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六零媳妇发家致富[穿书]>第 13 章 第十三章:独家发表晋江文学城
  胡幽要被逗笑了,就地上的那些绿叶子草,看着都是些杂草,能值什么钱?

  要是以前,胡幽一定会和系统贫几句,可是现在这个特殊的时刻,胡幽觉得系统一定没空开玩笑。

  “一种药材?”

  胡幽看着河边到处长得绿幽幽的草,因为天气凉,还有一部分已经在发黄了。

  “一把能卖1分钱?”

  如果胡幽记得不错的化,这种草在河边儿到处都是,而且村子里养猪的才会来河边割这种草,平常都没人要的“杂草”。

  这不,不远处就有一头又大又壮的黑色“二师兄”,在香喷喷地啃草。

  胡幽再次和系统确认了一下,

  “一把1分钱?”

  “主人,不是一把叶子,是一把根。”

  “差不多。”

  胡幽特别高兴,以她的小手手抓着一把带根的草药,差不多只半斤。

  这个年代的1分钱是有一定购买力的,胡幽立即冲回家,在院子的一角找到个小铲子,还有一个小筐,又回到了河边。

  一铲子下去,连泥带根,差不多就是一把的样子。

  胡幽一边铲,一边嘴里念叨着,

  “一分钱,一分钱,又一分钱。”

  “石菖蒲有很大的药用价值,只是现在不管在哪个时空与空间,都是人工种植了,药性非常稳定了,所以……”

  所以胡幽在这个世界采到的石菖蒲,卖不上价。

  “有钱就行,我要吃肉,吃猪肉。香香的红烧肉,水煮肉,我要狠狠咬一大口。”

  胡幽的声音不低呢,在不远处的河边啃草的“二师兄”,浑身抖了一下。

  “看看这些能卖多少钱吧,我的腰也快断了。”

  采了一下午,居然只采了一小筐。

  “59分钱。”

  胡幽眼前的系统面板右下角,立即出现了0.59元,0.00元的余额,头一次产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明天再采吧。”

  头晕眼花的胡幽,伸了伸胳膊,带着一身的酸疼回家去了。

  把小筐和小铲子丢在后院的水井旁,胡幽就开始打水。

  胡幽家的后院,除了有菜园子,还有一口水井。

  胡幽也有些佩服胡四俩口子,为了喝水方便,愣是和几个儿子当初在后院打了一口井。

  之所以没有在前院打,是因为不太想让别人知道。

  村子里在自家院子打井的人家不多,除了胡大伯这个村长家外,也只有五六家在院里打井了,其他人都是在村里一个公共的大水井打水。

  不过村里的人到井里打水的量不大,一天打个三四桶足够,用扁担挑两趟就够使的了。

  村里有一条河,是从山里延伸出来的,遍布大半个村子。村里很多人家洗衣做饭,都用这河里的水。

  都说是山里的水好,养人养生,村里人对于能不能吃到井水并不在意。

  有的时候,胡幽都觉得胡家村真是个风水宝地。

  背靠大山和野林子,被一条河水盘锯围绕,要不是这个年代太穷,这里的生存环境还是很不错的。

  晚上吃的是所谓的豆粥,大米是胡幽从面柜的米袋子抓的,全是陈米。xǐυmь.℃òm

  胡四媳妇回家后,看到玉米糊糊里居然有绿豆和大米,立即把躺在炕上的胡幽给揪了起来。

  “你是不是傻?”

  被胡四媳妇又一次指着脑门,胡幽把她的手拉下来,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以后还要靠我哥和我弟帮衬我呢,少我一口吃的,让他们填饱肚子,他们不得记我一辈子好啊。”

  胡四媳妇想想,也确实这么一回事儿,自己的宝贝闺女,将来还要靠几个兄弟帮衬呢。

  “嗯,果然这订婚了想法就不一样了。你说得对,而且符家要不是有些家底,妈是不舍得你嫁过去呢。”

  胡幽张了张嘴,不得不和胡四媳妇说出一件事实。

  “我才13哩,真要结婚,至少还要五年呢。”

  安抚了胡四媳妇,胡幽才慢慢地从炕上下了地。

  “妈,去吃饭吧。”

  到了胡四夫妇俩住的那间大屋的外间,平常都是在这个外间吃饭的。

  胡幽刚坐到凳子上,又听到胡四媳妇嚷嚷了起来。

  “飞飞,你脚上的鞋哪儿来的?”

  “小宝前个上镇子给买的,妈,又软又暖和,贼舒服。”

  大概胡三哥已经被胡幽说服成功了,可劲地夸赞这双鞋的好。

  可是胡四媳妇却不干了,“啪”地一声,拍了下桌子。

  “小宝就存了3分钱,一天数30来遍,这样的钱你也忍心花?”

  “什么,小宝把3分钱花了?”

  胡四媳妇的话还没说完,胡四就接了过去。

  一旁的胡三哥和胡小弟,都低着头,脸上一副非常羞愧的表情。

  而坐在另一边的胡幽,都快惊呆了。她有3分钱的存款,敢情全家人都知道啊。

  “妈,我上次在镇子上看有人卖旧鞋的,穿了三……三年了,才卖3分钱。说是以前的老手艺了,贱卖的。”

  胡幽觉得自己要是不出面说清楚,这顿晚饭都没法吃了。

  “兄弟姐妹相亲相爱,好,都是我胡四的好儿女。吃饭。”

  胡四也是个明白人儿,花出去的3分钱,就如泼出去的水,别再想了。

  这顿晚饭吃得舒服,虽然饭前有点不愉快,可是里面有大米和绿豆。

  等到要熄灯睡觉的时候,胡幽把胡小弟拉进了自己屋里。

  又把胡小弟摁进了被窝,决定和胡小弟长谈。

  躺在被窝里面的胡小弟,一副害怕的样子,用两只胳膊紧抱着自己。

  “姐,我都是和三哥睡的。”

  胡幽瞪了眼胡小弟,把被子给胡小弟掖了掖。

  “姐这里这么大的炕,还不够你睡的?”

  胡小弟裹着被子,往炕那头蹭了蹭,离得胡幽比刚才更远了些。

  “你明天就订婚了,我可是个男人。”

  胡幽差点没被气翻白眼了,把炕桌上的油灯“噗”地吹灭了。

  躺进自己被窝里的胡幽,才慢慢地开始诱拐胡小弟。

  “小弟,想不想吃肉包子?”

  都不用胡小弟回答,胡幽都能听到他咽口水的声音。

  “小弟,那你这几天帮姐个忙呗。”

  “姐,你要做啥?”

  “姐想在河边挖点草,就那个石菖蒲。”

  胡幽还等着小弟的回答呢,想听到小弟说,“我要挖草,我要吃肉包子。”

  结果啥声也没有,胡幽不得不又继续下套。

  “小弟,亮亮?”

  就在胡幽以为胡小弟睡着的时候,才听到8岁的胡小弟的声音,一种特别无奈,还有点带哄小孩的口气。

  “姐,河边的草能有啥,都是给猪吃的。姐,你要是想吃肉包子,和咱妈要点钱,妈肯定给你的。姐,喂猪草是不可能换到肉包子的,睡吧。”

  胡幽的第一次作战失败,没想到8岁的小孩子不好哄,可是,要是告诉小弟那个猪吃的草真的能换钱,用不了几分钟胡三哥就知道了。

  已经16岁的胡三哥,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如果胡幽说有人收草药,自己拿去换点钱。

  要是前些年还成,这几年,对于投机倒把的事儿,群众举报的积极性很高。不管是村里的,还是镇上的,或者是更大地方的人,恨不得个个化身为斗士。

  胡幽有心没胆儿,不敢和大众对着干,想悄悄干,可是一个人一天下来,只能弄到一点儿。

  胡幽有些愁,心疼那些不能马上换成钱的石菖蒲的根。

  而这个时候同样睡不着的,却是符生,以及他亲妈。

  村子里都叫她符生妈,她其实姓温,现在叫温云。

  手里还在给儿子补袜子的符生妈,停下了动作,眼睛看着旁边的油灯。

  “儿子,你明天就要订婚了,可妈这心里难受。”

  符生蹲在地上在搓他的军裤,听亲妈这么说,他也是苦笑了一下。

  “都是命吧,村里的唾沫星能杀人,那姑娘才13岁,总不能看着她就这么毁了吧。”

  符生妈点点头,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没一点的法子。

  “以前的事啊,有的时候想想,就跟一场梦似的。妈也不图你娶个什么城里的姑娘,村里的妈就看挺好。”

  符生妈又说,“村里的姑娘实诚,听话,肯干,又孝顺。妈觉得啊,比那城里的那些白眼狼强得多。”

  “唉,可咱明儿要订的这个,不仅年纪小,都被家里宠得没边儿了。妈是怕你将来受苦,跟妈一样,心里苦了那些年。”

  符生妈说完这话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块布手绢,擦了擦眼睛。

  符生仍然是苦笑,把洗好的裤子拧干了水,准备再过过清水。

  “妈,睡吧,将来的事儿,谁知道呢。”

  符生心里其实很憋屈,不过那天碰到胡幽以后,小姑娘好像还挺懂礼的,虽然也确实被宠得没边儿了。

  将来多干点活儿倒没什么,符生担心的是将来的媳妇,让自己亲妈难受。

  胡幽其实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却是没有想到,因为自己,有俩个人一晚上几乎没合眼。

  胡幽的订婚的事儿,是要在胡爷爷家办的。

  负责全程订婚准备的,是胡幽的大伯和大伯母,而胡四和胡四媳妇,只负责把家里准备好的东西提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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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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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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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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