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真没想当反贼>第514章 兵形势
  各种特性叠加下来,整整50%的全属性加成。(上一章少算了1%,改了)。

  四阶骑兵,21万的生命值,七千的物攻,五千的正面物防。

  单说面板属性,已经达到了七阶兵的实力,强的离谱。

  可惜,只有999人。

  就差点功法,不然就有了媲美末流武将的实力。

  如果徐晃和张辽的特性集合在一个人身上,直接无敌。

  张辽特性全开,自己就可以叠加小40%的属性。

  如果带着是300级的十阶兵,完全可以横着走。

  特性这玩意,像故意的一样,加士兵全属性的武将,单项加成就没有。

  只能说各有特点,互不相同。

  系统也不可能做一个完美的角色出来,太过逆天。

  收集武将是玩家们的心愿,搭配武将阵容,又变成了玩法。

  不完美,却合理。

  让张辽打头阵,有特殊的意义。

  连绵百里的胡人营地,仅凭千骑,几乎不可能杀穿。

  加上战斗时间,从前跑到后,最快也得两小时。

  慢一点就是三小时,甚至可能时间更长。

  被偷袭了几次,乌桓人警觉性提高了许多,巡逻的士兵不在少数。

  可能张辽杀过去时,对方已经准备好战斗。

  大概率,直接拦截。

  韩星河的目的不是要让张辽击杀多少人。

  而是让这一千骑兵,化作一把尖刀,撕碎对方列队,搅乱乌桓人的营地。

  事实也是如此。

  张辽千骑劫营,虽然速度很快,但对方同样不傻。

  乌桓人的哨队多为百人队,散步营地四周五到十里之内。

  刚听到马蹄声,立即做出反应。

  咕...咕...咕...

  尖锐的哨声,划破夜空。

  这是胡人特有的消息传递方式。

  夜幕下,看不清来人。

  只能接近,先拦截询问。

  双方快速接近,借着火光,人影浮现。

  统一的服饰,披风拖在身后,上下飞舞。

  最前面是枪骑兵,长枪正对前方,后面则是一柄柄闪着寒光的长刀。

  兵器,盔甲,都非胡人特有。

  结果显而易见。

  敌袭!

  几支百人队,迅速做出调整,正面冲向张辽。

  虽然人少,但草原上的汉子从来不缺战斗的勇士。

  嗖嗖嗖...

  还未接近,箭矢飞逝而来。

  没有人落马,甚至队列都丝毫没乱。

  嗡嗡嗡...

  箭矢不管用,只能近战,一柄柄弯刀出鞘,来不及挥砍,对方长枪已经刺来。Χiυmъ.cοΜ

  惯性使然,长枪带着强大的冲击力,瞬间刺穿多人。

  五百乌桓人,眨眼间被淹没。

  前后三分钟不到,战斗结束。

  人数与实力都强了对方近一倍,赢的毫无悬念。

  营地内的乌桓人,得知有人夜袭,纷纷燃起火把,冲出营帐。

  危急关头,只来得及拿刀骑马,连皮甲都不曾穿戴。

  第二波阻拦,再次来临,人数更多,足有两千,呼喊声响彻耳边。

  张辽,张汛一马当先,瞬杀好几人。

  铁蛋跟在他身后,同样没有退路,只能拼杀。

  韩星河下达的命令是一直往前冲,不可恋战。

  大老板现场首次指派任务,张辽丝毫不敢懈怠。

  一千死士紧随其后,以摧枯拉朽之势,刹那间将这两千多人杀得人仰马翻,绝尘而去。

  卡扎部落的首领叫千代,直接看傻眼,愣神了好一会。

  太快了!

  而且太诡异了!

  地上几乎全是自己人的尸体,对方的尸体寥寥无几。

  给我追!

  任由对方在营地里冲杀,后果不堪设想。

  部落里士兵纷纷纵马追去。

  然而,还没跑出多远,背后又是一阵喊杀声。

  来人正是徐晃率领的五千骑兵。

  一时间,乌桓人左右为难。

  停也不是,回防也不是。

  快保护千代大人!

  强行停马,调转马头,连加速都来不及,徐晃已经杀到。

  又是刚才的情况,五千骑兵如秋风扫落叶,席卷而过,留下一地尸体。

  【叮!我军将领斩杀敌军首领千代,士气+20】

  寒风掠过,火势大起,营地里满地狼藉。

  卡扎部落幸存的人,彻底崩溃,因为他们首领死了。

  刚哭喊了两声,阵阵马蹄声又响彻耳边。

  杀!

  何曼领兵五千,再次杀到。

  换谁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折腾,何况还如此粗暴。

  经历了两波伤害,卡扎部落已经无法阻止有效的抵抗。

  何曼的五千骑兵杀过去,营地里站立者寥寥无几。

  不多时,韩星河与白兔带着剩下的四千骑兵杀到。

  割韭菜一样,又收割了一茬。

  于此同时,张辽的先锋军已经冲到了30里外。

  突进速度变缓,因为敌人实在太多了。

  火光冲天,喊杀声轰鸣震耳。

  除非乌桓人,耳朵有些聋,否则不可能听不到。

  乌泱泱的骑兵迎面杀来,足有上万。

  张辽回望了一眼,继续向前。

  战马不倒,兵戈不止!

  杀过去!

  杀!

  走的时候999名死士,已经死伤了小两百之数。

  张辽心中都开始担忧,自己能不能撑到百里外。

  想归想,说归说,手上的月牙戟急若奔雷,每一片残影过后,都是一地尸体。

  新式甲胄,效果极佳。

  抗住了大部分砍来的弯刀。

  被击落马下,砍中脑袋,后背的,只能淹在马蹄之下。

  敢死队再次推进,又冲破了万人封锁,人数锐减了到了不足六百。

  又和之前的情况一样,张辽刚走,徐晃杀到。

  队列凌乱的乌桓骑兵,在这波冲杀下,死伤惨重。

  紧接着,何曼,白兔,韩星河接憧而来。

  乌桓人疲于应付,进退两难。

  刚追出去,后面又来一波。

  披着披风的骑兵,像索命阎罗,来去如风。

  这一招,是韩星河学来的。

  著名的战术流派,兵形势。

  形势者,雷动风举,后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

  一万五骑兵,分成四波。

  最强的一千人,用来扰乱敌阵,充当搅屎棍的角色。

  破阵,起势,令对手恐慌。

  剩下的三波,趁着对方混乱之时,依次冲杀。

  让对手难以有效的组织进攻。

  多重进攻,还有迷惑对方的效果。

  以至于,乌桓人打了半天,都不确定敌人到底有多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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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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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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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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