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溪谷间传来了一阵微风,如清新之悦耳,带着彩虹似梦想的光,照耀在岩石上沉睡的两人。
“噗通……”山间的一块碎石滚落了下来,跌进了河面里,刚好惊醒了睡的正酣的李白。
“唔……我怎么在这里?”李白一脸茫然道,随后洗了洗脸,清醒了过来,看到了在岩石上睡着的高适,便摇了摇他,一旁的麻雀在树上看着两位少年,开心的歌唱着并不怎么动听的音乐,但每一个小小的麻雀都有着一个音乐家的梦想。
高适被李白这摇了几下,淡然拍了拍额头,揉了揉惺忪的眼神,淡问道:白兄?怎么起这么早!
“还早,这都午时了,还睡。”李白自然回应道。
“哈?是嘛,看来剑南春的醉意还是挺浓烈的嘛。”高适微微一笑讲述道。
“嗯,先回天府酒馆吧。”说罢,李白便收起长剑,挎好红陵带酒壶,开始往天府酒馆的方向赶去。
高适不敢怠慢,匆忙的洗了一把脸,开始追上了李白的步伐。
这一路上,两位少年高谈阔论,一下说着诗词歌赋天文,一下又说着边塞军旅生活,因为李白和高适本身特别喜欢游侠般的自由自在,既有潇洒的情怀,又可以无拘无束的游玩,还可以锄强扶弱,救世济民,这是每个爱好自由的人都喜欢的职业,而这也是他们共同的兴趣爱好。
可是出于生活与现实的压力,往往许多人做不到实践自己梦想的这一步,都只是随着岁月的变迁,慢慢的,兴趣爱好也变了,人心这种东西,能坚定的太少,或者来说,不忘初心的人太少,因为曾经的满腔热情,最后都被无情嘲笑后冷淡了下来。
其实每个人都有在努力,只是努力的方向不一样罢了,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每一条路都是自己做出来的选择,哪怕它前面带着各种各样的色彩,也要咬着牙坚持下去,我想,这就是梦想的力量。
天府酒馆,清晨。
杜甫休息了一晚以后,便慵懒的爬了起来,用清水驱赶满满的困意,随后他走下楼梯,向酒馆老板打招呼说道:您这边的设施还真不错,麻烦还给我来几份饭菜。
“好的,客官,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荣幸。”酒馆老板客气回道,随后吩咐店小二跟后厨开始忙活了起来。
成都的清晨,是让人陶醉的,因为这边的空气质量远远超过许多地方,比较合适养生休闲,山清水秀,景色宜人,让人仿佛处于仙境一般,逍遥自在。
不一会儿,后厨便将饭菜烹饪好了,店小二将饭菜端至杜甫面前,很有礼貌讲述道:还请慢用,有事您再吩咐便是。
“多谢。”杜甫从筷托上抽取了一双箸开始食用了起来,随后望向了酒馆外的风景,陆陆续续赶路的人也来到这里停歇,杜甫安静的品尝着美食,殊不知,他日夜所思的那位白衣少年,也住在这里,而此刻,白衣少年正在往天府酒馆的方向赶来。
也许,注定是一场重逢,但只愿你我之间还能把酒言欢,诉说人生之趣事。
“白兄,你知道我怎么找到你的吗?”高适故意卖关子问白衣少年道。Χiυmъ.cοΜ
“知道我行踪的,颇为少数,除了我的住处之地,还有哪里?”李白反而笑道,因为除了天府酒馆的老板,能了解自己行踪的人还真是少数。
“不错,白兄的洞察力果然有过人之处,我高达夫实在佩服。”高适听闻李白的回答,方知自己的小聪明在李白哪里并不算什么,或者来说,他比我看的更远。
“还好,下次你记得带其它品类的美酒,换着口味,换种意境,品尝这世间所有美酒佳酿,是我李太白的愿望。”李白淡然对高适笑道,随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又紧接着幽默风趣道:你可别忘了,没有美酒我会难过的。
“我去,白兄以前做侍奉翰林的时候,难道还没有尝尽天下美酒?”高适见状,提起了李白以前的记忆。
“嗯……貌似美好的东西,永远都不嫌多吧,这世间我没有品尝过的美酒还多着呢,不然?我怎么提高自己的酒意呀,美酒,君子所好也。”李白那双桃花眸里露出了一股深邃,调笑讲道。
“好吧,我说不过你,只是呀,你可别再次喝醉了。”高适轻松回应着,突然看到前面有一座大的锦旗,上面写着:天府酒馆。
“这话说的,我李白是那种怕醉的人嘛,唔……貌似是的,没办法,我就是喜欢酒,又或许,我爱上了醉的滋味吧。”李白一把手搂着高适的肩膀,笑答道,两人的友情也加速升温,紧接着李白也望向了前面的天府酒馆,内心暗暗自许道:终于回来了。
人生中所有的重逢,都不是有意,而是命中注定的缘,将我带来到了这里。
此时此刻,杜甫大饱一餐以后,将银两付给了酒馆老板,随后走了出来,打算出去散散步,放松放松心情。
只见李白远处看着一位长发男子感觉到了特别眼熟,仿佛像那个在长安城内大理石桥下喝着女儿红的杜甫,只是李白心中不敢肯定的是,杜甫远在扬州,怎么会来到成都呢?于是他内心深处产生了疑问,那是?杜甫老弟?真的是他么?
长发男子隔着大柳树站着,伸了伸懒腰,突然看到远处一位白衣少年正在陪同一位高大的蓝布衣男子向这边走着,杜甫内心一惊,因为他内心确定,前面的那位白衣少年就是李白,那个长安城内大理石桥下陪伴自己喝酒的李白,那个跟我说别让梦想永远只是一个梦的李白,那个给我一两黄金回家照顾家母的李白,之前的点点滴滴的记忆,在这一刻,全部被唤醒,而自己,却在这个素有天府之国美称的成都,遇见了,那位狂傲不羁的酒中仙!
“那……真的是杜甫吗?”李白的疑问又加了几分,只见他和高适来到了天府酒馆,那面前的长发男子,眼神坚毅,一身干净的水墨色布衣,腰间佩戴着一块圆润的和田青玉,顺着飘然的白丝带,有如傲梅寒枝的书生气息,让人感觉心神静怡,神清气爽。
看着面前的白衣少年,杜甫反而先开口说道:怎么?白兄?不记得我杜子美了吗?
李白看着此人,内心充满了兴奋之情,一把将昏昏欲睡的高适推开,走上前道:杜甫老弟!真的是你!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你不是在扬州广陵郡吗?怎么突然来到这里的?
只见李白的一大堆话题把杜甫给问懵了,随后杜甫淡然一笑对李白道:我们先进酒馆吧,我给你细细品说。
“好!”李白愉悦回应着。
高适见状,内心调笑幽默叹道:真是有了旧爱就忘了新欢,真的是过分。
“诶,高兄,快点过来呀,还发什么呆呢?这是我的好兄弟,杜甫,过来喝一杯。”李白看见高适内心不爽,还是有点尴尬,毕竟新欢舍不得,旧爱也放不下呀。
“这家伙,真有你的。”高适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行为却很诚实,默默的走了过去。
李白轻松向杜甫介绍道:这是我成都认识的朋友,高适,为人豪爽,性格大方洒脱,现在是边塞的随军参谋。
杜甫听后,很有礼貌回道:杜甫,见过高适兄。
“不必,李白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你们二人重聚,难免会产生兴奋之情。我理解。”高适本身还是个知情达理之人,所以并不会生气,反而很随和。
“好啦,大家先进去吧,我请你们喝酒!”李白打破尴尬说道,随后左拥右抱的走进了天府酒馆内。
清晨的微风拂动了柳枝,伴随着蝉鸣之声入轻微之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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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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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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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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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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