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之上,谢瑾坐在主位,沈欢跟沈于归坐在客座。
谢瑾温声跟沈于归商量:“沈县令可否让我跟阿欢单独谈一下。”
沈于归起身对谢瑾弯腰行礼,恭敬道:“好的,世子。”
沈于归退下了,大堂上只剩下他们两人了,沈欢看着谢瑾有些陌生,但又没多大意外。
回想起来,七风堂幕后撑腰之人是李世子;马场的战马;他又是被下药,又是被刺杀,普通人家怎么会遭遇这些;还有前日城门的宋钰。
怀瑾握瑜,风禾尽起。李瑾瑜,连名字都这么美好的一个人。
书上那个在萧白跟林知微大婚时,淡淡地说了一句“萧白可真是瞎啊,可惜沈小姐这么一个妙人了。”的李世子。
那个只在书上出现寥寥几笔的李世子,却吸引了好几百人他跟沈欢的CP粉,其中包括她自己。
眼尾通红,她看着谢瑾,一滴晶莹掉了下来。
谢瑾被吓得惊慌失措,他急急的走了过来,把沈欢抱在怀里,声音嘶哑:“阿欢我错了,我不该瞒你的。”
“我怕,怕自己的身份给你带来祸患,我只是想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再告诉你。”
谢瑾抱了她一会,她便推开了。
她很难过,难过的不是他骗了她,而是现在她在想他喜欢的是沈欢还是她。
她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所以先给她一点时间,让她想通。
她生硬地挤出一个微笑,低声求道:“世子,你先给我点时间可好?”
谢瑾握着沈欢的肩膀,眼尾有些泛红,他委屈看着她道:“阿欢别叫我世子,叫我阿瑾。”
沈欢看着这样的谢瑾也很难过,她往前走了一步,轻轻的揽着他的腰,她闭上眼,似是很疲倦,语气极轻:“你隐瞒我身份这件事,我没有生气,我难过的是其他事,待我想通了我再跟你说可好?”
谢瑾垂下眼眸,把沈欢抱紧了一些,他应了一声:“好,我等你。”
谢瑾走后,沈于归进来问沈欢:“阿欢,你是怎么认识李世子的?”
因为一次机遇,他曾有幸目睹过李世子的尊颜,所以刚刚才识得他。
只是他不解的是,阿欢为何会跟李世子有交集。
沈欢眸子无神,面色不虞,她怕自己的情绪影响到沈于归,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温柔些:“爹爹,我有些累了,改日再跟你说清楚可好?”
沈于归看着沈欢疲惫的模样,很是心疼,他轻拍了两下沈欢的肩膀,温和应:“好。”
窗外明月皎洁,树影婆娑,蛙鸣虫叫,可沈欢周身弥漫着压抑低沉气息,那气息,让人窒息。
春花跟芳华在一旁看着,谁都不敢说话,因为她们从未见过小姐这般模样。
沈欢回头,眼神涣散,看着春花问:“家里有酒吗?有的话给我拿过来。”
春花看着沈欢,动了动嘴唇欲开口说点什么,最后忍住了。她看着沈欢乖巧道:“好的小姐。”,便退下去拿酒了。
春花叹了一口气,小姐这么一个通透的人,那还需要她们说道呢。只希望小姐能早日想通。
第一次喝酒,非但不好喝,还很呛人,把她的眼泪鼻涕都咳出来了。
虽然很难喝,但心上的难过的确是减少了,因为身体的疼痛分担了一部分。
你有没有过那种,不问来路,不管未来,就是想跟他在一起的感觉。虽然谢瑾未给过她承诺,也未曾说过有多喜欢她,但是整颗心就是忍不住向他靠近。m.xiumb.com
他跟她如遥星,如云壑,如微茫的川泽,未曾道破,如何道破。却又于眉间,于月色,于秋夕的风铎,未曾道破,却又道破。
她真的好喜欢谢瑾,喜欢的不得了。
但是她也真怕,怕是她承了沈欢的好。
不是她太死脑筋,如若谢瑾真的因为沈欢而喜欢她,那死去的沈欢该如何是好,凭什么因为她一个意外来到这个世界的人,承了沈欢死去的所有好。
东方欲晓,地平线上泛着鱼肚白。空气清冽,漆黑的天空逐渐变为深紫,再变为清澈的宝石蓝。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入密林,驱散了沾滞浓稠的晨雾,周围的景致顿时清晰起来,原本高大可怕的重重树影看起来没那么吓人了,恢复了平平无奇的模样。
沈欢醒来时,感觉头痛欲裂,喉咙干涩,胃里隐隐翻滚。
她扶着头,眯了眯眼睛。
原来这就是宿醉的感觉啊,真是不好受。
沈欢有气无力,声音嘶哑的唤了声:“春花。”
春花在房外听到沈欢的叫唤,马上放下手里的活,急急的赶了进来:“小姐你醒了。”
昨日小姐让她早上别叫醒她,让她睡到自己醒。
沈欢点了点头,声音软绵绵对春花道:“水,我要喝水。”
“好的小姐。”春花睁着那双懵懂清澈的大眼睛,点了点头,马上去给沈欢倒水了。
一杯温水下喉,沈欢这才感觉好了点。
春花叫了芳华进来,一起伺候沈欢洗漱。
沈欢吃完早饭,没去烟雨阁,她让春花跟芳华搬了张美人塌在院子里的银杏树下。
阳光穿过密密匝匝的树枝,落在了沈欢身上,石阶上光斑满地,池子里的水金光明灭。
早晨的阳光甚是舒爽,沈欢躺在美人榻上身子忍不住犯懒,她又合上了眸子,睡了过去。
细碎的光影落在她身上,把她皮肤映的几乎透明,长而翘的睫毛在眼下落下了一个扇形阴影,嘴角微翘,睡得很是安稳。
谢瑾早上去了一趟烟雨阁,等了许久未等到沈欢就回去了。
沈欢做了一个梦,梦到她跟谢瑾在一个山花烂漫的地方骑马,还梦到他也是个现代人,他们在那相识,正相谈甚欢时,梦就醒了。
刚醒那一刹对梦的记忆还是很清晰,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忘了梦很多具体的事情,只记得她梦见了谢瑾,他们一起在现代,他跟她说了什么,她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她轻轻叹道,果然梦醒了无痕。
沈欢抬了抬眼眸,问一旁的春花:“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春花瞧了一下天上的日头,回道:“回小姐,现在是巳时四刻。”
巳时四刻,就是早上十点。沈欢刚来时,真的对古人看日计时的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看着太阳她只能猜个大概,不像他们这么精准。
沈欢从美人榻上起身,舒展了舒展身子,看着满院的花花草草道:“我们去做午食吧。”
她来这里都没有做过一次饭,以前她休假无事在家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做饭了。
沈欢打算做个冬阴功汤,再做个红烧排骨炖土豆跟土豆丝煎蛋,还有生菜卷。
椰子在这里叫越王头,相传林邑王于越王有怨,使刺客乘其罪,取其首,悬于树,化为椰子,其核犹有两眼,故俗谓之越王头,而其浆犹如酒也。
这里的人都是取椰子汁喝的,膳房的人听到沈欢要用它做菜都惊奇的不得了。
冬阴功的清香,引得膳房所有厨子的围观,沈欢盛了一碗,给他们尝了尝,他们喝完纷纷称赞。
沈欢心上甚是高兴,她耐心把做法一一的告诉了他们。
红烧排骨炖土豆跟土豆丝煎蛋比较家常,但生菜卷他们没有见过。
生菜卷的做法很简单,就是将鸡蛋煎熟再切成条,再将土豆、胡萝卜、黄瓜切成丝,土豆和胡萝卜分别煮熟捞出,最后将生菜烫熟,在生菜摆上配菜,两边折起卷起来,搭配自己配的酱汁一起吃就可以了。
虽然做法简单,奈何他们没见过,沈欢也跟他们讲了生菜卷的做法,等日后想吃时也可以让春花跟他们说上一声。
这顿午食沈欢吃得很香,春花跟芳华也一样,她们第一次吃这么新奇又好吃的东西。
院子里花树掩映、回廊曲折。
沈欢吃饱后坐在亭子里,斜倚在栏杆边,眼前时一片开阔的荷塘,眼前是一片开阔的荷塘,池水波纹潋滟,碧翠的荷叶映了满目。
她坐了良久,见天色还早,就带着春花跟芳华去茶楼听戏了。
公子白华的故事已经讲到第三世了。
这一世,开始挺好的,男强女强,两情相悦。
故事讲完,沈欢慵懒地喝了口茶,芳华跟春花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
沈欢淡淡地笑了一下,斜倚着头,往楼下轻飘飘打量。
她看到了一身的萧白,他微抬头,两人的视线撞在一起,双目对视间,两人都轻点了一下头,算是打招呼了。
只是沈欢未想到的是,萧白来茶馆就是来找她的。
萧白说他有事要告诉她,沈欢让他先坐下,她声音平静,听不出任何起伏,她问:“你有什么事要跟我说的?”
萧白坐在她的对面,看着她的眼神略带迟疑,害怕自己说出的话会让沈欢难过,他缓慢道:“沈欢你知道谢瑾的身份吗?”
原来是这事,沈欢看着萧白,轻轻一笑,淡定道:“知道。”
萧白笑容略微僵硬,他回道:“那就好。”
沈欢看着萧白,语气漫不经心:“林姑娘怎么没跟你一起?”
提到这事,萧白眼神突然黯然失色,那张白净好看的脸看着有些委屈,他道:“知微师兄受了重伤,她回九华山去照顾她师兄了。”
林知微的师兄名叫周子玉,在书中跟林知微是青梅竹马,他一直默默的守护在林知微身后。他本是前朝周朝皇子,在九华山上积攒前朝势力。后来因为林知微放弃了皇位,只为了林知微一句想要这天下太平。
周子玉知道现在局势平稳,如果他入局,那么又将是一场动乱,势力倾轧,战乱四起,民不聊生。
周子玉跟沈欢一样的是,萧白把沈欢当妹妹,而林知微把周子玉当哥哥,不一样的是,他后来没有跟沈欢一样黑化,他一直保护着林知微,还在林知微跟萧白大婚时送上十里嫁妆,然后游历四方,终生未娶。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说起来周子玉也是一个惊艳之才。
她把飘远的思绪拉了回来,看着萧白淡淡地说了一句:“原来如此。”
萧白眼神柔和,看着沈欢心不在焉的模样,轻声问:“你有心事?”
“没有。”沈欢摇了摇头,端起茶喝了一口,往窗外看了一眼,落日西沉,天色渐浓。
她唇角浅抿,眼神清澈看着萧白,道:“天色已晚,我该回府了。”
萧白点头,应了声:“好。”停顿了一会,他道:“我送你。”
沈欢本想拒绝,但是就这么短的路,说不定他也刚好要回府,就把在喉咙里的话咽了下去。
她看着春花芳华,微笑道:“我们回府吧。”
她们两人各自都轻点了一下头,微笑道:“好的小姐。”
萧白看着沈欢渐行渐远的马车,良久,他对身边的林逸轻声道:“我们走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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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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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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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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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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