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淡金色儒道文字消失的尽头处,一位满身文运的老先生破空而出,一袭灰色长衫,腰悬酒葫芦,慈眉善目,冲着年轻道士一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之后目光看向了青衫客,道:“小昭的事情你也听说了吧?上界的变动引动了下界天地的气机流转,他随身携带的那枚石头是至宝,但本该以后在合适的契机再打开的,却不曾想打开的时间竟然提前了那么多,反而将小昭给裹挟进了那座百花天下中了,也彻底打破了我原本的谋划。”
青衫客点点头:“百花天下作为一座气运残断的破碎世界,本来就是诸仙大战中的弃子,但也算是一份福缘吧,只是小师弟如今的修为还是太浅了,一个不小心可能就要在百花天下吃亏,哼,当年百花天下虽然作为弃子,但其中却也有不少机关算尽之人,小师弟落入百花天下,还是应该有人下界去护道一程的。”
年轻道士双臂抱怀倚靠在身后的一根白玉立柱,笑道:“老大人,文林那边怎么说?最近一段时间天外天的动静不是一般的大,那些域外的天魔、心魔横行,大有摧枯拉朽的冲掉上界的势头,兵家、道家、永恒秘境、长生界都有十四境去天外了,儒家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
老先生抿抿嘴:“我辈读书人,敢为天下先,这次就算是至圣先师不出手,亚圣也必然会出手的。”
“嗯。”
青衫客颔首:“天外天的暗流涌动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不急,倒是小师弟那边,到底谁去护道一程?老先生若是不去,只能是我,或者是月池师姐去了。”
“还是我老人家走一趟吧。”
老先生拍拍腰间的酒葫芦,笑道:“小昭上次送的酒也差不多喝完了呢,该去再装一点了,而且我老人家教书识字还行,真去天外天去跟那些个不败心魔厮杀,肯定是不如你们兵家的圣人的。”
“既然如此,有劳老先生了。”
青衫客笑着点头。
老先生也不走,从斜挎着的袋子里取出了三只白玉酒杯放在了栏杆上,以酒葫芦里的桃花酿一一倒满,笑道:“来,尝一尝?”
“哦?!”
青衫客的眼睛登时亮了,他上次下界的时候,林昭可没有这么好的美酒招待啊,尽是那些小镇里的烧刀子之类的水酒,辣味是够了,但是醇美不足,他搓搓手,笑道:“这就是小师弟的那位精魅好友桃花妖韩雨柔酿制的桃花酒?”
“嗯。”
老先生点头轻笑:“你这位三师兄既然不下界,那肯定是喝不上了,幸好我这葫芦里还有一点福根,就便宜你了。”
“好好好。”
青衫客拿起一只酒杯,“滋儿”的一声一饮而尽,细细品味,笑道:“好酒好酒,确实有一股子醇香的味道,好酒!”
说着,他看向年轻道士面前的那杯酒。
“行了行了……”
年轻道士一脸无奈:“我这杯也归你了,毕竟不是我的小师弟,我可没资格品尝林白衣的美酒。”
“懂事!”
青衫客冲着他竖起了大拇指,拿起原本属于道圣的那杯酒也一饮而尽了,笑道:“好酒好酒,若是放开量喝,我能一口气喝一缸!”
年轻道士懒得理他,自顾自的看向天外,手指掐算天外天的局势。
“对了。”
老先生咳了咳,道:“小昭已经觉醒第三座蕴剑湖了,你这当师兄的是不是该送个礼物什么的,恭贺小师弟指日可待十三境了?”
“嗯,早就准备好了。”
青衫客悄然拿走了老先生的那杯酒,放在鼻间闻了闻,笑道:“十四境燕北辰于霓裳天下阵斩十三境妖王蛮渊,震碎了自己的佩剑,以剑尖炼化了蛮渊的那颗火热妖丹,这枚剑尖的底蕴……老大人觉得可比得上秦先生那把汗牛剑的剑尖否?”
“哦?”
老先生顿时乐坏了,嘴角掩饰不住笑容,道:“还成,还成啊,虽然这截剑尖在儒道、分寸之间的掌握上必然比不上我家岁寒的汗牛剑,但是在杀力这一项上,却是肯定要比汗牛剑强上这么一点点的,不错不错,配为我家小昭的第三把本命飞剑!”
青衫客一饮而尽,勾勾手:“老先生反正都快要下界去了,这酒葫芦的酒不妨全交出来,那剑尖还在燕北辰手中,燕北辰如今正在诸天之海杀妖,此地去诸天之海遥遥数十万里,一路上没有一口喝的我丁牧宸可走不到。”
老先生也不小气,直接摘下酒葫芦扔了过去,笑道:“尽管喝,反正也没多少了!”
青衫客晃了晃,果然没多少了,但还是将酒葫芦在腰间系好,旋即冲着老先生、道圣一抱拳,紧接着身躯拔地而起,化为一道剑光冲向了诸天之海的方向,速度极快,空中满是一片雷鸣之声,这份人剑合一的超凡气象,世间怕是再没有第二个了!
……
清晨,翠微山。
林昭高价卖符卖了一夜,无人问津,但他并不着急,反正没有一个目标,在哪儿待着不是待着呢,就在此时,肚子咕咕作响,他收起符箓摊子,转身走向了一座卖馄饨的铺子,一屁股坐下之后,笑道:“老板,来一大碗馄饨,馄饨要多。”
“好嘞!”
老板是个精瘦汉子,看得出来的精明。
林昭目光投向远处,就看到了一个大约十六七岁的少年正跪在前方的山道中心处,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保持这个姿态似乎已经很久了,他的身躯不时的摇晃,显然几乎快要体力不支,但依旧在苦苦支撑,林昭不禁皱了皱眉。
“老板。”
在老板送来一碗馄饨的时候,林昭伸手指了指那少年,道:“他在做什么啊!?”
“拜师啊。”
老板的眸中掠过一抹讥讽之色,笑道:“每年每月,像这样跪在山门拜师的凡夫俗子多了去了,毕竟人间的岁月有限,百年不过短短一瞬间,谁不想求一个长生呢?这翠微山上的神仙宗门这么多,来来往往的山上人,动辄就是几百岁的年纪,特别是那些仙子,明明都超过百岁之龄了,但却长得如花似玉,凡人谁会不羡慕。”
说着,他摇摇头,看着那少年一声叹息道:“这孩子叫陈长生,就是住在翠微山山脚的人户,在他很小的时候爹就死了,他娘一个人辛辛苦苦的把他拉扯大,这不前两年,这孩子的娘亲患上了重病,请了许多郎中就是看不好,家里的积蓄也全部败光了,这孩子没办法只能天天跪在山门这里求仙拜师,只期望能有哪个仙人看得上他,收他为徒,赐下一道灵药救活他母亲的性命。”
“这样啊……”
林昭皱了皱眉,道:“再来一笼包子。”
“好嘞客官!”
林昭开始吃饭,一碗馄饨转眼干掉,再吃上几个包子,之后捧着大半笼屉的包子走到了那少年面前,蹲在一旁,将包子递上前,道:“吃一点?”
“……”
少年陈长生看着林昭,目中明明对食物极为渴望,但他却咬牙坚持着,轻轻摇头道:“山上仙人,心诚则灵,我若是吃了东西再跪在这里,心就不诚了,恐怕……也就不会有哪位山上神仙还愿意收我为徒了,谢谢你啊。”
“……”
林昭也是颇为无语,虽然自己是个元婴剑修,在百花天下,元婴境已经是极境的,自己算得上是凡人眼中山上的顶尖“老神仙”了,可是毕竟自己只是一个剑修,攻伐这方面没有问题,救人……他林昭哪里懂得什么炼仙丹啊,就算是他收陈长生为弟子也是耽误了人家罢了。
他捧着包子返回馄饨铺子,吃完之后付钱,拍拍手,再次去摆摊卖符箓了。
上午,一名身穿红衣的宗门弟子来到了林昭的摊位前方,是个四境剑修,也没多说什么,花了一些飞鱼钱买了一张祈雨符就上山去了。
……
翠微山,群峰。
中心处的一座灵气最为鼎盛的峰峦之上,一座座殿宇依山而建,极为恢弘,而在山峰附近,有一只只灵鹤萦绕祥云,一派仙境气象。
绯云宗,翠微山有“十宗连峰”的美誉,而绯云宗则凭着超强的实力是公认的十宗之首,其余十宗基本上都唯绯云宗马首是瞻。
一名红衣弟子飞掠踏入祖师堂中,将那一张祈雨符交到了一位气息浑厚的老者手中,恭敬道:“老祖,这就是从那剑修手中买来的祈雨符。”
“哦?”
老祖轻轻一握符箓,查探了一下符胆中蕴藏的能量玄机,一时间,他如遭雷击,身躯蹬蹬蹬的连退数步,目光凛然道:“好浑厚的兵家气机……那剑修,真的仅仅只是一个下五境剑修?”
“看气息,应该是五境剑修,最多最多六境,不可能更高了。”
“很好!”
红袍老者露出笑容,道:“这符箓若是他所画的,那此子便有天生的兵家圣人气象,否则绝无可能写出如此气机磅礴的兵家符箓,而若是我们绯云宗将他纳入囊中,收为己用的,哼,别说是翠微山了,就算是整座天下的山上,将来都要听从我们绯云宗的号令!走,随我去见此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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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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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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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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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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