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有些奇怪。
不过,更奇怪的是,这人都死了,按理说血液是该凝固了,然后身体僵硬,再然后变软,之后发臭腐烂,然而,这位老郡主死了五天了,身体却没有任何腐烂发臭的迹象,身体也一直以都是软和的,甚至皮肤下面的血液还都是流动的。
第一次遇到这样奇怪的死人。
不过,也就是因为奇怪,所以,初夏觉得更好奇,随即开了阴阳眼,仔细的检查那老郡主的血液,终于发现,那流动的血液似乎有些不对。
“我就说啊,怎么会有人无缘无故就忽然死了呢?”初夏笑着摇摇头,“果然有猫腻。”
“发现了?”南逸臣对着尸体也是一阵好看,但是却什么都没看出来。
“嗯。”初夏先倒了一些稀释的神泉水在碗里,然后就将尸体的手指划破,将手指放到了碧玉碗的上方。
奇怪的一幕出现了。
那尸体的血液并没有往下滴落,而是过了好久,那红色的血液终于冲破口出钻了出来,然后直接朝着那碧玉碗而去。
此时才能看清,那并不是血液,而是一条红色的细线一样的东西。
那红色的细线到了水碗里之后,就开始一圈圈的盘了起来,终于,一个碗都快满出来的时候,那细线终于脱离了尸体。
而那尸体也迅速的瘪了下去。
“这是什么?”南逸臣看着那满满的一碗,感觉头皮有些发麻。
“血线虫,应该是一种寄生虫,可以遗传的,而这虫子是以鲜血做食物的,只是到了四十年的时候,这虫子会变成巨虫,人体的血液会被直接吸干”初夏耸耸肩,“血液被吸干了,这些虫子却可以继续留在血管里,乍一看,就跟血液似的,其实,那尸体里已经一滴血都没有了,而这血线虫无法为人体提供必须的氧气,就是养分,所以,人睡觉之中直接死亡,但是虫子无法冲身体里出来,就一直在游动,直到有一天尸体腐烂之后,那虫子也就跟着腐烂了。”
“太可怕了。”南逸臣的眉头皱的老高。
“不过,这个也只是我的猜测,到底是不是这样,我还需要活人的血液做试验。”初夏叹口气,“只有确定了,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南逸臣点头:“那要告诉他们吗?”
“告诉啊,他们有知情权,而且,只有他们配合,我才能想办法解决。”初夏端着碧玉碗出了放尸体的房间。
“怎么样?”尉蓝烟急忙迎了上来。
初夏就将自己猜测的跟大家说了一下,然后还将碗里的红色虫子给大家看了一下。
众人的脸色顿时变了,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
“既然找到了病因,接下来就找解决的办法。”初夏看了众人一眼,“现在害怕恶心都无济于事,想要活下去,那就配合我。”
“大师。”众人面面相觑了一下之后,竟然同时跪倒,“只要能解决问题,你就是我们的恩人。”
“我们楼兰将封您为主。”尉蓝烟也跪了下来,代表大家表明了心态。
“可以。”初夏也没拒绝,关键也拒绝不了,“那现在,大家每个人都放半碗血到碧玉碗里。”
大家一听,顿时排队放血。
初夏挨个滴入了稀释后的神泉水,然后肉眼可见的,那些血液里开始出现血线虫了,只是,越是年轻的人,血线虫越小,半碗血里真正的血水就越多,而岁数越靠近四十岁,那血线虫就越长,碗里真正的血就越少。
“我的猜测没错。”初夏看着那十几个血碗,微微的叹口气,“现在就要寻找解决的法子,不过,我需要先找到根源,否则,将来说不定又会复发,因为这虫子不仅可以遗传,还可以通过亲密传染,这也就是为什么嫁到皇室的女人也逃不过四十岁就死的命运。”
“可是,要怎么查?这个事儿已经传了一百多年了。”尉蓝烟一听有些泄气,“当时说是尉氏一族受到了诅咒。”
“可是为什么只有皇室会这样呢?而楼兰的皇室存在了上千年,你们尉氏一族执掌楼兰才一百多年,所以,这是针对尉氏的一个阴谋而已,诅咒什么的,不存在的。”初夏摆摆手,“真正要是诅咒管用,讨厌谁就诅咒谁死,都不用大动干戈了,多简单啊?但是,真那样的话,天下也就大乱了……”xǐυmь.℃òm
“你的意思,这不是诅咒,而是有人刻意针对尉氏?”
“差不多吧。”初夏点头,“现在,大家都先回去等消息,而我呢,需要去找楼兰的国王陛下聊聊了。”
御书房里,尉安接待了初夏,当他听说了血线虫的事儿之后,也是吓了一跳,将知道的事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甚至还将记录诅咒的那本书都找出来了。
初夏翻看了一下,发现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讲了天降诅咒,诅咒尉氏一族将断子绝孙,将为自己做下的错事付出代价。
“错事是指的什么?”初夏好奇的看向尉安。
“这个,我也寻找过,但是,并没有答案。”尉安摇头。
“那有没有楼兰的史记一类的书籍?或者说,就是史料一类的书籍?最好是记录尉氏如何获取楼兰政权的那些史料。”
“有。”尉安点头,“都在史料库里,让蓝烟带你们过去吧。”
楼兰的史料库就在皇宫的东北角,是一座四层的石头楼。
“这里面存放的全部都是楼兰的史料。”尉蓝烟介绍了一句,“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摆放的。”
当走进那石头楼的时候,初夏的嘴角抽了一下,一层里放的全是竹简,一排排的很是壮观。
“这些就是最早的史料,那时候,还没出现纸张,所以,就全是写在竹简上的。”尉蓝烟笑了一下,“不知道娘娘需要哪个时间段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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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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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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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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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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