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姐,我们昨天过去的时候,天都黑了,也没住客栈,就去了县里的城隍庙里,准备猫一宿。”林大狗笑了一下,“结果那里竟然是丐帮的一个落脚点……”
初夏一头黑线,这里还有丐帮呢?不知道有没有打狗棒法和降龙十八掌呢?
“当时恰好丐帮里的一个小乞丐发烧了,可是他们哪里有钱请大夫啊?我们就帮忙请了个郎中过去,扎了针抓了药,不过一个时辰就退烧了,那老乞丐为了感谢我们,就答应帮我们做一件事儿,我们就想着打听庄家的情况,结果,他们都不用出去打听就很清楚了……”
“那庄家前头的夫人是个十分善良的女人,之前这些乞丐都受过她的恩惠的,他们还说,那夫人其实死的也蹊跷,当初听见她过世出殡的时候,他们去送过夫人,有一个小乞丐钻进了灵堂,说那夫人的嘴唇都是紫黑色的……”
初夏皱眉,紫黑色的嘴唇?那是不是说明这人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毒死的?
“反正吧,大宅门里的事儿,谁也说不清,就是这个嫡出的大小姐可怜了些……”林大狗撇撇嘴,“对了,那些乞丐还说了一个事儿,现在那个小何氏的两个孩子,可能都不是那个庄老爷的,至于是谁的,那就不得而知了。”琇書網
初夏的眼里都忍不住闪过了八卦的光,虽然这些消息都是道听途说的,但是有时候无风不起浪的,再说了,宅斗文看的不少,哪个大宅门里没有隐私啊?
不过由此可见,那个庄老爷也是个蠢的,就是不知道如果传闻是真的,将来他知道真相之后,会不会好脑溢血?
当然,其实要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她去看一眼庄平安本人就行,脑袋上要是绿油油的,那就没跑了,但是,实在是交通不便懒得动。
等到林家兄弟离开了,初夏又打了个哈欠,拉着宋兰兰又睡了一觉,直到中午才起来,吃过了午饭之后,俩人这才下了山。
周金锁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俩人上了马车,先将宋兰兰送去了镇上的绣坊里,初夏这才返回了村子。
结果刚一进门,就对上了南逸臣那双幽怨的眸子。
幽怨?
初夏不由得仔细看了一眼,感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人长成那样,现在再这样的表情,怎么感觉就跟被抛弃的小媳妇似的?那自己岂不是成了渣男?
“七哥,你怎么在这里啊?”乐瑶抖落了一地鸡皮疙瘩,“吃饭了吗?”
“没有。”南逸臣摇头,“过来做饭的那个人手艺不好,太难吃了。”
乐瑶的嘴角抽了一下,平时她做饭,但是偶尔她要是出门,就是让宋宝琴过来帮一下忙,那姑娘做饭水平也不错的,就算不如自己的,也没到难吃的地步啊。
“之前偶尔吃一顿还凑合,但是这次一共吃了四顿了。”南逸臣的语气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幽怨的不得了。
“那你想吃什么,我来做晚饭。”初夏一听急忙挽袖子就往厨房走,有钱的金主啊,必须伺候好了。
“蛋炒饭。”
初夏愣了一下,然后竖了一下大拇指:“好口味。”她刚才都已经做好要做满汉全席的准备了,结果对方就点了一个蛋炒饭,简直……太体贴了。
过了七月半,天气就开始慢慢的凉爽了起来,虽然白天还是挺热的,但是一早一晚的就舒服多了。
南逸臣的治疗已经完成了两个疗程了,再有一个疗程就可以结束了,当然这也只是保命了,想要好好的活着,还需要最后一样东西,就是给他下毒之人的一滴血。
可是,跟他说了也有大半个月了,依旧没能拿来,可见应该不是那么容易的。
不过她也不着急,反正这人死不了了,那就慢慢来吧。
京城平北侯府。
“钊儿啊,快过来。”叶彭氏一进门就冲着旁边的一个青年招招手。
“祖母。”叶钊急忙上前了一步,扶住了老人家的胳膊。
“今儿我刚进宫了。”叶彭氏在主座上坐了下来,“遇到了承恩公夫人。”
叶钊恭敬的立在下手,认真的听着老人家说话。
“明月县主对你有意。”
叶钊的眉头几不可见的皱了一下。
“钊儿啊,这些年啊,委屈你了,当年,也是出了恶奴,这才将你偷走了,不过好在老天有眼,竟然在战场上跟你爹相认了,这就是缘分。”叶彭氏伸手拉住了叶钊的手,“咱们叶家子嗣单薄,三代单传,到了你这里,虽然有了个兄弟,但是你毕竟是姨娘肚子里爬出来的,是妾生子,而且那孩子身子也弱,所以,叶家还得交给你呢。”
叶钊点头:“钊儿明白,钊儿一定努力,不会让祖母和父亲母亲失望的。”
“恩。”叶彭氏点头,“咱们这样的家世,很多时候婚姻都是身不由己的,明月县主身份尊贵,简贵妃现在又是盛宠,所以,如果你娶了她……”
“祖母放心,钊儿明白。”叶钊急忙点头,“钊儿虽然受伤不记得之前的事儿了,但是却能想到是长在乡野的,如今能回来,我心存感激。”
叶彭氏点头,深感欣慰,自从儿子来信说找到了钊儿,她就一直担心,担心这么多年的分离,会让孩子心里怨恨隔阂,但是回来了这两个月来看,这孩子心性不错。
“祖母不会害我,我愿意娶明月县主。”
“好,好孩子。”叶彭氏点头,“你爹已经上折子给你请封世子了。”
叶钊点头,又陪着老人家说了几句话,这才告辞出来。
下人们见到他,都恭敬的弯腰行礼称呼一句“少将军”。
叶钊呼了一口气,转身进了自己的院子,房门关上,这才从枕头下面掏出了一个破旧的荷包,摸索了一下之后,终于将荷包放进了旁边的房子里,锁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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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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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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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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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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