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
南逸臣:……
最后,初夏忍不住扑哧笑了,自己这洞房的初体验还真不怎么样。
“夏夏,你笑话我。”南逸臣将脸埋在初夏的颈窝里,有些委屈,“我是不是很没用?”
“没有。”初夏亲吻了一下他的脸颊,“第一次这样,很正常的,你别着急啊……你要是熟练的很,我觉得该怀疑你是不是二手的了。”
南逸臣一听也笑了,这么说第一次怂的还挺好啊。
初夏虽然也没实战过,但是毕竟看的多啊,岛国的小电影那可都是高清的,所以,知道的肯定比这个小白多多了,于是,就慢慢的给他讲解。
男女之事上,男人原本就是强势群体,而且,都很有天分,现在加上初夏的引导,很快就通了,跟武林高手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似的,所谓一通百通,前半夜摸索经验,后半夜就开始玩花样了。
而且似乎还乐此不疲。
一开始初夏还是能配合的,甚至还能主动进攻,毕竟她的身体素质也很好的,然而,慢慢的,她发现自己只能认怂了,最后连脚趾头都哆嗦了。
南逸臣怕自己第一次闹过头以后只能吃素,所以,终于也是停了下来。
“你个禽兽。”初夏嘟囔了一句,然后就睡了过去。
南逸臣属于食髓知味,终于知道为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了,而他也明白,如果夏夏是那妲己,他绝对会比纣王更混蛋。
只是,他的夏夏是个心怀天下的人,所以,这是百姓之福,是南唐之福啊,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有福气。
这样想着,就将怀里的人又搂紧了几分,笑着闭上了眼睛。
初夏醒来的时候,发现外面已经大亮了,活动了一下,浑身有些酸软,至于小说里写的那些什么被车碾压过的感觉倒是没有,其实她一直觉得那说法不妥,被汽车碾压过是什么感觉,恐怕只能问鬼了。
一般被汽车碾压之后,就没几个能活着的。
不想那么多了,该起来了,只是低头瞅了一下浑身的青紫痕迹倒是有些无语,这人属狗的吗?
算了,都无力吐槽了。
“娘娘。”蓝燕在外面叫了一句,“要起了吗?”
“进来吧。”初夏已经将内衣穿好了,这都是她自己设计的现代感的内衣,宋兰兰给做的,古代的肚兜她是穿不惯的,那感觉就跟没穿似的,特别扭。
蓝燕和杜鹃先走了进来,一看初夏的身上,脸都跟着红了一下,急忙帮她穿好了中衣,这才招呼外面的宫女将洗漱的东西送了进来。
洗漱之后,杜鹃和蓝燕就帮着初夏穿戴好,还梳好了发髻。
在潍城的时候,初夏从来不用别人伺候,因为她的衣服都很简洁,都是怎么方便怎么来的,但是宫装太复杂了,尤其是正装,除了内衣之外,光中衣就要穿三层,然后外面才是出门的衣裳。
好在现在的天气还挺冷,这要是夏天,估摸着穿戴结束了就能中暑,看样子,宫里的改革也得包括衣服的改革,否则,这起床后光衣服都要穿一个小时,这不是浪费光阴吗?
吐槽归吐槽,初夏还是老老实实的被她们给收拾利索了,只是看着那镜子里金光闪闪的脑袋,还是忍不住嘴角抽了一下,昨天成亲,她带着那差不多有十斤的凤冠折腾了一天也就罢了,今儿已经不是成亲人了,这脑袋上估摸着也得有五斤重呢。
这古代的发髻头饰在图片上是真好看啊,然而真的搁脑袋上,谁脖子难受谁知道啊。
“娘娘,你今天要召见宫里的宫人,必须要盛装的,否则……没威仪。”杜鹃一看就知道初夏的意思,急忙解释了一下。
“威仪不是靠首饰堆积的。”初夏叹口气,“除了那支凤钗,其余的都给我撤掉。”这要是让她顶一天,非得颈椎病不可。
杜鹃有些为难。
“摘吧。”蓝燕伸手就将那些金钗步摇之类的给拿掉了。
“好多了。”初夏活动了一下脖子,然后起身,“走吧,吃饭,饿了,对了,南逸臣……皇上呢?”
“皇上上朝了。”
“真辛苦。”初夏笑了两声,昨天折腾一宿,这一早还上朝,身体还真不错,不过,回头也得给他补补,以后将神泉水稀释了给他喝,自己的男人当然要自己心疼。
皇上的早饭什么样初夏没见到,但是她的很丰盛,满满当当的一大桌子,光面食就有九道,各种包子馒头小花卷的,看着就很精致,然后是各色小菜,大概有十八道,还有三种稀饭。
初夏原本想招呼蓝燕杜鹃一起吃的,但是想想这是宫里,有些规矩还是要顾及一下的,于是自己吃饱喝足之后,将剩下的让蓝燕她们分食了。m.χIùmЬ.CǒM
之后初夏没着急召集人,而是先找来了现在的太监总管全福,要来了所有宫人的名单,看了一遍之后,下了个通知,年龄满了二十四岁的宫人,都可以申请离宫回家,为此还特意找了几个会写字的宫女太监负责此事。
不过,还得找个办公地点,她可不会将寝宫当做处理事儿的地方,寝宫就是休息放松的地方,而且,这里不是自己单独的寝宫,还有南逸臣呢,万一有人借着有事儿过来借机爬床,那就恶心了。
不过后宫那么大,现在除了南武帝和他的几个妃子还占了几个宫殿外,其余的基本都空着了。
初夏转了一圈,挑了之前兰贵妃住的兰花宫,金兰跑之后这里就空了。
全福吩咐人很快就将这里重新收拾布置了一番,然后改为寒香宫,因为宫里种了很多的兰花,就算冬天都香气扑鼻,总的应景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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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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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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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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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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