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跑得这么快,是赶着去投胎吗?”篱落忍不住调侃。
“屁屁屁,投什么胎?”阿菁气得差点背过气去。屁完之后,又立刻神神叨叨念念有词起来。
“几天不见,你怎么变得和兰馨一样胆小了?”她猜她肯定是想到什么鬼神论上去了。
因为她这副模样跟兰馨每次看见她做的东西都会露出一副她很快就会被神仙给收去了是一个德行。
“别说话,我变成这样还不是因为你,一天到晚净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吓我。”阿菁白她一眼,脚步没停。
少女被人抱走了,两人有说有笑的模样愣是将洛斌给看傻了眼。
前一刻还哭哭啼啼一副可怜样,下一刻又笑得花枝乱颤,这个阿篱实在让他看不懂。
“手怎么了?”他一转头就发现了皓阳手上的伤和地上的血,吓了一跳。
“无碍。”男人转身走了,并不想多说什么。ωωω.χΙυΜЬ.Cǒm
“刚刚阿篱哭了,不会是你又惹她不高兴了吧!所以她一气之下把你的手给毁了。”说着,他看了看他的手,一脸幸灾乐祸。
秦夜冕冷冷看了他一眼,快步离开。
“诶,别走这么快啊!”见他健步如飞,洛斌忙追上去,“你不会是想去云巅顶上看看吧!”
“废话。”男人脚一点地,跑远了。
“等等我。”他大喊着也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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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巅
两人整整花了两个时辰才爬上云巅颠顶。
感觉越是到顶上,周围的温度越高。山体多处有气体排出,很烫还带着一股浓烈的呛鼻气味。
但整个山头并非都是如此,除了不少低洼处常有红色或蓝色火焰交叠着燃起烟雾之外。其实还有不少大大小小的温泉池,热气腾腾似乎温度颇高。
“打听过这山的情况吗?”几年前他只告诉他山顶很危险不让他去,其他的并未多说,所以秦夜冕至今也只知道这些。
今天若不是听阿篱说什么火山,他才想上来看看,否则怕是要被他蒙在鼓里。
“不敢打听,怕有人对这山好奇。“不过好在这么多年来山上一直没有太大变化,他也安心不少。
其实阿篱刚才说对了一半,这云巅以前是否喷过她说的什么岩浆他不知道,但自从他来到这里之后却从未有过,只有那些危险的气体。而他只是担心会有危险,所以未雨绸缪。
“辛苦了。”秦夜冕望着从云巅一泻而下到崖底的水流,心中不免感慨。
看过之后,他发现这山真的很可怕。温泉池和那些气体下面似乎藏着一个巨大的熔炉。一旦里面的液体爆发出来,将是毁灭性的灾难。
不过好在靠近雾山这边的山体明显高出很多,又有一条沟渠从头到脚将雾山分割开来,看起来似乎安全不少。
“其实山上本就有不少沟渠,我只是将他们拓宽了一些,顺便将它们引到一处。”洛斌知道他指的是什么。
秦夜冕没说话,他岂会不知一个带着孩子的男人要做这么危险的事,是下了多大的决心。
“皓阳贤弟,我们还是先回去吧?”在山顶呆了有一炷香功夫,洛斌就急不可耐想拉他走。
因为上面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他担心呆久了对他身体不好。
其实除了前几年他常会上来挖一些排水渠,这几年上来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时候都只是和洛日一起去云池探测水温罢了。
“这几年这里有什么变化吗?”秦夜冕一边随他下山,一边问。
“变化不大。”其实他发现这座山的时候,是与洛日的娘刚结婚陪她来雾山采集云雾茶的时候偶然发现的。
当时他感觉这山很奇特,除与雾山相连的地方看起来有零星植被外下面几乎都是断崖。再往上些,却隐约能看见一个被绿植覆盖的地方,于是好奇就想上去一探究竟。
没想到这山居然高的很,山顶距离云池还要爬一座雾山的路程。当日因为对路况不熟,他早上出发一直到入夜才勉强回到云池,那一夜他是在池子里度过的。
记得当时洛日的娘担心的一夜未睡,一直在雾山的小屋里坐等天亮。
回来之后,他没敢告诉她其实当时因为没带蒙面的湿布,他差点被熏死在山上,脚也被冒上来的气体烫伤了。好在当时山上气温低,没造成太大伤害,才捡回了一条命。
所以自那以后他就把这件事牢牢记在心里,在洛日娘故去后,就决心守在这里。
秦夜冕和洛斌两人一路走一路聊,回到雾山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
当他们一踏进学院后门,立刻就听到了云书里闹哄哄的声音。
于是两人加紧脚步,最后才发现原来是孩子们在哭,大的红着眼睛,小的全都泪流满面。
“你们这是何故?”洛斌望着屋里哭成一团的孩子们,一脸疑惑。
“爹。”洛日气呼呼地跑上前道,“阿篱太过分了,走了都不跟我说一声。”
“阿篱走了?”洛斌看了皓阳一眼,发现他一副了然于胸的模样,心里立刻明白了什么。
“什么时候走的?”他又转头问洛日。
“中午我去送饭的时候,就已经人去楼空了。”少年气得在桌上乱敲一通,以示不满。
“阿篱可有留下什么信件?”秦夜冕突然插嘴。
“留了两封信,一封是给爹的,我放书房了,一封是给大家的,在我这里。”洛日说着,拿出怀里的信递给洛斌,然后红着眼眶走了。
其实刚刚大家就是因这封信道别信而哭的,因为他们都舍不得他走。
信上说,她不愿与大家道别,是怕自己舍不得离开。泪目相送,她更喜欢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她说世上本没有不散的宴席,分开也不见得就不会相聚。她说她们还年少,人生路上总不免有分离,笑着面对才是年轻该有的样子。她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在将来相聚的那一刻,都能是最好的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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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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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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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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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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