的面容——多年前那个阴郁的美少年和如今这个脸色惨白、却依旧俊美如天神般的男人重合在了一起,明明近在咫尺,却仿佛远隔万水千山。她讷讷地抱紧了怀里的秦宋,讪笑道:“学弟,是你呀。”
真是奇怪。明明他是个恶名昭彰的杀人犯,明明知道他能出现在这里定然是越狱了的,可她为什么一点儿都不害怕?他们都说秦唐的死跟他有关,可她为什么,一点儿都恨不起来?
“对不起。”李清麟深深地冲她鞠了一躬,声音竟也有些颤抖:“我知道说多少遍对不起都无济于事,但还是必须当面向你致歉。此事因我而起,也只能因我而终……秦唐是我的朋友、我的兄弟,现在,我终于替他报仇了。”
“报仇了?”金秀迷茫地喃喃自语:“学弟,你……你又杀人了?”
李清麟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只是,他将受尽折磨,生不如死。”他疲惫地笑了笑:“过几天,新闻会报道的。弟妹,我今天来其实还有一件事——”
他解下手腕上的手表,交到金秀手中:“以前秦唐总说喜欢我这块表,当时一直没来得及送他,如今……就当留个念想吧。我来的匆忙,什么都没带,弟妹千万莫要嫌弃。”
“不,我们不能要……”金秀连连推辞:“无功不受禄,我们不能要你的东西……学弟,你快逃吧!警方还没发布通缉令,你想办法出A市去边境,去国外,永远别再回来了。”
李清麟怔了怔,方才又笑了下:“你能不怪我间接连累了秦唐,我已知足。至于这块手表,”他垂头看了看懵懂的秦宋,叹道:“是我害了可乐,这点东西不算什么……弟妹,我是将死之人,钱财皆是带不走的,所以请你们一定收下。未来如果经济上有什么困难,把这块表典卖出去,也能缓解一二。”
“可是——”
“听我的。”李清麟握着她的手,帮她攥紧了手表:“我时间不多,不要再推辞了。”
话说到这份儿上,金秀只得收下。秦宋依旧天真无邪地拽着他的衣角,仰着脸问他:“叔叔,你们在说什么?我爸爸怎么啦?”
“……”李清麟俯下*身去,轻轻地用脸贴了贴他的小脸蛋:“爸爸出远门了,要等你长大才会回来。可乐要乖一些,听妈妈的话,以后好好学习,等爸爸回来之后给他一个惊喜,好不好?”
金秀向他投去感激的目光。秦宋懵懵懂懂地一点头,又问:“那,叔叔,你是爸爸的朋友吗?你能不能告诉爸爸,可乐想他,希望他早点儿回家呀?”
李清麟闭了闭眼,声音沙哑道:“好,等叔叔见到他,一定会转告他的。”
轻轻拍了拍秦宋的后背,他起身就向门外走去。金秀在他身后轻声道:“学弟,你……你要去哪里?”
“去我该去的地方。”只留下这一句话,他便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她的视线之中,再无踪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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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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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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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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