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渣攻跪求复合可我只想发财>第 9 章 第九章
  他知道姜宵并不是淮海省人,来自很远的中部省份荣襄省,但具体在哪里,蔺成聿就不甚清楚了,“厚林”这个地名,他根本就没听对方提起过。

  姜宵极少极少回老家,他和家乡的亲戚关系一般甚至可以说是很差,只是刚挣大钱那会儿回过一次老家,把父母的坟迁到了柳江最好的公墓方便祭拜,但蔺成聿那时候还忙着学业,他知道这件事却实在没有经历过,姜宵也不和他提这件事,他极不喜欢年少最乱七八糟的时候的记忆,总喜欢和蔺成聿说些高兴的事。

  想也知道,若是在家里过得好,他怎么会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呢?

  蔺成聿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重生,按时间节点来算,上辈子他要四年后才遇见姜宵,现在他又哪里等得了这么久,更不舍得他年纪小的时候就在底层刨食讨生活吃那么多苦。

  但姜宵到底是什么时候来柳江的?他现在到底在哪里?蔺成聿前世不够了解,他知道姜宵因为父母双亡,是高中没念完就出来了,刚重生的时候,想着要去荣襄省找找。

  但这年头信息科技不发达,找人更是困难重重,家里虽然有钱,但生意都在沿海一带,一时间怎么样手也伸不到千里之外的荣襄省去。

  他被老爷子压在国外等到身体好全了好不容易才回来,忐忑不安,心急如焚,结果刚回来就看到蔺容佳那一张照片。

  这或许就是老天爷赐予的缘分,否则怎么会刚刚好,蔺容佳随手就能拍到这一张照片,又在删除的时候被他看到救了回来。

  是老天看他上辈子追悔莫及痛苦不堪,才给了他和姜宵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

  照片上的姜宵是蔺成聿没有见过的样子,他才十五岁,还那么小,背了两个那么大的包,头发乱糟糟的,刚好看向了镜头,眼睛稍睁大了一些,看起来圆溜溜的,是很讨人喜欢的一张脸,衣服又是那种已经穿旧了洗了很多次的样子,像是掉进尘土堆里的小奶狗。

  他把那张照片上的姜宵不知道看了多少次,又宝贝又心疼,失而复得的惊喜感更让蔺成聿迫不及待,只想快点找到他才好。

  这张照片上的姜宵明显不像是来旅游的,他身边又没有像是家长的人,应该是独自来的。

  光看这张照片上的信息再结合上辈子的经历,蔺成聿开始怀疑是不是现在十五岁的姜宵就已经到柳江打工了,虽然未成年,但是柳江这边小工厂很多,管理上有疏漏,半大小子来打工也并不稀奇。

  甚至后来追着查下去的信息也非常符合这个猜想,公交车上的售票员恰好对大包小包的姜宵有些印象,记得姜宵的路径是从一个工业园到另一个工业园。

  按逻辑来说,未成年人打工即使能钻空子也要受些限制,一般只能打短工,签合同的长工是做不了的,所以要经常换地方。

  但这年头不像以后摄像头遍布,除了公交车的线索之外,其余的就很少了。

  两个工业园里都是人挤人,谁知道记得住一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姜宵早就回厚林了,蔺成聿就算在这里翻一个底朝天,也不可能找到人。

  他动作太大,蔺家老爷子都来问了。

  自上次出车祸之后,老爷子也一直觉得他这个大孙子脑子有些问题,傻倒是没有傻,就是整个人突然变了很多。

  老爷子虽然宠,但也确实对蔺成聿寄予厚望,平时除了正常上学,课后还有专门请的老师来教其他课程,他长大了要接手公司,自然现在就要累一点。

  蔺成聿自然天赋够好,但是他现在毕竟才十四岁,不听话的时候也不少,现在受伤回来之后,先前的那些时不时冒出来的小毛刺都不见了,学什么东西都快,老师也来夸过他许多回,说他听话,聪明。

  蔺家老爷子虽然高兴,但有的时候心里也觉得有点怪怪的,有时候他和那孩子坐在一起,四目相接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愣住。

  他只觉得蔺成聿眼神都变了,十四岁少年偶尔的不听话骤然消失不过是表面现象,那双眼睛太过沉着,已经是个捉摸不透的成年人的样子。

  不过再怎么说,也是听话了,该是件好事……吧?

  因为他最近表现好,所以前几天他找个由头换掉家里的家庭医生也很顺利,现在找人这件事蔺家老爷子也随他,他看过那张照片上的人,一个和蔺成聿差不多大的孩子。

  “找他做什么?”老爷子随口问着,“是以前的同学吗?”

  “……算是吧,”蔺成聿如今也不可能和爷爷多说什么,他叹了一口气,后面一句话忍不住有些真实流露,“我对不起他,亏欠太多,再也看不得他再吃苦。”

  蔺老爷子自己脑补了一下,大概觉得是自己孙子小的时候欺负了同学,现在觉得后悔,别人看着也过得不好,现在有余力弥补一番,也说得过去。

  蔺家现在有钱,多发点善心给人不过是小事一桩。

  蔺成聿如今不多做解释,等找到人再说。但外面派出的人实在找不到,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外面找回多少次,拿着那张照片,一个一个的问人,但一开始的希望过后,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姜宵根本没在工业园呆多久,他就是在那里上车下车而已,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批发市场,蔺成聿大海捞针的方向错了,阵仗够大,但没有收获也是必然的结果。

  甚至叶兵有一次去运货的时候都听工人们闲聊说起这事情了。

  “看着十四五岁吧,一直在找,”

  工人们说道,“据说提供线索最后帮忙找到的有万把块钱拿,估计是哪家有钱人的小孩离家出走了。”

  叶兵没看到照片,他忙得很,也就随口一听罢了,怎么样也联想不到姜宵上面去。

  在厚林的姜宵也完全不知道这回事,对他来说,生活除了卖货学习,还有其他的意外。

  期中考试考完了,那批货也卖完了,姜宵盘算着什么时候再去柳江一趟,这回他用不了四天这么久了,毕竟几个货点他都踩过,对那边的情况也有大致的了解,还留了几家老板的电话。

  姜宵上次的时间都没白花,毕竟不是每次假期都像十一假期这么长,他得做好充足的准备才行,上次的时候,他就已经把下次要买什么东西想了个七七八八,出发之前,他先和老板打了个电话,让那边把一部分货备好,当然还留了点余地,到现场去看看有什么新货没有。

  这回,他和叶兵白天出发,晚上到了地方,货车停在厂子那里等装货,叶兵也不是铁人,开车不能疲劳驾驶,等货装完了,他明天一早才出发,这一晚上的时间就留给姜宵了。

  批发市场的灯一直亮到凌晨,姜宵这回背了更大的两个包,他能选的东西其实有限,要体积小的,而且虽然说厚林那边商品不流通,但是所有的流行都是一阵一阵的,天下红尘那部电视剧已经播完了,电视上现在播的是现代剧摩登男女,但没有之前的那部红。

  需求缺口仍然很大,但某一类的商品需求也是有限的,姜宵的同款镯子市场其实已经有点摸到底了,除了上次没买到特意和他提的几个,他这回没有再买很多类似的商品。

  他这种东西,要时常保持新鲜感才能卖的好。

  碟片和卡带他这回进的多了一些,女孩子们的小物件,他仔细挑了挑,更偏重于日常又有点意思的单品。

  文具类的,他挑了布偶玩具状的笔袋,彩虹奶油水笔,单价高一点但是带锁像魔法书一样的日记本等等,都是这年头新鲜感重又好卖的东西。

  饰品类的,仿古的发簪、蕾丝发带这种广受女孩子欢迎的装饰性物件,柳江这边会比厚林丰富也洋气许多,但装饰品从头到尾不过那几个种类,手饰姜宵不再多买类似天下红尘剧里那种太过华丽并不日常的镯子,他十分清楚这种流行风刮一阵就过了,于是这回他转换思路,多选了好几个类型的。

  姜宵还在摊位上看到了一版蝴蝶发卡,轻铁质的,一抖那上面的缀着彩色珠子的蝴蝶翅膀也抖动起来,有点展翅欲飞的感觉。

  这东西还真的流行过。

  他还记得上辈子大概也是初高中这个时间段,四叶草元素的东西流行过一段时间,关于四叶草那四瓣叶子的意义女孩子们如数家珍,也成了少女少年情怀的一种寄托,柳江这边明显已经流行起来,姜宵已经在市场这里看到不少,他收了几类好看的。

  除了四叶草,还有编手绳,女孩子们自己动手编的,柳江这边各式各样的绳子都有,比厚林丰富很多,粗的细的,彩色的,透明带闪片的,蕾丝的,这种DIY的创意一直到上辈子姜宵挂的时候,还有不少女孩子在编,足见自己动手,确实乐趣无穷。

  姜宵买了手绳的材料,附带各种串珠和铃铛,塑料的,玻璃的,还有贵一点的天然水晶,石榴石还有招桃花的草莓晶更是数十年的流行单品,他一边讲价一边让老板送了他一百来本各种手绳编织方法的小册子,那小册子就薄薄几页纸,不值钱,老板大晚上被他磨得没办法,最后送给他了。

  他买的东西大部分是单价不贵的,目标客户能消费得起。

  “靓仔你讲价太厉害了,”他一边打包一边和姜宵絮絮叨叨,“讲不过你讲不过你哦。”

  除了这些,还有手表。

  叶兵他们那些大货司机也会私带一些东西,最近几年手机比较多,手表也是利润比较高的,叶兵他们带的都是贵的,至少上千的货,姜宵买不了这么贵的,他的顾客群体明显也不接受这么贵的商品。

  但手表又确实是学生群体日常需要又有很大文章可做的东西,姜宵瞄准的还是百元上下,几十块钱为多且以精致装饰为主的手表,但他买的少,价格实在压不下去,先买了七八个试试水。

  姜宵这回来,大大小小的种类也选了二十来种左右,碟片卡带之类他是最后去拿的,他先前已经和老板在电话里面商量过要什么货,对方比他更清楚最近流行什么,过去查看一下,准备拿了就走。

  对方老板倒也热情有实诚,看他年纪小又能干,做了两次生意之后,姜宵来店他还特意提醒他一句:“碟片多买点好,卡带就先别进就这么多,做点其他准备吧。”

  姜宵觉得他有点其他的意思,多问了几句,老板指着他去看看柜台。

  玻璃柜台里面,放着一排排小小的盒子一样的东西。

  那是mp3。

  “最近好多人开始用这个了,虽然贵点,但是方便好带,”老板告诉他,“下次,你进点这个试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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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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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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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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