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京城。
“你们别得意高兴的太早!将我们重伤又如何!你以为,大唐就我们安史联军一个威胁吗?我大哥林立,早就已经开始布局了!”
安禄山忍着伤痛,冷笑道。
是的,林立现在已经出发至潼关,想必这个时候,已经拿下潼关城了。
潼关。
林立亲自率军来到了这里,这里的防守驻军的将领,正是高仙芝和封常清两人。
本来这道关卡,要利用玄宗的旨意去将他们两个人兵力给解除掉。
可是,这两人顽强抵抗安史联军,也给他们吃了不少闭门羹。
林立是不能忍受这样的情况发生的。
所以,这一次,他选择亲自率军踏平潼关城。
哪怕对手是大唐雄鹰高仙芝以及封常清。
在林立的几番轮流攻击之下,高仙芝等人一直等不到援军!
驻守潼关的士兵们开始有些绝望了。
“援军怎么还没到!?”
“听说当今圣上都逃亡到蜀郡避难了!”
“该死!那我们怎么办!?等死吗?”
众多士兵开始互相抱怨,自己苦苦坚守的城池,竟然换来了皇上出逃京城的消息!
卖命的同时,还感到了心寒!
封常清朝着众人,稳固军心喊道:
“大家不要慌乱,朝廷不会放弃我们,大唐不会忘记我们的。”
“封常清将军,我们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已经这么多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难道我们不是在等死吗!”
“大家先别垂头丧气,会好起来的,安史之乱的联军,成不了多大的气候,始终会被我们击败的,现在这个时候,还不是我们自乱阵脚的时候,别人现在,巴不得我们乱成一锅粥,好一股作气拿下我们!我们作为大唐的士兵!岂能贪生怕死,妄自菲薄,英魂的故乡在大唐,那就战至最后一刻!”
高仙芝抽出腰间宝剑喝道。
林立在城下笑了笑,挥了挥手,淡然,道:“一群蝼蚁,无关痛痒的悲鸣罢了。”琇書蛧
“攻城!”
“拿下潼关!”
高仙芝一生奉献给了大唐,哪怕今天死在潼关,也会誓死捍卫大唐的土地。
封常清同样也是。
在封常清心中,除了天策大将军鱼诚,封常清打心眼里最佩服的人就是高仙芝。
这只孤傲的大唐西域雄鹰!
破漠北,征战高句丽,除突厥,降吐蕃!
战功赫赫,在整个大唐,也很难挑出像高仙芝这样忠心耿耿的将领。
高仙芝苦笑,看着战火蔓延的焦土,对众将士言道:
“我于京中召儿郎辈,虽得少许物,装束亦未能足,方与君辈破贼,然后取高官重赏。不谓贼势凭陵,引军至此,亦欲固守潼关故也。我若实有此,君辈即言实;我若实无之,君辈当言枉。“
“高将军……”
“我们……”
“不会投降!”
“直至战斗到最后一刻!”
“战吧!”
唐朝士兵们的斗志被点燃了起来,在这一刻,犹如熊熊烈火一般烧尽了所有的野草,哪怕在安史之乱联军的围攻之下,依旧是那么斗志昂扬。
林立冷冷喝道:
“一群不自量力的老鼠,也妄想改变命局?!可悲的从来不是这些有趣的人们,而是面对无法改变的命运的时候,还企图挣扎,可笑!”
随即,林立跃至半空之中,从腰间抽出自己的魔刃,嗜血断魂殇,这柄血色的刀刃,像紧紧依附在林立的手上一般,这红色的剑刃锋芒,在这一刻,犹如血海月色般潮涌而息。
猛烈的剑色光芒,挥砍出多道剑刃风暴。
在劈砍到众数唐朝士兵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支分瓦解!
高仙芝见状,回头低沉问封常清道:
“常清,你后悔加入大唐吗?”
“哪有什么后不后悔的事情,从我决定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做出了选择。”
“好!不愧是我大唐的英勇将军!”
“高将军,你对常清有恩,常清不会忘记,从我还是西域的一株草根开始,我就明白我的使命注定是赌在了这块土地上,这块土地的名字,叫做大唐。”
随后封常清继续说道:“我知道这一战在所难免,可能我会死去,但我也会燃烧最后一滴血,在这广阔无垠的土地上,书写于自己的篇章。”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来,也总有人会离去,我们不能因为离去的故事过于悲惨,而感到难过,我们应该感到庆幸,有人来到我们身边,给予我们更多的幸运!”
高仙芝哈哈大笑了起来,这是他听过最好的答案。
这当初在鱼诚身边的副官,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成长到连高仙芝都感叹不如的将领。
只是往事如烟,人的成长不同而别。
高仙芝有些欣慰答复道:
“常清,你已经不是当年的草根了,你现在是大唐的旗帜,你有足够的骄傲,与大唐并肩战斗,这带着我们所有的荣耀,在潼关城最后一决!”
“安史之乱联军的围剿,不会熄灭于我们心中那颗热血的种子,它会洒遍大唐的每一片土地,开花发芽,长成一股新的力量,继续抵抗着,这股叛乱的势力。”
在滚滚战火中的焦土废墟之上,两军之间的战斗越加惨烈。
因为潼关城长期没有支援的缘故,缺水断粮。
伤兵越来越多,死去的士兵无法填补。
最终被林立率领的安史联军破城,潼关失守!
封常清在抵抗林立的战斗中,不幸战死,被林立的嗜血断魂殇挥砍数刀,最终倒下。
封常清在最后死的时候,大声高喊:
“常清所以不死者,不忍污国家,受戮贼手,讨逆无效,死乃甘心!”
高仙芝看向这废旧的破城,悲鸣高呼:
“我退,罪也,死不辞;然以我为减截兵粮及赐物等,则诬我也!”
随即,高仙芝自刎而别。
这位黑长发冷漠的男子,正是安西大都护林立,看向昔日西域两位将军身经百战,死于潼关,林立不免感慨,大唐已经昏庸到了什么样的地步。
这和之前杀害自己阿姐和母亲的时候何尝不是呢。
一向冰山如雪的林立,开始有了一丝动摇。
大唐不缺忠臣,但缺明君。
随后,林立吩咐士兵喊道:
“传令下去,将此二人厚葬。”
“是!大都护!”
林立踏过潼关城的废土砖石,无意间看到了一块铭刻的石碑,上面写道:
“身既死矣,归葬山阳。山何巍巍,天何苍苍。山有木兮国有殇。魂兮归来,以瞻河山。
身既殁矣,归葬大川。生即渺渺,死亦茫茫。何所乐兮何所伤。魂兮归来,莫恋他乡。
身既没矣,归葬南瞻。风何肃肃,水何宕宕。天为庐兮地为床。魂兮归来,以瞻家邦。
身既灭矣,归葬四方。春亦青青,秋也黄黄。息干戈兮刀剑藏。魂兮归来,永守亲族。”
题笔:封常清。
“呵,玄宗啊玄宗,你这此举,无疑自毁长城啊……”
林立在潼关一下除掉了西域两位大将,高仙芝和封常清,可以说是大唐的顶梁柱,如今,只要自己的二弟三弟安禄山史思明传来好消息,那么,大唐离灭亡就已经不远了。
“不知道长安京城那边怎么样了……”林立略有思索自言道。
“那边反抗的军队是最多的,等清理完潼关城,便去长安京城查看一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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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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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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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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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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