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六零媳妇发家致富[穿书]>第 393 章 第三百九十三章:独家发表晋江文学城
  胡幽现在一天天算着日子呢,把胡三哥结婚要用的东西,也都给准备得差不多了。

  尤其是胡三哥和金兰照相的事,胡幽把自己在上海的那两三套婚纱给了金兰。

  这个婚纱胡幽是真看不上,但是金兰爱得差点几天睡在上面没起来。这个年代很少有这样的好东西的,这几套婚纱是当时符振兴在上海给弄的,其实这种时兴货哇,在上海要比在北京好整。

  胡三哥是穿了一身青兰色的中山服,和一身红色的中山服,都试着给胡幽看了看。

  胡幽觉得好看啊,竖起大拇指夸胡三哥“一表人才”。

  胡三哥感动的抓着胡幽的肉手手直流泪哇,

  “哥有你这样的妹子,贼拉的幸福啊。”

  胡幽也特别的感慨,抱住胡三哥的一只胳膊说,

  “三哥,咱俩还是照相吧,小弟举了好一会儿相机了。”

  胡三哥这才掏出块灰手绢,擦了擦泪,而胡小弟把照相架子架好了,定了个30秒,

  “咔嚓”

  胡家三兄妹,在书房,在院子里,在外面的路上,在河边,反正是照了一下午了。

  等天黑的时候,胡幽才想起来,把金兰给忘了。

  不过金兰和胡三哥是要穿婚纱照的,胡幽又让胡小弟把旁边院子里,挂了一圈世界各地的风景画。

  胡幽想了想,在自己院子真不合适,自己院子乱七八糟的东西太多了。

  尤其还有一大堆正在枯萎的葡萄藤,稀稀拉拉地还往下掉枯叶子呢。

  胡幽把那些世界各地的名胜景地的图画都取了出来,还有各种妙不可言的美景,把个符大首长的院子里,弄得极其漂亮。

  也只有胡幽觉得漂亮,还有要照相的两个新人。

  胡三哥和金兰,把那些布上面的画都看了一圈,越看越喜欢。尤其好些地方只是听说过,而没有去过。

  那些画是把所有的世界美景都收在了画上,胡三哥看着是觉得很兴奋,金兰看着是手很痒。

  胡小弟负责给胡三哥和金兰照相,当然这次是要照大照片,用的大一点的相机。

  照了差不多将近一天,胡三哥和金兰换了好几次衣服,而符大首长却是换了好几次茶。

  符大首长的大茶缸子,现在把缸子盖用鱼线拴在了把上,方便符大首长随时把茶缸盖子给盖上喽。

  符大首长也差不多一天也没闲着,后来看着老郭也一样举着个茶缸子过来凑热闹,符大首长眯着眼睛,挑了几下粗眉说,

  “我大略地数了一下,那个相机咔嚓了一天,没有个上千张照片,也有大几百了。”

  老郭伸手摸了下自己的浓密的头发说,

  “首长我也大略数了下,咔嚓声应该有上千下了。”

  “嘶……”

  符大首长摸了下下巴,不由地就说,

  “你说,是我傻还是他们人傻啊。”

  这个问题有点难啊,对于老郭这个老年人来说,见识虽然多,但是想像力不够。

  老郭摇了摇头,“我傻。”

  “噗”地一声,胡幽在身后笑出了声,其实是天又快黑了,胡幽来叫人吃饭呢。

  现在天已经挺冷的了,胡幽在里面都穿上薄羽绒了,大概是胡三哥和金兰太高兴了,俩人都不觉得冷。

  不过还好的是,胡三哥里面套着薄棉袄和棉裤,金兰套的是那条还有点保暖的健美裤。

  俩人越照越激动,真心笑着。

  可是照一天哪够啊,胡三哥和胡小弟说,第二天继续。

  可是等第二天照相的时候,把胡幽吓了一跳。估计除了她自个儿外,所有人都要让胡小弟给照。

  居然连符大首长和老郭都要照啊,人家曲明老头要照相,是因为曲明老头是金兰的爸爸啊。

  爸爸和闺女女婿照相,多么天经地义的事啊。

  可温明晓拉着符萧黎,站在符大首长和老郭的旁边,四个人一会儿是单人照,一会儿又是各种排列组合的双人照,最后又是四人照。

  反正胡小弟又是照了一天,还被符萧黎要求给洗成大照片。

  符萧黎这小子眼睛真尖,看到胡幽房里有相框的大照片了,还有摆在柜子上的结婚证,也被符萧黎叫做大照片。

  照相的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胡小弟也累得够呛。一直热爱照相事业的胡小弟,头一次觉得相机好沉哦。

  不过这个是大相机,确实是专门洗大照片的。

  胡幽准备等过了年再把这些照片取出来,反正家里凉房里放着不少做相框的材料,给胡三哥和金兰弄几套去。

  照了相,就是要去看房子了。

  之前让老郭给看好的,比胡大哥那个院子大一些,主要是因为胡三哥拉家带口的比较多。

  曲明老头肯定是要跟着金兰的,人家父女分开了20来年了,现在好不容易能在一起了,可不能分开呢。

  离着胡幽这边住的地方也很近,也就十来分钟的路。不过在去看房子的路上,老郭背着一双手走在前头,还晃着头说,

  “胡老师啊,你还得天天到这头来学习呢,这边条件好哇。”

  胡幽的书房是当初符生给收拾过的,书也多。而且有胡幽在,碰上什么突然检查之类的,这些不该有的东西,就不会被人给看到。

  当然现在旁边住着邻居呢,这种事到目前还没有发生过呢。

  但是胡幽也觉得胡三哥离开自己住出去,确实挺不方便的。胡幽忽然就想到之前老郭说挨着自家后面,有一家可能有意让出来。

  要是和胡幽紧挨着,那不就正好了嘛。

  胡幽的话还没来得问出口呢,就听到老郭冷哼了一声,

  “人家说啊,你家天天有肉味,一看就是资本家小姐少爷的恶习,不卖。”

  胡幽气得抿了下嘴,这吃肉还有错了?

  “难道还要用我的肉换她院子啊。”

  胡幽本来就是随口说说的,这个年代物资最缺了,别说肉了,连很多菜类的都缺得不行。

  但是胡幽的这说话,老郭听了却是微微点头,用手摸了摸脑袋说,

  “这样吧,符生媳妇,你出点钱,我请那家人去民族饭店吃次涮羊肉吧。”

  胡幽都怀疑老郭想吃涮羊肉了,因为今年胡幽要回胡家村,符振兴就不用专门再去取一趟肉了,等过年胡幽和符生再给带回来。

  这主要是符大首长的意思,符大首长觉得这几年过得有点堕落了,今年过年朴素一些。

  在回族的馆子里吃涮肉,确实是个好主意,现在的肉都是正常长大的,不吃专门的饲料,那肉放进嘴里,都是肉的香气呢。

  胡幽立即就决定看完房子去下馆子吃涮肉,这个回族涮肉馆子很有名的,而且所有的肉片也都是手切的。

  前面卖,后面后厨在不停地切肉,而胡幽坐在圆桌子跟前,看着大那肉片子,还吸溜了几下嘴唇。

  曲明老头是个能吃也是会吃的,还微微夸赞了下这家馆子,

  “上百年的老馆子了,东西就是好哇。”

  这次符大首长也跟来了,穿着普通的打补丁的棉袄,戴了一个旧帽子。怎么看,都是个普通的老头。

  确实好久没吃涮肉了,每个人都不少吃,差不多每个人吃得肚子都鼓起来的时候,就听到一声“爸,你怎么也在这里?”

  胡幽斜着眼睛一看,这个穿得特板正的人,哦,居然是符家大伯啊,符萧黎的爷爷。

  关键时候,就能看出来谁和谁亲了。在符大首长没有说任何话,或给出任何指示的时候,符萧黎居然还在用筷子和一块肥一点的羊肉在麻酱碗里战斗呢。

  符大首长其实刚才就吃饱了,但是咱有养生茶啊,不怕胖,又吃了一口,这才慢慢地放下了筷子。

  差不多是和胡幽同样的斜着看人的眼神,符大首长用看阶级敌人的感觉,看着自己的亲儿子。

  “噢,原来是你啊,我差点没认出来。”xǐυmь.℃òm

  符大首长的话刚说完,胡幽和胡小弟一点也没顾忌的笑出了声。

  而跟在符大伯后面的那一串人,胡幽认出来一个,侯家那三闺女嘛,那个只爱洋货的闺女。

  侯家最近因为侯大闺女的事,全家人都是焦头烂额的,别的都顾不上了。

  这么一耽搁,人家胡三哥现在都准备结婚了,就差一张奖状和登记了。这个得回胡家村去弄,一是为了金兰,二呢还是为了不扎眼。

  要是在京都走个关系先领了证是没问题的,但是胡三哥考虑到的是,要让人家金兰得受重视了,所有东西都准备好,再领证然后办礼。

  其实金兰觉得在哪都一样,反正这眼见着他们以后肯定是在京都安家了。

  金兰这两年在村子里呆得都习惯了,觉得冬天睡大炕太好了,都不想回上海去了。

  而现在胡三哥和金兰的事都订好了,侯家三闺女又凑过来说话,就有点不太好了。

  这个年代的人就是这么保守,和这么的正直。

  胡三哥站起来冲着侯家三闺女点了点头,指着同样站起来的金兰说,

  “哦,这是我媳妇。”

  胡三哥不是不擅言词,而是能用很适合的话,把人气个半死。

  侯三姑娘捂着脸跑了,符大伯后面的一串人,都没弄明白是个咋回事。可符大娘明白啊,她和旁边的人说了几句,那人也跑出去了,大概是追侯三闺女去了。

  胡幽都看到符大娘把金兰看了好几遍,胡幽却是笑着站起来对着符大娘笑着说,

  “大娘啊,这就是我家给我三哥订好的媳妇呢,您看我三嫂这人是不是特别漂亮呀。”

  符大首长在旁边立即应了一句,“说得没错,确实是个好闺女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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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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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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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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