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随手接过来浅浅的抿了一口,尔后抬眼扫视了一圈篝火周围越来越多的、或坐或站的已经拥挤了不下上千人的红衣军将士们,不紧不慢的笑道:“我刚说到哪来着……哦对,一定要识字、一定要读书!”
“我知道大家伙儿听到这话,心头肯定会想:‘我一个小卒子,识字读书有什么用?杀敌用不上、种田也用不上’。”
‘但我要告诉大家伙儿,你们这种想法是错的!’
“而且是大错特错!”
“只有读了书以后,大家才能明白,什么叫‘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你才能做营长、做团长、做师长,当将军!”
“只有读了书以后,大家才能明白,什么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才能做县令、做郡守、做州牧,当大官!”
“易地而处,你们敢让一个连军令都看不明白的将领,来指挥你们去跟敌人作战吗?那不是带着大家伙儿去送死吗?”
“同样的,你们相信一個连王廷的政令都无法理解的官吏,能治理好一个郡、一个县?能带领大家伙儿过上好日子?”
“就算你既不想当将军、也不想当大官,就一门心思的想着守着自己那一亩三分地老婆孩子热炕头,我也敢保证,能读懂农家书籍的人,一亩地也能比旁人多打几斗粮食!”
“以前,大家伙儿是没这个条件,没人教你们识字儿,也无书可读。”
“现在既然有这个条件了,王廷请了教书先生来教大家识字儿,还给每个营都提供了一批书籍,大家伙儿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懈怠呢?难不成认个字儿、读本书,还能比咱们打仗还难?”
“武艺,可以武装我们的体魄!”
“书籍,可以武装我们的头脑!”
“咱们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哪怕不为了自己,为了后人们不必活得像咱们这辈人这么辛苦呢?咱是不是也得多认几个大字儿,好日后教自个儿的儿女读书写字?”
“咱大汉信奉的乃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不讲究血脉、门第那一套。”
“谁能带着袍泽弟兄们打胜仗,谁就能做将军!”
“谁能带着父老乡亲们奔好日子,谁就能做大官!”
“大家伙儿都是为咱大汉打过仗、为咱大汉流过血的有功之臣,你们不努力、不保卫咱们的胜利果实,难不成还要将咱们抛头颅、洒热血打下来的江山,再拱手让给那些世家大族?”wWW.ΧìǔΜЬ.CǒΜ
“那岂不是又和以前一样了?”
“那咱们爷们折腾这一遭,图个啥?”
陈胜操着一口大白话,不断砸着手背,将读书认字儿的重要性掰开了、揉碎了,告诉这些红衣军将士,并且不断抛出一个个扎心的问题,去刺激他们那颗懒惰、畏难,甘于平凡的心……只差挨个挨个拧着他们的耳朵,大声的告诉他们:给了你们机会,你们就要争气啊!
篝火周遭一片鸦雀无声。
所有红衣军将士都定定的望着陈胜。
听得懂的,都从他的话中看到了一扇从未见过的大门,在自己眼前徐徐打开,露出大门后又宽又直的通天大道,直恨不得现在就去读书认字儿。
听不懂的,即便仍然稀里糊涂,但也能从他这一席话中,听出那股子满得都快溢出来的恨铁不成钢之意。
以陈胜今时今日的地位与威望,还能这般掏心掏肺的逼着他们上进,对他们而言……已经够了!
听得懂、听不懂,都够了!
“咚咚咚……”
忽而,一阵雄浑的鼓声从中军传来。
陈胜端起冷却的蛇羹,仰头一口倒进腹中,而后一把抓起兜鍪扣在自己脑袋上,起身豪迈的大笑道:“弟兄们,出征了!”
篝火旁所有红衣军将士当即齐声高呼道:“万胜、万胜、万胜!”
“哈哈哈……”
陈胜翻身上马,催动真气长身道:“我今日再教大伙儿一首战歌!”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抑扬顿挫的雄壮高呼声,在他一身磅礴王道真气的加持下,随着呼啸的北风浩浩荡荡的传遍整座军营。
四万余红衣军将士尽皆停下手中的动作,仰着头认真的聆听着。
僵硬都身躯不再抖动。
坚毅的眼神深处燃起一点火光。
陈胜拨转马头,徐徐往辕门外行去,一边前行,一边举起纯钧剑,高呼道:“岂曰无衣?”
四万红衣军将士齐声回应:“与子同袍!”
陈胜:“王与兴师!”
四万红衣军将士:“修我戈矛!”
陈胜、四万红衣军将士:“与子同仇……”
无须将领调度,四万红衣军将士在歌声的呼声的指引下,自动汇聚成一条玄色的长龙,有序跟着陈胜的步伐,迎着呼啸的北风,开赴城阳郡。
作为大军统帅坐镇中军、却被一首诗歌‘剥夺’指挥权的蒙恬,眼睁睁的看着大军从行动迟缓的半死不活之态,一瞬间就切换到雄赳赳、气昂昂的虎狼之姿,突然就真正明白了他与陈胜的差距,到底差在哪儿!
论沙场运筹帷幄、审时度势。
陈胜虽天纵奇才、才华横竖都溢。
但蒙恬自问,他也并不差多少,当初商丘之战,他不就与陈胜有来有回的打了那么久么?
他与陈胜最大的区别,也是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对士气的把握。
他是通过种种统兵手段,居高临下的以战局把握士气,只要战局在他的掌控之中,那士气就在他的掌控之中。
而陈胜却是用自己心头那一点火焰,点燃整支大军,只要他身处军中,全军上下便是一群嗷嗷叫的豺狼虎豹!
就这一点区别,就决定了。
他蒙恬顶多只能算是一名优秀的统帅。
而陈胜却能成为一位伟大的统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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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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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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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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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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