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我在镇魔司以身饲魔>第110章 传说中的天阶灵兵
  蓦的,顾清风睁开双眼,眼眸中闪过一抹惊喜之色。

  “聚气七重!想不到居然如此之快便踏入聚气后期之境。”顾清风喃喃道。

  聚气六重与七重之间是一道分水岭,代表着中期与后期的鸿沟,这就好比初中生与高中生。

  聚气四五六重相当于初一到初三,而聚气七八九则是高一到高三,所以聚气六重到七重算是一个质变,也是一道坎,相当于中考。

  而现在的顾清风,可以自豪的说,他考过了。

  只是,这墨黑色的元气到底是怎么回事?

  顾清风陷入沉思,他开始用内视不断观察自己体内的元气,并用灵魂力不断扫描其特性。

  片刻之后,他得出了结论!

  元气的变异应该是因为黑龙不灭身!

  因为这墨黑色元气的性质与黑龙不灭身很像,狂暴,霸道,且恢复速度极快,也可以理解为回气,或者回蓝速度很快,有一种时时刻刻站在泉水的感觉。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这墨黑色元气是在自己得到黑龙不灭身之后才出现的。

  这是他获得黑龙不灭身后的第一次修炼。

  同样的功法,但随着体质的变化,产生的元气也发生了变化。

  说实话这有些不符合常理,按理说,所有修炼龙神功的顾家人,其体内的力量应当都是一个性质,并且都是淡黑色,人与人的体质都不同,但是因为功法原因,产生的力量确是相同的,无非就是有高有低而已。

  但到了顾清风这里,体质变了,元气属性居然也变了。

  龙神功与黑龙不灭身之间肯定发生了某种不为人知的反应,奈何顾清风现在的武道境界太弟弟,并不能理解。

  不过,这样的事情对于顾清风来说虽然不能理解,但是却很好接受,毕竟在他的前世,有着这样一个光头,每天100次俯卧撑,100次仰卧起坐,100次深蹲,十千米长跑,坚持了三年,然后成了超人。

  而其他人用同样的方法进行训练,却成了一个比较强壮的普通人。

  所以说,即使同样的功法,也是因人而异。

  既然搞不懂原理,索性顾清风也不再纠结,反正是好事。

  老话说的好,但享好事,莫问缘由。

  ......

  修炼完成的顾清风,打算去吃点早饭,因为此时已经天亮了,他足足修炼了一夜。

  想来想去,他觉得上次吃的驴肉火烧不错,于是便出发了。

  骑着小劣马到了城郊,突然耳边响起蒲妖的声音。

  顾清风不慌不忙的从异度空间中拿出蒲公英牌接听手机。

  “顾清风,速来十里坡。”

  一句话蒲妖重复了三遍,顾清风听完后便将手机扔回异度空间,继续往驴肉火烧方向前行。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蒲妖就让他等着去吧。

  ......

  一个时辰之后,吃饱喝足的顾清风终于到了十里坡。

  他远远的便看到了蒲妖的身影,不由打招呼道:“喂蒲妖,找我有事啊?”

  蒲妖一个闪身出现在顾清风身前:“出什么事了,怎么这么慢?”

  “没事啊,我吃了个驴肉火烧而已,你吃吗?”

  “吃。”

  额......

  蒲妖学坏了,明知道我就是客套一下,根本就没带驴肉火烧,他居然还真吃,再说了,你一朵蒲公英吃个毛线啊。

  顾清风赶忙转移话题道:“你找我来有什么事?”

  “我给你准备了一些东西。”蒲妖说着,便拿出一张银白面具,一枚丹药,以及一张玉质符篆。

  顾清风接过物品,一入手便感觉到上面浓浓的宝气,这三件东西绝非凡品。

  “这是?”

  “银白面具名为幻灵鬼面,佩戴者可以随意变化面容以及体态特征,并改变自身气息,修为,即便是化龙境强者也很难看破伪装,品级天阶下品。

  丹药是疯魔丹,服用者短时间内会极大的透支身体,换取力量,并陷入到嗜血与杀戮的疯魔状态,虽然副作用很大,但却是最佳的保命之物。

  玉符是小挪移符,一旦激活,可瞬移千里之外。”

  听完蒲妖的介绍,顾清风整个人都傻了:“这都是给我的?”

  “嗯,幻灵鬼面可以帮你隐藏自身,一旦被人发现,疯魔丹和小挪移符可以助你逃命,这些都给你,而你需要做的只是去镇魔狱第三层,吞噬了血神子,将它彻底泯灭,从而削弱血魔的力量。”

  顾清风听完蒲妖的话,第一反应是蒲妖疯了,第二反应则是二话不说直接收进乾坤戒中。

  管他疯不疯,反正东西到了老子手里,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可能还回去。

  做完这一切,顾清风发现蒲妖一点反悔的意思都没有,顿时放心下来。

  不愧是化龙境强者!是真的壕!

  什么特么叫壕无人性!?

  这特么就叫壕无人性!

  这三件宝贝,别说见了,他听都没听过。

  居然还有跟爱情一样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天阶灵兵!?虽然只是一件辅助灵兵,但是化龙境都难以看穿,这不也就意味着,除了神境强者以外,没人能看穿?

  神这玩意比爱情都缥缈,所以就不提了,故而约等于没人能看穿。

  发了,这次真的发财了!

  顾清风见蒲妖如此大方,突然觉得以往自己有点过分,早知道就给人家带一个驴肉火烧了。

  “蒲妖,你怎么突然这么大方了,是不是最近修炼出了什么岔子?”顾清风突然疑惑道。Χiυmъ.cοΜ

  蒲妖一脸黑线,心中破口大骂,你特么才修炼出岔子呢!要不是血魔大人的嘱咐,怕你关键时刻掉链子,谁愿意给你送宝物来!

  “我只是希望你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好了,废话少说,关于这次任务,你要是没有什么别的需要了,那就回去好好熟悉我给你的东西,记住,这次绝对不能再出任何岔子!”

  蒲妖说着就要走。

  顾清风赶忙将其拦住:“唉唉,别走啊,谁说我没什么需要的了?你再给我来点神通秘术,丹药符篆,灵兵阵法什么的。”

  蒲妖闻言,眼中怒气一闪:“你特么怎么不直接要了我的乾坤戒?”

  “这怎么好意思呢,不过你要是盛情难却,那我也就却之不恭了。”顾清风一脸腼腆挠着后脑勺道。

  “哼!简直不可理喻!”蒲妖怒哼一声,身影瞬间消失在原地,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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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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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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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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