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成都,宗府。
经过几年的岁月。
李白与宗楚楚诞下两个孩子,长子名李伯禽,小名明月奴,次子李天然,小名颇黎。
这位白衣少年温和的看向这天空,他也收到了长安京城沦陷的消息。
长安的烽火燃烧,让李白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一切的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
没想到安禄山和史思明能夺取整个天下。
李白许久没有去往长安京城,如今的变化,倒像是一堆废墟。
李白拿起浮屠魔剑和逍遥剑,对宗楚楚温柔说道:
“楚楚,照顾好伯禽和颇黎,我有些事必须要去解决了。”
宗楚楚一听,知道了一些因果,问道:
“是因为你的那位故友吗?还是……长安京城的消息呢?”
“嗯,是的,因为哪里,有着我未完成的约定和使命。”
随后李白继续讲述:“可能这一走,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毕竟前面的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结果。”
“和你约定好了的那个青衣书生,现在到了长安城吗?”
“想必,他已经到了!”
“……”
宗楚楚担心李白说道:
“夫君,此路途遥远,要多加珍重。”
“会的。”
李白看向了这个家,内心很舍不得。
可是,他明白,有国才有家。
舍小家才能护大家,大唐长安京城的沦陷,肯定是有其它人幕后主使的结果。
李白随即对宗楚楚讲道:
“麻烦跟父亲说一声,此次的长安之行,想必凶多吉少。”
“好的。”
“那我出发了。”
“去吧,去做你未完成的使命。”
李白笑了笑,看着这装满桃花酿的红陵带酒壶,没有作声。
安静的走出了宗府。
因为现如今,宗天鹤依旧在后山修行,一时半会不会出山。
现在长安的战火已经蔓延到了蜀郡之地,为此,李白不得不出手应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
只是安禄山和史思明兵力巨大,为了增援长安城,李白自行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军队,白家军,希望能在乱世之中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哪怕微不足道。
也足够让这新星之火,阻挡安史联军的进攻。
“呼……”
“这一刻终于来了……”
“和之前书剑崖壁画描绘的一模一样。”
“真的无法改变了吗?”
李白将长剑放置脚下,御心剑皇的逍遥剑意从李白身上浮现,金光闪闪的能量汇聚在了李白的脚下。
“御剑.飞行!”
突然,李白的把柄长剑缓缓变大,直到足够支撑李白的脚掌为止。
李白依稀记得,自己刚来天府成都时,是游山玩水,一路游历过来,如今,过去几个春秋之际。
自己居然达到了御心剑皇巅峰的实力!
在剑术方面的成就,直逼自己的师尊裴旻,更是超过同时期的剑阁传人宗天鹤。
再者,在成都安了家,李白那颗浪漫的心变得沉淀了许多。
从以前的漂浮慵懒,到现在,意志坚定了不知道有多少。
“未来会很难,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做到自己想要的一切。”
一路上,李白御剑飞跃过剑阁,青城山,大巴山,梁园吟,蜀道,星月瀑布,天府成都,天府酒馆这些地方。
这些地方,都是藏着李白回忆的地方。
很难想象,李白这一路上到底经历了什么。
原来,岁月不待人,改变了太多太多的事情。
“真快啊!这所剩无几的青春年华,如梦初醒的岁月,刻在了我的生命里。”
李白嘴角微微一笑,这终于快到长安京城了。
真没想到,再回来长安京城之时,会是这样的风景和感触。
长安城底下一片火海,百姓哀嚎不断,屠戮的铁蹄并没有停止他们凶残的暴行,在安史之乱联军的围攻之下,长安京城依然是一片荒凉的废墟。
“哈哈哈!干的好!痛快痛快,杀多一点,这些反抗我们的贱民!”琇書網
安禄山扛着一根巨大狼牙铁棍,狂笑喝道。
史思明更甚,挥舞着自己的银环铁齿大刀,直插一名普通老伯的胸口,随即拔出,再继续一刀砍翻对方的头颅!
“真痛快!真痛快啊!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禄山哥,记得上一次你我在乡里,被唐人欺负的时候何曾想过,他们有一天,居然会死在我们的刀下!真是风水轮流转啊!这些破败的贱民,还以为唐军会来拯救他们吗!?真的是异想天开!”
史思明拿着一柄银环铁齿大刀哈哈大笑道。
“小明子,这次的叛乱,可离不开你的功劳啊!哈哈!不知道大哥会带领我们夺下这个天下与否,真是让人期待的结局啊!”
安禄山听后,痴痴的答复道,这做王侯将相的生活,一直是安禄山的梦想,贪图荣华富贵,是安禄山的喜好。
李白见状,心中怒火中烧。
“想必这两位领头人就是安禄山和史思明了……”
李白喃喃自语说道。
看着他们的暴行乱举,李白很是愤怒!
突然,一把金色的巨剑从天而降。
“轰动隆!”
爆炸的剑意朝着四周散开。
这正是李白的逍遥剑意。
“住手!”
李白朝着众人一喝。
安禄山和史思明看到这柄金色的巨剑有些诧异,惊讶喊道:
“谁?”
“那个不长眼的东西,给我站出来!”
李白从天而下,从长剑翻身下来,收起了脚底下的御剑飞行。
“你爷爷我,酒中仙,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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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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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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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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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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