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自己去找那些图书馆,是不是现在危险了点啊。
而且听来听去,温文倇之所以能知道这些,是因为她儿子要参加这些活动。
晚饭吃的很简单,就是炒菜和米饭。
菜里面也有肉,饭后还有水果,确实感觉比村子里头好了许多。
可是胡幽觉得不太好,温二舅舅不舍得放油,这个菜炒得不香。
等晚上回屋后歇息,胡幽也没有听到温文倇到底要做什么。
温文倇还真有点像是专门来看看符生妈的,但是没人信。胡幽这个外人都不信,那就是说,她还要来?
胡幽觉得自己真是料事太准了,第二天一大上胡幽刚出房间门,就听到楼下的笑声。
果然那个温文倇又来了,而且比胡幽想得还要来得快。
胡幽从楼上下来后,一眼就看到厅里桌子上放的油条,大馄饨。
就听到一个说话也是尖里尖气的小姑娘说,
“姥姥,我和我妈一大早就去饭店排队买的,人可多了。”
一听这人说话,就知道是温文倇的闺女,胡幽不知道她是谁,反正肯定是姓刘的。
结果就在胡幽走到桌子跟前时,那个刘家闺女,居然绕到饭桌另一头坐下了。
胡幽看着这个刘家闺女,觉得她简直有毛病,胡幽就直接坐在了温明晓的旁边了。
温明晓小姑娘却往胡幽这头紧挨了一下,用她很认为很低的声音,可是别人地都能听到。
“她叫刘二玲,她家重男轻女。”
胡幽一听就明白了,要不然也不能叫刘二玲,这一点也不像是个大城市的闺女。
可刘二玲听到却不干了,眼泪立即就上来了,看着温明晓说,
“你懂什么,我是我妈的眼珠子。”
温明晓假装什么也不懂,把大馄饨给胡幽推过来一碗,撇了撇嘴。
“嗯,是眼珠子,猪眼珠子。”
刘二玲毕竟才十二岁,家里更疼上面的哥哥一些,本来就是她心里的痛,现在被温明晓这么一说,立即张着嘴就哭了。
“呜呜……,不是这样的,不是的。”
胡幽低头吃大馄饨,心里头说,你要是到村村里头就会觉得自己有多幸福了。
只是被少疼一些,可还是啥活也不用干。
要是在村村里头,全家里的好劳动力。简直可以叫做是牛马一生,劳动光荣。
胡幽一口气吃了两根油条,两碗大馄饨。
刘二玲坐在餐桌对面,鼓着腮帮子,特别地不乐意,还用眼睛把胡幽看个没完没了的。
“你怎么这么能吃,你们那里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吗,那大馄饨里面都是包着肉馅的。”
胡幽当然知道了,要不然也不能吃两碗。
而且,胡幽今天有重要任务呢,她今天要把上海所有的大图书馆走一遍。
不管是学校的,还是各大图书馆的。
先去看看,然后再想想要怎么办。
而且,昨天晚上和温明晓已经打听得差不多了。甚至,端庄了挺长时间的系统,也在积极地支持胡幽的行动。
“主人,你赶紧去吧,咱们的时空书店,太需要这些书了。”
胡幽都没搭理系统,这货现在都快成“书迷”了。
一向都是经济地位决定政治地位,连系统都不例外。
胡幽的系统是第12469号,和它同批出厂的,很多其它系统都伸过来了友好的电波。
12469号系统,你穿了个好时代啊。
胡幽并不知道发生的这些事,也让系统自动把这个时代的,和书籍相关的事都定在了定位目标。
而胡幽出门的时候,又穿上她的大棉袄,胡幽觉得这样不显眼。
连温明晓都觉得奇怪,胡幽包狱里有好几件好看的衣裳呢。
胡幽还掏了件兔毛的手套给了小姑娘温明晓,把温明晓给稀罕坏了。
温明晓是有手套的,都是针织的。
而那些带点毛的大手套,全是给老爷们的,也不会有小姑娘喜欢的样子。
可胡幽送的兔毛手套,边上有一圈兔毛,把手伸进去也是毛绒绒的。
不仅暖和,还好看的厉害。
温明晓把手套上的绳挂在脖子上已经一早上了,当全家人面就套了起来。
而方医生在早上和符生妈说,
“你这个媳妇确实遭人疼,没人不会喜欢这么好的孩子。”
符生妈听了这话,比夸自个儿还高兴呢,“唉呀”了两声,笑着又说,
“她也不知道在包狱里塞了多少东西,也不嫌沉。”
方医生也是点头,而且也跟着笑了起来,
“总觉得吧,这小姑娘都是有秘密似的,都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胡幽当然不会觉得沉了,这些根本不在包袱里头。而心里头的秘密,也不可能和任何一个人说的。
也幸亏温明晓是个特别懂礼和规矩的,眼睛虽然一直盯着胡幽的大包袱,却是没有真扯开看一眼。
胡幽今天早上吃了个大饱,就准备今天要好好转转。
走路是个力气活,上海城要比胡家村大了几十倍上百倍的,胡幽不管要去哪,都得有劲才行。
17岁已经是大姑娘了,出门是很放心的。可是,还有个15岁的温明晓要给带路。
温明晓带着胡幽去坐公交车,这个时候的上海的公共交通,已经挺发达的了。
有的路线还是有轨电车,胡幽在后世也坐过有轨电车,但和现在的完全不一样。
胡幽把上海的交通路线情况,都让系统给记录了一遍。
系统把所有胡幽听到的和了解到的交通路线,全部记录和输导了一遍,最后告诉胡幽,有几个图书馆。
还有哪些学校确定是有图书馆的,而胡幽要坐公交车的化,坐哪个路线比较方便。
胡幽现在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把小姑娘温明晓给甩了,可还不能真的甩。
胡幽把温明晓拉住说,
“带我上你们学校看看吧,我还没上过高中呢。”
温明晓立即点头说,
“本来学校是通知返校的,可我妈觉得去不去都成。我带你到学校转转去。”
胡幽跟着温明晓上了公交,也才没几站就下了车。
温明晓说再走十多分钟就能到,俩个人就在路上慢慢走着。
可胡幽还是发现,好些穿绿衣裳的姑娘小伙们都走过去了。
胡幽看了下周围的行人,都还不怎么在意,胡幽今天没有戴绿色的大头巾,而是围了个黑色的羊毛围脖。
按照温明晓说的,露出圆白的小脸,看着还像是个学生。
要不然,胡幽现在的打扮,就是个村姑进城,别人看见她就会躲开。
即使这样,胡幽还是接到了不少嫌弃的眼神。
这种眼神胡幽早习惯,可胡幽总觉得有人好像一直盯着自己看。
胡幽停下来前后左右看了好几次,都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人。
胡幽用意识联系了系统,让系统给查看一下,可是系统却没给回应。
这种很不正常,按照正常的情形,系统应该马上告诉她,那个总是盯着她的热源体,到底是个啥人?
然而,系统却是沉默不言。
胡幽都快要发火了,系统还是在装死。
胡幽气得差点撞墙上,被温明晓给拉住了。
“小表嫂,你可真厉害,怎么知道这堵墙是我们学校堵起来的小门啊。我们学校重新开了个铁门,就把这个老旧的门用砖头给封上了。”
胡幽心说我不知道,可是系统给的路线,是这堵墙后面就是图书馆了。琇書蛧
胡幽跟着温明晓从拐过弯的另一面墙转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小铁门。
现在的这个门是没有上锁的,一推就开。
温明晓拉着胡幽进了学校,还在和胡幽商量。
“我们很多同学都去参加活动了,去了很多地方,还有北京。我和我妈说了好几次,我妈不让。小表嫂,你要是想去的化,你和我一起去,我妈说不定就同意了。”
胡幽却觉得不太可能,小舅妈方医生是个外柔内刚的人,听她怎么说温文倇就知道了。
而且温二舅舅和方医生心里有着数呢,肯定不能让自己亲闺女像疯子一样,到处乱蹿。
胡幽在到达图书馆门前时,轻轻地和温明晓说,
“好像是锁着门呢。”
温明晓又指着另一个方向说,
“那里也有个小门,是图书馆走廊的另一头的一个门。”
温明晓在前面边走边说,
“图书馆一层有好几个侧门呢,我们挨个去看看,肯定有没上锁的。”
果然让温明晓说对了,一转过弯就看到个侧面,而且别说上锁了,门是直接半开的。
温明晓立即跑过去,打开了门,发现走廊里面还挺黑的。
也幸好这会儿是白天,走廊里面还是能看到一间一间办公室屋子,现在都是紧关着门的。
胡幽跟在温明晓后面,往中间的大楼梯那里走。
到了大楼梯那,温明晓指了指楼上说,
“书都是在二层和三层,一层是档案室和老师的办公室。”
胡幽正想要到二层,就看到有个朝下走的楼梯,又问温明晓说,
“下面是什么?”
温明晓看了一眼,用特别低地声音说,
“那里是地下的藏书室,听说是学校的一些陈年的老旧书籍都在这层。”
胡幽想了想,又转了转眼珠,正要准备上楼去。
而外面突然响起了脚步声,胡幽第一个反应就是冲进了地下的藏书室。
系统几乎是在一瞬间时候提醒胡幽说,
“主人,来了许多穿绿衣裳的人。”
胡幽不是本校的学生,而温明晓是,从大门冲进来了一队穿绿衣裳的人,有几个还是温明晓的同学。
胡幽在楼下楼梯拐角里面,听到有个女同学说,
“温明晓,走,咱们上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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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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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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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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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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