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件事很可能是南宫大小姐自己主导的,可那渣男必然有这样的心思才会坚定的中套。
有人杀南宫大小姐,整件事的性质就变了。
柳芸叹气的摇了摇头:红叶,你给皇帝传个话,让他下旨给启王,让附近的军营都动起来,这可是奉旨拉练,放心朝着举办武林大会的山头去吧!
理由嘛,最近发现不少可疑人士聚集,唯恐有乱,对方人数太多,需要启王派兵去确认,以防万一。
这一个个的都不省心,还没到晌午就有这么大一出戏,还是赶紧闻风而动,早些离开吧!
不然她怕今晚上都不能好好睡觉了。
红叶高兴的点了点头,转身就要去传话,柳芸优哉游哉的补充了一句:至于启王,告诉他,带兵的人都需要强大的体魄,良好的精神。
启王的年纪不小了,若是感觉心有余力而不足,心力不济,就多给年轻人一些机会
没错,柳芸就是在给启王找事儿做,并且欺负这老匹夫状态不好。
最近启王为了修复和孙文之间的关系,付出了不少心力,可怜今天都请假未上朝了,一方面着急派人去参加武林大会,埋好人手分一羹。
一方面也是为了好好休息。
谁让孙大人挨了打,整天趴床上休养,把日子过得昼夜颠倒了。
白天睡觉,夜里却无比精神。
启王要讨好人,必然得选晚上去陪着打发时间,白天不困才怪了。
柳芸这一出,让皇帝下圣旨,启王白天就没得睡,而且话已经说到年纪大,退位让贤的地步了,启王为了证明自己就不能仅仅只是吩咐属下去做,必然亲力亲为。
当然,最重要,最深层的用意是继续挑拨两兄弟的关系,让孙文对启王更生间隙。
孙文本来就是因为启王私自调兵莫名挨打的,如今皇帝下旨可以光明正大拉练,孙文的心里岂能平衡?
如果皇帝会下旨,当初为何不想个理由得到圣旨呢?
为什么要私自调兵呢?
最重要的是,启王玩脱了,为何要他买单?
情绪瞬间更加暴躁不能好了。
启王府,孙武还没想那么多,刚刚才睡下没多久就被拉起来接旨,脑子还有些懵。
听清圣旨的内容,脸色瞬间黑如锅底,可他不得不穿上盔甲,上马出行。
夏天的热风一吹,整个人又热又闷,脑子越发浆糊了。
另外一边,山庄里的案情了结,吃瓜众便散开来津津有味的聊着。
林子凡要将杀人犯和渣男带走结案,南宫泉内伤,只能退而求其次,暗地里用寻宝护着林家人的承诺换取留下渣男。
当然,只是暂时留下,还要保证后来交给林子凡时是活着的。
南宫大小姐接受了很多人的同情安慰,以心情低落为由暂时离开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独处,狠狠的松了口气,终于摆脱那个男人了。
终于摆脱那个男人了我猜,大小姐现在一定是这么想的。ωωω.χΙυΜЬ.Cǒm
一个声音传来,南宫大小姐惊愕的回头,瞳孔一缩,破案的那个男人?
白沐长身而立,芝兰玉树,随意的站在那儿身上就好似聚满了天地颜色,夺目光彩:大小姐这个局做得不错,不过,还是不算严谨,仔细一琢磨也有不少漏洞。
南宫大小姐眼神一沉,默默的看着白沐,表情凝重。
她见识过这男人的厉害,之前所有的故事里,密钥在她身上这一消息没想过会被人猜到。
白沐却凭借蛛丝马迹,硬生生锁定为凶手的杀人动机,而无视了她设定的情杀,惊得她差点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了。
所幸,最后还是机智的完美收场。
可这男人又冒出来了,不知道他还看出了什么?
白沐没有靠近,只是站在远处缓缓说道:南宫盟主将那么重要的密钥交给大小姐,又怎么会让第三个人知道?
你那未婚的郎君是从何得知的呢?
还有,死者是你的情敌,大小姐真的不认识吗?偏偏就在这个时候进入大小姐闺房,并且代替大小姐被杀,真的这么巧合?
以死者进入大小姐闺房后的行动反应来看,死者的家境似乎不算好啊,甚至都没见过太多好东西,这才迷了眼。
然而,死者身上的衣服质量却不差,甚至说足够好。
白沐似笑非笑:当然咯,一般人在这样宾客众多的重大日子里穿一件压箱底的好衣服也正常。
可奇就奇在,死者的衣服是秋香色。
巧得很,大小姐今日的衣服,也是秋香色。
这种颜色,闺阁小姐用得比较多,江湖儿女喜欢的很少,以至于今天来的客人里,穿秋香色衣服的姑娘屈指可数,这难道也是一种巧合吗?
杀手会认错人,跟衣服颜色差不多有很大关系。
毕竟就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杀手没见过南宫大小姐,不至于还能从身材上发现不同。
南宫大小姐瞳孔地震,努力让自己平静:那又如何?难道撞衫也犯法吗?
白沐摇了摇头:那倒不至于,白某只是好奇而已。
南宫大小姐冷哼:那男人如何知道密钥在我手中,你应该去问他,本小姐不知道,可以吗?
白沐点头:可以可以,都可以,不然,怎么说大小姐厉害呢?
看来这是一种强暗示,恐怕连渣男自己都不知道是大小姐故意让他发现的,还以为自己运气好,有能力发现。
教唆是教唆,至少要当面用嘴,使用语言提醒。
可南宫大小姐明显连面都没有露,利用纯粹的暗示。
南宫大小姐肉眼可见的放松下来:白公子,虽然有林大人给你撑腰,不过,做人呢,还是不要太多管闲事比较好。
白沐若有所思:大小姐说的是,白某受教了。
南宫大小姐冷哼一声,转身离开。
这件事,她不想再提及。
本来,对于这桩婚事,她并没有太在意。
既然父亲说此人的亲爹是个仁义之人,儿子必然不差,她就信了。
本身没有别的想法,又能完成父亲的诺言,她觉得没什么不妥。
毕竟,全天下很多夫妻都不见得有感情,儿女的亲事也都是这么过来的,只要能将就着过日子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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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这个时间点嘿嘿,只要没有突发事件,那么晚上至少有一章加更,\(^o^)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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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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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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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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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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