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一念一清净,心是莲花开。
朱棣很喜欢这种清静的感觉,操忙的时候,他总会想起过往,想起杀戮,想起对侄子的残忍。有的时候,他会从噩梦中惊醒。
他记不清自己杀过多少人了,主政十八年来,他威极天下,生杀施予,都在他的一念之间。
但也渐渐让他的性格更加多疑,更加烦躁。几个儿子争斗不休,太子貌似忠厚,把大臣收买了一大片。无论他们怎么折腾,只要自己还在,他就是这大明的主,还轮不到他们蹦跶。
何期自性,本自清净。真正的安静,不是深山古刹的寂静,而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清净。
朱棣闭目安神,他的心里真的安静吗?
无念则静,静则通神,堂堂一个帝王,天下之主,戎马一生,厮杀疆场,怎么可能做到心中无念。
“明天,高燧就要回来了。”他轻轻道。
“恭喜陛下,收服安南,平定哀牢,开疆拓土。”在他旁边,伺候一个绝美女子,细声细气道。
那张俏脸清雅脱俗,明丽照人,一只莹润的碧玉簪子横插在油亮的青丝上,弯弯柳眉下一双俏眼精光闪烁,身材颀长,肌肤如雪,白袄裙,色衬托出一种不染纤尘的美丽。正是执扇宫女耿采若。
朱棣身穿九龙滚珠袍,头戴金龙珠冕,足蹬青龙步云靴。一身装束,华贵威严,他是一下朝就直奔鸡鸣寺,衣服都不换。他闻言额头皱眉舒展,经过了半天的养神,多了几分精神,他最喜欢别人对他奉承。
而且耿采若说的不仅仅是奉承,还是实打实的,他抢了侄子的位置,就是一定要做得比朱允炆好。道:“陈远他们在安南做的不错,李世民威服天下,做了天可汗。朕的北方,脱欢臣服,西南边疆也稳定,收复秦汉时的领土,朕也不逊于他了。不过,脱欢臣服是他们的缓兵之计,朕也没有国力打他们,安南平定,朕就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北方了。”
他的话耿采若心中不屑,他也配比李世民?李世民是发动了玄武门之变,但是以最小的流血换来的,没有大杀对手,甚至重用前太子旧臣。朱棣,他是站在多少人的英魂上,脚踩多少人的鲜血。
“不过。”朱棣突然睁开双目,目光凌厉,杀气凌然,“安南一败再败,原来是靖难余孽作祟,朕当年对他们还是太仁慈了。罚他们远去边疆,他们竟然通敌叛国,其心可诛。这是朕的天下,决不允许一个人反对朕。”xǐυmь.℃òm
听到靖难两个字,耿采若也心潮澎湃,心中想过万般念头,眼前的就是害死一家的仇人。她美目扫了四方,这是在佛堂前的院子里,侍卫在十步开外。而且他没有防备,自己就算没有武器,突然袭击,但朱棣武艺不差,不能杀死他,也能重伤他,为祖父和父亲出这一口气。
她想到这些,方才的称赞转瞬间即如一隙白驹,踏雪无恨,冷俏的脸庞上只剩下一对无比仇恨的眸子。暗中凝聚力量,准备致命一击,同归于尽也好。
爷爷,父亲,二叔,三叔,母亲,不孝女采若,这就为你报仇了。
她仇恨如火焰一般的炽热,在胸膛上燃烧!
朱棣是背对耿采若坐着的,完全没有察觉,他说完,表情又变得痛苦:“朕今日下朝就匆匆来鸡鸣寺,这几日来,朕一直做噩梦,梦见父皇,拿剑指着我,质问我为什么要造反,为什么要杀掉他的孙子,我害怕啊,我不停的说,不是我主动的,我不想造反的,是允炆逼我的,我装疯卖傻,把三个亲儿子留给他做人质啊,我就这三个儿子,全部的骨肉都给他了,可是,允炆还是要杀我,我不得不才反——可是,父皇根本不听我解释,他说我手上沾有朱家的血,要亲自杀了我,我好怕——”
耿采若看到他用手击打自己的头,凝聚的杀气缓了缓,心中微觉得刺痛,他耳边露出来的发,原来全是白发了,不过是迟暮苍苍的老人了。
心中冷笑,你从来没有半分仁慈,手上都是鲜血,你也会害怕,你也会做噩梦啊。
朱棣的身躯轻轻颤抖,狰狞的脸上满是痛苦,击打了头部好一会,他才停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耿采若的嘴唇因为用力咬着而略显得苍白,对于仇人,不可能心软的,她也不会心软的。可是,陈远的话再一次响起,杀了朱棣,她的爷爷,她的父亲,她的家人就永生永世是叛贼,再也洗脱不了罪名。
再也不能堂堂正正活在阳光下,永远在阴影里。
许久,朱棣微微低下头,苦涩道:“朕一直不服老,朕想要天下太平,四海臣服,开科举,招揽文人,迁都,然后消灭蒙古,朕想完成这些大师,给子孙留下宏伟而没有忧患的江山。可是不得不承认,上天留给朕的时间不多了。算了,你个个小宫女,朕跟你说这些做什么?明天陈远就回来了,那个混球,连朕儿子宫中的宫女都敢动,胆大包天,可偏偏啊,文才武略,比朕的那些大臣啊,有用多了。这些日子见你愁眉不展,时常发呆,想来是想他了吧——”朱棣突然转身。
耿采若慌乱的低下头,目光闪烁。嘴边,忽然有一丝微微的苦涩,眼里淡淡的湿润。她没能动手。
朱棣不疑有它,微笑道:“慌什么?男欢女爱,本就是常事,朕这个老头子年轻的时候,一天不见皇后,都想念得紧呢。他这次立了大功,朕想想该怎么赏他,官职升得太快了,对年轻人不是好事。朝中,好多人对他不服呢,一个大学士,都称病不朝了。病,就让他病一阵吧,少了一个大学士,也没什么妨碍。就是陈远暂时不能再赏了,再赏下去,大学士都辞了,就如他所说,宰相不上朝,强盗乐淘淘了。”
“可是,有功不赏,那也不行,唔,就这样吧,等他回来,朕就为你们做主,让你们团聚吧。”
朱棣此刻,就像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的手,缓缓的垂下了。
风,吹动她柔而美的秀发,拂过她白皙的脸颊。一丝红润,浮现在她的面颊,耳根开始发烫,心中,有几分激动,还有几分幽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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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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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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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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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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