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古穿今之瑾瑜>第 144 章 第 144 章
  在大排档那边耽误了一段不短的时间,然后两人又回了一趟锦秀园洗澡换衣服,等到赵瑾瑜和胡枫两人赶到那家ktv的时候,已经过了晚上十点半。

  两个人刚一推开乐汇kmv的大门,赵瑾瑜被里面传来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声嘶力竭的呐喊声惊吓的脚步停滞了一下。

  胡枫拥着他的肩大声说道,“怎么,不习惯呀?就坐一会,如果实在不习惯,等会你先回?”

  赵瑾瑜拉着胡枫边往前走边凑近他耳朵说道,“他们都催了几次,我们进去吧,包房里应该没这么吵,进去吧。”

  他虽然极少来这些地方,但也不是没有来玩过,只是像今天这家这么喧闹的还是第一次见。这家ktv平日的生意就很好,里面来玩的客人又以年轻的学生为主,再加上今天放假,才会如此嘈杂喧闹。

  这家ktv赵瑾瑜是第一次来,舞池里狂魔乱舞的人太多他也不知道该往那个方向前进,还是胡枫熟悉这里,拍拍他的肩后指指左前方的方向,拉着他往那边而去。

  两人正一路小心的从摩肩接踵的人群穿过,到了中间的时候,走在后面的胡枫左肩被人搂住了,胡枫还以为是哪个喝多了的酒鬼发酒疯,转身就准备将人推开。

  还没等在胡枫将人推开,刚才搂着他肩的人在他耳边大喊,“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我们都等很多久了。”

  准备发火的胡枫一看是钱嘉宝在他后面,也没有多说,只是指指去包房的方向让钱嘉宝和他一起走。现在这样的环境下相互之间再想说话,别人也听不清楚,除非贴着对方耳朵边大声的喊,不然根本听不清楚。赵瑾瑜也看到了钱嘉宝,同样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拍了他一下,示意一起离开这个舞池。

  挤过拥挤的人群,走了几步推开面前的一扇门进入一段长长的走廊。隔了一扇门,相互之间说话终于不用靠大声喊叫才能听见了。

  胡枫看了钱嘉宝一眼,笑着问道,“只有你一个人出来跳舞,是不是你和其他人抢唛,被他们轰出来的?”

  “滚!”钱嘉宝生气的一脚踹了过去。

  赵瑾瑜看到钱嘉宝有些恼怒的样子,再想到钱嘉宝那充满个性的唱功,也不由笑了起来。钱嘉宝唱歌很少有在调上的,跑调跑得差不多是将一首歌重新进行谱曲,一点不亚于原创。

  不过,钱嘉宝虽然喝歌难听,要说被轰出来也不至于,他本人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唱歌不好听,除了和大家故意玩闹的时候,到ktv玩很少去拿话筒。他们几个人当中,相对其他人,钱嘉宝算是比较喜欢跳舞,以前都是这样,每次出去玩,他肯定会去跳一段时间,有人陪一起更好,没人陪也无所谓。

  钱嘉宝搂着赵瑾瑜边走边问,“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打了几次电话催你们,不说是等会到就是马上到,是不是有什么事?”

  不等赵瑾瑜开口,胡枫就先抢先回答了,“没什么事,一点小事而已,后来瑾瑜又说今晚也一起住酒店这边,就回锦秀园那边洗了个澡,我也顺便在那边洗澡换了衣服,这样就耽误了一些时间。”

  三个人进了包房后,胡枫又将刚才的理由说了一遍,大家见他们两个确实换了衣服,也以为是因为赵瑾瑜今晚要和他们一起住酒店那边,也就没有再去追问其它。

  以前读高中的时候,他们经常找机会去ktv玩,想唱的就唱几首,除了偶尔争着好玩,他们这伙人之中并没有那种到了ktv就拿着话筒不肯放手的,称得上“唛霸”的神人。

  方烨一首歌唱完,看到接下来的一首正好是胡枫到ktv经常都会唱的一首歌曲,他便就将他手中的话筒塞到刚进来没一会的胡枫手中,“枫子,好久没听你喝歌了,给大伙亮一嗓子吧?”瑾瑜一向不喜欢唱歌,就不用勉强了。

  钱嘉宝看到了,便从方宇博手里将另一只手筒抢到手中,一脸坏笑的说道,“我要和枫子来个合唱,让你们所有人都感受感受小爷我的美妙歌喉。”

  房间里的其他人,包括赵瑾瑜,在一旁听了他的话都笑了起来,刚才进来的时候胡枫还在取笑他,钱嘉宝现在还偏偏要和他合唱,这是想将胡枫带到沟里吧?

  胡枫的唱功其实只能算是一般,不过最起码一首歌的绝大数都在调在,比之钱嘉宝不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也可以说比他好一大截。还有一点,胡枫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很有魅力,就是他的唱功一般,听起来还是不错的。

  赵瑾瑜懒懒地倚靠在沙发上,搂着半躺在他身上的方宇博,笑看着那正在唱歌的两个人。胡枫还比较正常,钱嘉宝的表情就显得比较搞笑。本来唱的就没有一句在调的,他还偏偏感情丰富,眼睛半闭显得一脸的陶醉。

  胡枫一向立场坚定,坚持着歌曲本来的谱曲唱完第一段,完全不受钱嘉宝的影响。钱嘉宝看他一点都不受自己影响,在等待第二段的时候,笑着将话筒对着大家问道,“这边的朋友你们好吗?山顶的朋友,你们好吗?京都的朋友……”边说边四周转圈的挥手,俨然是一副歌星开演唱会的架式。ωωω.χΙυΜЬ.Cǒm

  胡子轩实在受不了他,抓起桌子上的干果砸到他身上,“你能不能不要虐待我们的耳朵?唱成你这样的还幻想着开演唱会,你当那些粉丝是聋子呀?”他本来还想继续说下去,感受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拿出来看是学校的同学,低声和旁边的方晓说了一声,站起来边往外走边笑着说道,“胖子,我出去让地方给你,你慢慢的把所有的朋友都问候一遍吧。”

  “还有谁想出去的?”

  胡枫踢了钱嘉宝一脚,“废话真多,还要不要唱?”

  一帮人打打闹闹的,这一首唱完后,几个人将钱嘉宝手上的话筒抢过来,坚决不让他再唱。方晓看都三首歌完了,胡子轩还没有进来,站起来对其他人说道,“我出去看看子轩,什么电话讲这么久?”

  其他几个在一旁七嘴八舌的笑道:

  “竟然还要避着人接听,肯定是美女的电话!”

  “难道是哪个女同学?”

  “你们都错了,是胖子的声音太动听了,让人不忍直视。”

  ……

  “你们少胡说八道,”方晓回头笑骂着这些人一句,才准备拉开包房的门。

  还没等方晓将门拉开,包房的门就从外面被人推开了,进来的不仅有胡子轩,后面还跟着四五个年纪相当的男女。

  胡枫见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没等其他人开口,就将音乐声音调低了,看着胡子轩高兴的指了指他身后的一个人,“你们看,这是谁?是肖旭!我都没想到就出去打个电话竟然能碰到我们以前一班的同学。”

  肖旭和胡子轩等人之间,就算不如他们这几个关系亲近,毕竟也是一个班的同学,更何况是在京都意外见面,无端让人觉得有亲近几分。胡枫和肖旭前段时间在南都老乡的聚会上还见过面,对于今晚能再次见面还是挺意外的,不过更意外的是后来跟过来的两个女生,其中有一个竟然是不受瑾瑜待见的曾月妮。

  肖旭和方烨、钱嘉宝等人打过招呼,正准备和靠坐在一起的方宇博、赵瑾瑜两人打招呼,刚才一直站在后面的曾月妮上前两步抢先开口了,“赵瑾瑜,晚上好!”说完这句后,拉了落在她后面两步的一个男生一把,“这是我朋友,建大大三的冯耀华!

  ”

  他以前和方宇博都见过这个曾月妮一次,当时可以看出这个曾月妮明显对瑾瑜很有好感,只是瑾瑜很明显不待见她也没办法。他不知道瑾瑜有没有感觉到,他总觉得这个女生说出话的,明显有一种炫耀的滋味。

  仔细地打量了这个叫冯耀华的男生一眼,多少有些明白这个曾月妮为何如此。

  这个男生虽然为人看着颇为傲气,不过长得高大英俊,并且一身的名牌衣饰,这一切都昭示着这个男生家境应该非常不错,绝对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男朋友的最佳人选。

  赵瑾瑜半靠着沙发坐着,对于曾月妮略带炫耀的心理,好像完全没有感受到,只是笑着点点头,并没有多说其它,反而是上前几步的冯耀华,在看清楚坐在沙发上的人后,心里一惊,马上语带恭敬的叫道,“瑾少爷您好!”

  胡枫几人自从知道瑾瑜生父的身份,对于现在的冯耀华举动多少有些理解,反而是曾月妮有些难以接受。

  本来,对于能成为冯耀华的女朋友还是感到颇为自得的,家里有一家上市公司,对她还关心体贴,可是没想到就是这个让自己在所有闺蜜朋友面前赚足了面子的男朋友,今天竟然对一个学弟这么客气,客气到甚至有些谄媚,关键是如此对待的人还是赵瑾瑜!

  冯耀华的如此表现,让曾月妮很是羞恼。

  赵瑾瑜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不过既然人家都上门打招呼了,他也没有置之不理的道理。听到这个男生的话,马上坐直身体,笑着说道,“晚上好!”至于什么称谓就不用计较的,其实根本的原因是这个男生,赵瑾瑜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能有些含糊的回到。

  曾月妮和冯耀华,各自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都感觉有些不自在,使得现场的气氛有些沉闷,相互介绍以后,又随便聊了几句就准备告辞离开,随着这帮人离开,他们这边终于又恢复到一惯的打打闹闹当中。

  一帮年轻人,玩起来感觉时间流逝的特别快速,等到4号一帮人准备出发去农家乐的时候,胡枫的一句话,“方晓,你脸上的痘痘好像一下子消了好多呀!”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都方晓的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错字明天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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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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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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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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