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搓了搓手,嘿嘿一笑:都十来天了,如胶似漆,一刻都舍不得分开!
韩星河点了点头,掏出点钱:赏你的!
谢谢老大!
当天夜里,李丹便带着书信赶往美阳县,面见阎忠。
本来是想自己去的,琢磨了一下,还是觉得不好亲自出面,免的被骂。
要骂也让阎忠,贾诩追到长安来骂。
李丹连夜奔袭,次日早上便将书信送到了阎忠手上。
给老头子气的差点嗝屁,贾诩看了遍书信,也拉下了脸。
书信是阎虎亲笔写的。
父亲大人安康。
儿在长安遇一女子,貌美如花,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我俩情投意合,云县令已为我下了聘礼,希望父亲马上来长安,出席订婚仪式。
阎虎亲笔。
阎忠自然认得这字,丝毫没有假。
女儿失踪了,也找不回来了。
儿子资质有限,他很清楚,一直以来,都管教的很严,在他面前,从来都是唯唯诺诺。
让他从军历练历练,现在倒好,先是莫名其妙给自己整了个义子。
现在去了长安才十多天,直接发信通知自己要订婚。
这等大事,他这个当父亲的竟然是最后知道的,这么些年的教诲全白费了,还不如头猪。
阎忠越想越气,挥拳砸在了桌面上,震的茶杯砰砰作响,茶水流了一地。
贾诩赶忙过来收拾,安慰道:先生莫气,这事还没成,当不得真!
阎忠闷哼一声:你为何不将这个逆子带回来!他出点乱子,你为我送终吗?
随后,话锋一转,哀怨道:可怜我那大女儿,杨家二子上门求亲三次,都被我婉拒,都是因为你啊,没想到...让她落入贼人之手!
每次不高兴,阎忠都会旧事重提,让贾诩时时刻刻记得,我女儿是你弄丢的,你要负责。
不可否认,贾诩才智双全,帮耿鄙一路打到美阳,还击败了韩遂,兵法谋略都比自己强很多。
他这样的人,迟早出人头地。
阎忠屡屡提及就事,就是再为自己儿子铺路。
他身体不行,难有作为。
不管怎么样,贾诩是赖定了,他自己欠下的,要自己还。
经常被埋怨,贾诩都丝毫不生气,甚至很愧疚。
阎忠的女儿姿色普通,但学识要比阎虎强很多。
与之交流,起码有共同语言,能聊到一块去。
说实话,贾诩对那个姑娘不反感,谈婚论嫁,过一辈问题不大。
两人相处有一段时间,正准备去找刚回西凉的阎忠讨论结婚的事情。
不料路上遇到了马匪,阎忠的女儿当着贾诩的面被蹂躏,到现在,他有时候都能想起那一声声哭喊声。m.χIùmЬ.CǒM
那个姑娘死在了他面前,他无能为力,甚至没没有勇气和马匪殊死搏斗。
那一刻,他存有私心,害怕胆怯,甚至觉得手脚不受控制,他想活着。
马匪要杀他时,他想到了说辞,说自己是段颎的外孙,最后死里逃生。
自那以后,他就告阎忠说,他女儿被马匪虏走了。
十来年过去了,都没有任何消息,也就放弃了。
失踪总比说是死了,要好听一些。
这件事是贾诩的心结,足以让他愧疚一辈子,所以,面对阎忠的责怪,他毫无怨言。
服侍阎忠,都是为尽一份孝心,为了还债,为了自己舒心。
待到他气顺些以后,贾诩轻声回道:此事...其实我知晓,是我同意他去长安的!因为只有这样,你我二人才能借故离开!
韩遂未亡,耿刺史与董卓都要回去,西凉依旧会战乱不断,你我随军岂有安宁日!
阎忠并非俗人,哪能不懂他的意思,叹了两声,催促道:走吧走吧!老夫也不想呆着!
儿子要订婚,以着这个由头,两人匆匆告别耿鄙,出门上车,直奔长安。
耿鄙明知不能放他俩走,一时间又想不到办法。
程球回来后,大呼失策:我军新得钱财无数,正是招兵买马用人之际,怎能让他们离去呢!
我...我...总不能动武强留吧!耿鄙急得跺脚。
唉!大人狠厉不足,如何立也!
在一起共事很久了,耿鄙的为人,程球很清楚。
有些优柔寡断,有时也能不择手段,但这些事情都需要一个人在旁边做心理功课。
程球就正好充当这个角色,将每一件决策的事情办妥。
这两天不在,是在与董卓交易装备,数额庞大的资金,他必须亲自过手,因为他爱钱,不是单纯的要花,就是看着财宝开心。
没想到,迟回来了一会,就发生了这种事情。
程球在西凉惹了一大堆人,在他看来,贾诩就是个护身符,就算要去长安,完全可以亲自送过去,然后再带回来啊。
次日早上,韩星河派人去迎接阎忠贾诩,自己则准备好了挨骂的准备。
阎虎的信上,特意写了一句,云县令为我下了聘礼。
给人很不靠谱的感觉,荒唐,任性,胡来。
就是故意让他俩担忧,生怕搞出什么乱子。
还得马上就来,迟一点生米都煮成熟饭了。
反着一想,这就云中子故意下的套,贾诩哪能看不出。
是在展示手段,也是一次交锋,而且云中子完胜。
被一个后生小辈算计,牵着鼻子走,迄今为止,还是第一次。
看到信的那一刻,贾诩脑海里瞬间浮现出几个名词,动机,意图,原因!
不多时,李丹,二狗带人赶回。
阎虎这才知道,自己老爹来了,笑呵呵的跑上去迎接,不出三秒,结结实实挨了一巴掌。
你个逆子!阎忠怒骂一句,抬手还想打。
韩星河赶忙上去拦住:阎老使不得啊,有事咱慢慢说!
然而,阎忠却不回话,瞪了一眼,默不作声的跑进屋里,坐在椅子上。
贾诩同样一言不发,冷着脸尾随而进。
气氛很尴尬,韩星河是又喜又慌,转头跑去吩咐二狗。
有些话不能自己说,得让二狗劝阎虎,进去哄一哄,那怕挨顿揍,能让阎忠气顺点也行。
既然来了长安,那这两人就跑不了咯,今晚就拿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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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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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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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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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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