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雨雾江南>第145章续
  《烟雨挽歌》

  145续

  王担宝继续说:“在金胡子那几个钱的面前,所有人都被剥得赤裸裸的!那个莽汉老冯以前狂得不行,遇屁大点的事都喜欢鬼喊鬼叫的。但他生了病后,却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主动地让自己名誉扫地,把老婆送还给了金胡子,就是为了图几个钱。哎,我说这人啊,平时讲得都很漂亮。但在钱这个节骨眼上,一个个跟鬼一样地挖空心思,都不要自尊了。

  金胡子,噢不,伟大的金爷,因为钱多、能量大,还能摆平很多践踏法律的事。他养了几窝子人。那些人还不像冯君,是托在的老冯的名下的。但谁又找过他麻烦呢?他的那班孩子哪个不是神气得不行?

  冯君这事因老冯生病东窗事发后,好多妇女都悔恨,恨当初自个儿没跟金胡子发生点什么。否则现在也不用受穷还窝囊的老公的气了。

  这金爷呀,仿佛撒的都是龙种。前面啊,咱们已经讨论过了,穷人、下三滥的人要节欲、节育。没那个金钢钻,就别揽瓷器活,别造出人来,省得让造的生命遭罪。

  但像金爷这种人就大大不同了。他们几代子人下来挣了一老把财富,这些啊,他可不愿送给旁人去花。所以他要多造些人,让他自己撒的种来消耗他那些财富。要是在这些孩子中遇到有出息的人,还能把他的基业越做越大,或是干些光宗耀祖的事。那老东西就贼爽了。

  冯君这小子,有些方面就胜过他老子。金爷是个癞痢头,又刻意养了一嘴金色的脏胡子。我说,他要是亲近哪个女人,那感觉一定很癔怪。

  冯君就不一样了,他具有现在的姑娘们所崇尚的骨感美。他那张脸也比较清秀,去外面培训了一阵子还渡了个金,拥有了中学教师的身份。可谓要钱有钱、要文化有文化、要相貌有相貌,是个近于完美的人啊。

  所以他小小年纪,就已经搞掂了两个极品妞。而且,两个妞之间还能相互包容。另外,可能还有不少有样子,或是自认为有样子的姑娘在打他的主意,想探探他的内心世界什么的。以前两天我对他的观察,我敢说,这小子将来占有的资源肯定比他老子金爷占得还要丰富、还要好。

  到时候,他又会像金爷一样到处播种,弄一大班生命出来。他本人爽呆了。如果家势还没衰弱,那些小生命将来又爽呆了。

  我操,这家子人,代代享福,咱们这些下三滥的人却代代受罪。像我特妈的这样子,和他一相比,真没啥活头!我妒忌啊,我恨啦!

  在封建社会那会儿,从皇帝老儿到贵族,再到底下那些可以这样做的官家人,都特妈的滥娶女人,滥生小孩。这样虽然也会造少量的龙种,但多数都是在造寄生虫。

  以前在外干活时,我用手机下载过一个小作家写的明朝历史的那部书。小作家统计了一下,到明朝中叶时,就是以朱元璋一个人为源头造出的寄生虫,也达到几十万了,相对于一座中型城市的人口了。这些人都是特权阶层。他们祖上打的基业,让他们理直气壮地来坐享其成。

  他们生活上爽了还不行,还要再占有更多的性资源,制造更多的寄生虫。到了明朝后期啊,这寄生虫的数量恐怕已经让人很恐惧了。他们理直气壮地消耗着劳动人民创造的资源,啥都不用干,养尊处优着。

  他们这么一搞,这底下人还有好日子过吗?这大明王朝啊,不是被李自成灭掉了,应该是被这些寄生虫给蛀空了啊。如它不灭亡,后面的情况就越来越糟了。

  看了那书,再把一些东西跟咱们现在的情况比照来看,金胡子、冯君这一拨人不也就是这么回事吗?他们都会说那是享自己的福呢,关别人啥事?你看他们那一家人,个个牛逼得不行。

  讲起来,冯君还算好一点。可能是他的经历比较特殊,他以前也过过穷人的日子,他傲得还不是那太离谱。

  但金胡子那个死去的儿子以及那些女儿就不行了。他那出车祸死的儿子,出事前狂妄至极,干了很多坏事,完了都用钱来摆平。

  说来也是这么回事。咱们底层的人缺的就是钱,命不值啥钱。多数时候还逼不得已,用命来换钱。而他那样的龙种,命无比金贵,钱却不算啥。比如他们欺男霸女,或是飚车撞了人喽之类的,事情发生后,出点钱,就把受害者给摆平了。

  有人可能还对龙种心存感激呢,因为穷人命不值钱呗。龙种害他们一次,弄了大把的钱来,能解决很多大问题了,不偷着乐行吗?周围人也羡慕他们呀!

  所以,他们至始至终并没想着要把肇事的龙种本人怎么样。他们也会想啊,那样做有啥意义呢?

  金爷的龙种后来挂了,这是他自找的,没有人想找他寻仇什么的。金爷的那几个千金小姐也都是个个飞扬跋扈,整天吆五喝六的,狂妄得上了天。她们开着名车,穿着名牌,挂着珍贵的手饰、链子等。平时举手投足,都是贵族的派头。咱们这些农村人,在她们眼里真正跟屎一样。

  咱们这里的路啊,本来就不宽。有些人又比较笨,不会及时地给她们开来的名车让道。她们就穷按喇叭,临了,还要对着让道迟了的人骂一通污辱人的话。

  有次我就亲耳听过金爷那两个大一点的女儿骂人以后,还要羞辱人家祖宗。她们说,黄镇这边穷鬼咋就这么多呢?穷鬼又寒酸、又笨得要死,天生就是粗作的料!八辈子都是一样的货色,从祖宗那里传下来,到现在还没啥长进,都白活了!

  不过这也正好,这样她们家的优势感就能长期保存下去了。其实,她们压根就不希望底层下三滥的人变好,来挑战她们的优势感。所以她们以打击穷人的自尊心、压抑穷人为乐。

  不可否认的是,咱们这边的女人们都对金家那几个千金小姐恨之入骨。

  恨归恨,但有人对这几个公主也有暧昧的感觉。曾有过这样的臭小子,他想凭着自己某一方面的特长,赢得金爷家千金的芳心。而后做金爷这个大户人家的乘龙快婿。因为这样一来,其老婆的事解决了,钱的问题也解决了,社会地位也水涨船高了。不用烦了!

  但结果其被打击得遍体鳞国。金家高傲的公主要这些穷小子做甚?她们要选的驸马应是更高层次的人啊。

  儿子、女儿们就这鸟样了,以及他的那班女人也都不是好鸟。当年金胡子为把祖上的生意做大,玩了很多龌龊的伎俩,坑了很多咱们这样的底层人。咱们吃亏了,他却没受应有的惩罚,继续做着他的生意。如今越做越大,店都搬到城里去了。真是坑了大家,好了他家啊。

  他这人对待自己撒的种很大方,大把的钱给那些儿女任意糟蹋,别人却休想让他赞助什么钱。他们家过着糜烂的生活,他的一些穷亲戚却过着异常寒酸的日子。他不断用钱去讨好强势的人,却不会施舍一丁点给穷得要死的周围人,或是帮助一把难中的人。恨他的人很多啊。

  他的那几个大小老婆也都是好显摆的家伙。平时,她们忙完了窝里斗的事,就出来对外人指指点点、骂骂咧咧。谁要是侵害到她们家的利益,她们就会像几条狼狗一样出来扑人。有这几个宝贝看家,金家再多家产,也不用养凶狗护家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冯君的妈是老实人,在她们相互的争斗中处于下风。但是对待外人,她也锻炼成了一个凶婆子。那个老冯,以前在她面前做足了大男子主义的那一套,现在却动不动被她骂得要死。

  概括起来说,金胡子这一家子人高傲、自私、虚伪、狂妄。他们固守着富人的身份,希望自己永远这么富下去。同时,他们也希望周围的人越来越差。他们喜欢在欣赏别人的窝囊与痛苦中狂叫。

  社会是由我这样的穷人,兄弟你这样的普通人,加上少数富人组成的。咱们的命贱得不值几个钱,人家富贵之人却是珠玉之身,金枝玉叶。这自私加狂妄的人啊,我们就能见到很多。

  讲起这事,我就想到几年前,我在市里干粗活、捡垃圾时住老乡们的工棚时,在那里遇见的一件事。那时,有个江北的小个子中年男人跟咱们村上人后面混,在工地上做小工。小个子身板不行,干起活来老挨工头和大工们的骂。他却从不回嘴,默默地忍受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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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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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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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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