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怪案传奇>第 964 章 964
  “暗器的存在,可追溯到先秦。秦汉时有飞剑遥击的技法,而类似两把匕首九十度交叉的手戟,也是颇具威力的投掷暗器。东汉建安元年,孙策帅兵讨伐割据吴郡的严白虎。面对来势汹汹的孙策,严白虎只能派弟弟严舆前去讲和。严舆缺乏才干又十分傲慢,竟提出要和孙策平分江东。孙策哪能答应,一怒之下掷出一把手戟,将严舆杀死了。但先秦两汉时流行的投掷暗器中,并没有镖。”

  “标字繁体写作標,与镖字形近,意义相通。镖枪的枪杆轻而软,枪头大而重,重心靠前,在投掷时飞行稳定,对远处目标的杀伤力很大,但却不便于近身搏斗。明代名将戚继光在《纪效新书》中讲述自己练兵心得时,提到他的士兵是如何用镖(标)枪的:持镖一枝,近敌打去,乘敌顾摇,便抽刀杀进,使人不及反手。原来是先掷标,再用刀。既然如此,何不缩□□杆,甚至只用枪头来投掷杀敌呢?实际上,镖枪的重量正是其威力的来源。清代绿营兵常备的镖枪二尺以上,连杆带枪重约四五斤即2000克上下,加上投掷时的力道和速度,效果相当可观,对身穿重甲的目标也能形成杀伤力;而□□用的重型箭矢重量通常不超过100克,细小的箭头对铠甲的效果也不理想。在近距离射击时,镖枪的威力可以超过□□。如果去掉枪杆,镖枪的射程、准头和威力都要严重受损。精简化的镖枪不适于战场,但却因为轻巧便携,获得了江湖人士的青睐。飞镖就此登场。”

  “清代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各界市民,都有人练习和使用飞镖。当时飞镖大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脱手镖,一类是绳镖。脱手镖纯靠手部力量发射,而绳镖在镖尾处系以长绳,攻击距离较短,但回收更容易。清末民初的武术家金倜庵曾说,晚清时期江湖上最流行的一种飞镖,镖身呈三棱梭形,全长三至七分,重六至七两。飞镖末端绑有红绿两色的绸带,长二寸许,称为“镖衣”,除美观外,可以起到辅助飞行稳定的作用,与箭矢尾部的箭羽类似。这类飞镖通常成套携带,每套九支或十二支,其中必有一支格外长大者,威力比其他飞镖更强,称为绝手镖,不到危急关头绝不轻易动用。”

  “与很多投掷武器不同,施放飞镖全凭腕力,有阳手镖,阴手镖,回手镖等打法。旧时武林行话,以掌心向上为阳手,掌心向下为阴手,而回手镖与回马枪类似,是指诈败诱敌、突然袭击时的打法。”

  “飞镖杀伤力相当有限,因为重量普通,射击纯用腕力,即使在近距离打击不穿甲的目标,也不能保证一击致命,对敌手造成重创。然而就是因为杀伤力有限,所以才特别管用。”

  “怎么说?”

  “你们现在警员配枪,子弹有什么规矩没有?”

  “子弹里必须有一发空爆弹,并且必须在对被射击者进行足够警告之后才能射击。除非是非常紧急的情况,第一枪必须是朝天鸣枪以警示,后续才能继续射击。”

  “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在保障对方生命的前提下,以丧失行动能力未第一优先级,而不是为了彻底杀死目标。”

  “没错。真是因为飞镖的杀伤力不够,所以飞镖可以伤而不杀,这样恰恰能够达到你刚才所说的让对方丧失行动能力的目的。不正好和我们警方逮捕嫌疑犯的目标一致么?”

  “对哦!”

  “清代镖师和护院们所用的暗器,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种是专门锻造的重型飞镖,重达一斤,称为斤镖,往往被误传为金镖。提升镖的质量,可以增加其杀伤力。而另一种则极其轻便易寻,叫飞蝗石。”

  “那你用的是轻的还是重的?”

  老王微微一笑,他指了指桌子上的蜡烛。那个蜡烛是普通的香薰蜡烛,一来是用来烘托气氛,二来是增加点香气,制造出高雅的气氛。只有高档餐厅才会这么费事。

  随即,老王从菜里挑出半粒花生米,捏在食指与中指的指节处。

  这么小的东西,原本欧阳天明以为老王会弹指而出,没想到老王转动手腕,双指借着转动手腕的劲力同时甩出,就看见烛火一灭,变为一缕青烟。而那半颗花生米正好落在欧阳天明眼前的骨碟上,不偏不倚,正好在骨碟正中间。

  “好手法!”欧阳天明拍手称赞。

  “这是给你展示一下轻镖的用法。至于重镖,想必你也已经从你们的光头队长那里听说过我飞刀拦车的事情了。那把飞刀就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算上手柄大约你整个手掌的长度,重量的话差不多等于半个苹果。这个重量在镖里面并不算重的,但是也算是大型镖的一种打法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欧阳天明对眼前这个男人越来越感兴趣了。以至于他想把这个人收入囊中。让这个男人被仇恨的怒火湮灭实在是太可惜了。

  寇天明起身说道:“那我跟你做个游戏如何?”

  “游戏?什么游戏?”老王好奇。

  “这样吧。我虽然已经知道了你以前做过什么,但是我还不知道你将来会做什么。如果我在你之前,把你想做的事情给做完了,那你就等于欠我一个人情。要不要自首,要不要同归于尽,我说了算。”欧阳天明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就好像他一定会成功似的。

  一看又聊回了这个话题,老王的脸又一下子绷住了。他也起身,说道:“我说过了,这是我的事。我已经杀过人了,我的手永远是脏的。既然我的手是脏的,那就让它一直脏到底。但是我决不允许因为我,而再把别人的手弄脏!”说完,老王也不管欧阳天明,独自一人离开了包间!

  欧阳天明没有生气,反而坐下,自言自语道:“我的游戏,从来都是我说了算的。欧阳冷银,我要一个剧本,一个能完美浇灭老王的复仇之火的剧本。同时,也要保证他像尤里安那样,扎扎实实地欠我一个人情,为我所用。至于这个剧本的参加者嘛,我允许你杀人……”

  随即,欧阳天明的气质消失,转而变成那个熟悉的,狡诈鬼魅的神情:“有意思,我也觉得有意思!”

  说完,神情又变成了那个天真阳光的少年的表情:“老王这个人,我一定要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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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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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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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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