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灰——太狼。”陈远还没说话,对面却看到了他,吃惊不已,喃喃道。
汗,这个时代,谁会这么叫我。陈远心里被电流击中,是她,那个瘦瘦的女孩儿,那个听他说故事、那个疾病缠身、几乎没有过上一天舒适日子的小女孩。
自从她回乐安之后,陈远渐渐把她给遗忘了。他曾经鼓励她努力活下去,但是,她那样的病,也许解脱才是最好的选择。
做梦也想不到,她会出现在安南,而且,被人追杀。
“小郡主,你怎么会在这里?”陈远关心的询问。
说到这里,小郡主焦急道:“有个叫朱孝天的守备暗通黎利,被我无意中发现他的几个属下再商量一早要在军中制造混乱,他们就追杀我。”
陈远大惊,他知道,朱孝天是地方部队的,好大的阴谋。刚才还在奇怪,为什么明军老打败仗,而且败得那么惨,原来有内应。要是明天发起攻击,朱孝天突然倒戈,明军就玩完,陈远惊出一身冷汗。
于谦道:“大人,该怎么做。”
陈远沉声道:“朱孝天应该还没有什么防备,大军丢弃辎重,军队加速前进,务必在天亮前清除内贼。”
“是!”
————
至灵山北方的军营,守备朱孝天坐在大帐里,冷冷的看着外面。他身形伟岸,右脸有一道疤,神色冷峻,目光阴寒,一般人不敢与之对视。
他之所以能获得地方,都是他一刀一枪杀下来的,他的身上,多处挂彩。在一次战斗中,当还是守备的金顺身陷重围,他浴血奋战,杀出一条血路,后来就一路青云直上。
他嘴角冷哼,心里阴沉沉的:朱棣,等了这么多年,没有宰了你,你儿子送上门来,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他抽出半截手中的雁翎刀,刀姿舒展,刀身血槽整齐有力,刃口锋利,造型优美,实战与礼仪兼备。
突然,外面有人进来,他瞥见是自己的亲卫,若无其事的阖上刀。
亲卫道:“大人!”
“什么事?”
军营门帘被掀开,一阵风雨袭进来,地上立即湿漉漉的。
“朱大人,你的大营防备森严,好难进啊。”走进来一个满口黄牙的男子。男子肤色较黑,比明军比不太一样。说的汉语也不地道。
朱孝天沉眉:“你怎么来了。”
“我家大人怕大人被管制,特差我来相助大人。”
朱孝天很生气,这分明是不相信自己。他哂笑道:“阮杭,别忘了,你们以前那么多次大胜,是谁给你们的消息,要是不相信朱某,你们明天看着办。”他怒哼跨坐在帐中的高木凳上。
阮杭也不生气,坐在他的下首,用不大熟练的笑道:“大人息怒,我家叔叔也不是不相信你,不过你是你们参将的红人,现在一方守备,手下三千人马。我们不过是希望你成为我们的开国功臣,明天有我在这里,更加把戏唱足而已。”
朱孝天冷哼不语,他是守备不假,带三千人不假。但是,他们这次要做的可是出卖国家的事,外面雷声轰鸣,闪电不时照亮他脸上的疤痕。
他闭上眼睛,眸中渐渐漾起一抹血色的阴翳,眼前的景像忽而朦胧、忽而清晰,他仿佛看见了繁华雄伟的城墙,到处燃着大火的城池,到处都是士兵追杀的声音,到处都是人们逃跑的声音,一具具残缺不全的尸体,一声声凄厉绝望的哭叫,他仿佛看到了父母亡命般奔跑在山野间,看着残忍的将军大刀在仅有八岁的自己脸上劈下来……
种种景象如走马灯般在他脑海里转换,背景始终是朱棣那副无限放大的酷厉的形象:凹目、鹰鼻,两道深深的法令纹。是他率先冲进了南京城,是他大手一挥。
“清君侧,杀!”
那狠厉阴森的声音在朱孝天耳边不断地回荡,声音越来越大!
那血、那火、那尸体,都被这越来越大的声音冲淡了,最后只剩下那张凹目鹰鼻的面孔无限地放大,覆盖了整个脑海,在血色的火焰中荡漾着。
朱孝天的眸中轻轻蒙上了一层泪光,他仰起脸,眨眨眼,眨去了眼中的泪光。
“什么事?”突然,帐外传来脚步声。
“大人,是金大人来查营。”
朱孝天收起情绪,吃了一惊,心虚不已,这么晚了,他来做什么。他下意识的望向阮杭。莫非金顺发现了什么?
朱孝天营外,大雨依旧倾盆。许多在抱怨睡不着的士兵,透过闪电的光亮,都愕然望着那背弓持刀、高举长枪的大队骑兵悄然无声地疾驰,一片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南方丘陵山区多,骑兵施展不开,很少有整支的骑兵,军马难凑。所以闪电中的骑兵,就如天神,让朱孝天的属下很不明白,他们肯定是自己人,为什么朝自己杀来。xǐυmь.℃òm
“参将金大人巡营,快让朱大人出来迎接。”一个骑兵喊道。
肃穆的气氛了,朱孝天的脸色凝重起来,营外集中了一千多名骑兵,都不说话,只是偶尔传出马匹低低的喷息声夹着雨声。
阮杭道:“哼,金顺来了正好,咱们——”他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朱孝天厌恶的看着这个猪头,不知道黎利为什么要派这样的人来,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如今他在这里,怎么办?他冷冷的道:“你是一个人来?”
阮杭浑不在意的回道:“当然不是,你们大营守卫森严,我怎么进的来,你做事那么小心,我的几个属下商讨进营的时候,还被一个小丫头发现了。不过你放心,一个小丫头,我的手下早把她打发了。”
朱孝天几乎一口老血喷出,已经无法用猪来形容队友。
成事在人,谋事在天。
朱高燧,你命不该绝啊。
金顺身边,是面沉如水的陈远,一边巡弋一边高声宣布将令:“所有士卒在营帐内候命,把总以上将校立即赴帅帐。有不遵将令者,杀!有士兵擅离营帐者,杀!有反抗逃离者,杀!
朱孝天打开营帐,走出大营,亲卫雁翅状向两翼排开,左右各站了四十人!
“朱孝天,我待你不薄,大明待你不薄,给你高官厚禄,你为何背叛国家?”马背上,金顺目眦尽裂,厉声责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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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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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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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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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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