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威宁侯>第四百章 天下第一糊涂人
  大街上,两个身着裘衣、身姿曼妙的女子驻足,一个二十来岁,妩媚娇羞,眉如细黛,长睫弯弯,眼似晶珠,神韵清雅水嫩,因为天气寒冷,白玉雕成的润泽颊肤微微冻出两抹红晕,更显得娇靥如桃。

  另一个才十四岁,稍显稚嫩,但头戴银首饰,腰缠粉色腰带,风情冶艳,却绝不是这个年纪的少女该有的风情了。

  她们望着已经远远北去的车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其中年纪大的女子不禁失神,正是钟晓和小凤仙。

  “姐姐,既然有话说,为什么不去见见侯爷?”

  钟晓那眸波一动:“他才跟家人依依惜别,我们是什么人,与他不熟,怎么好去打扰。”

  “是他说情放了我们,姐姐不应该去感谢一下吗?”

  看着小凤仙俏皮的脸蛋,钟晓好笑道:“那晚是你点了侯爷,是不是春心动了,想当侯爷的外室,现在跟上去还来得及。”

  小凤仙脸红破了,不断扭捏,低声嗫嚅:“姐姐,别,别说那晚上,羞死人了。”

  钟晓青葱玉手点了她脑门:“你啊,用药的时候,怎么不知道羞了。”

  “人家……人家听说第一次很疼,怕……嘛,没……没想到被侯爷他……姐姐,你别说出去啊。”wWW.ΧìǔΜЬ.CǒΜ

  钟晓瞧她样子,好气又好笑:“我跟谁说去。”

  小凤仙吐了吐舌头。过了一会又问:“姐姐,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钟晓怔了怔,望了一眼秦淮河,喃喃道:“我从小在这条河长大,学的只是以色娱人,看惯的是风月,又被李骐苦恼了这么多年,年华早已不在,不可能再吃这碗饭,何况我也厌倦了,我也不知道何去何从?”

  “姐姐,还回去吗?”她说的回去,就是回春红舫。

  钟晓立即摇头:“侯爷说的对,很多路可以自己选择,我何必一条孤苦的路走到黑,以前真是太傻了,我早已厌倦了画舫的生活,也许,以后随便找个地方,孤独终生呢?”

  “姐姐不会孤独的。”

  钟晓好奇。

  “我以后一直陪着姐姐。”

  “妈妈会放你走吗?”

  “我可是杀人犯,妈妈巴不得我有多远滚多远呢。”

  钟晓点点头:“也罢,我们都是举目无亲,无处可归,那就往北去吧,呃,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姐姐想去看侯爷吧,不舍得离他远,他这次回京城,就带了一个夫人,姐姐加把力,说不定——”

  “臭丫头,一天想什么呢?”闹成一团,风光无限。

  闹了一会,钟晓才叹气道:“侯爷是正人君子,聪明睿智,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李骐当了大学士,很可能对侯爷不利,我掌握一些李骐的证据,或许关键时刻,能帮上一点,总之不能让李骐肆无忌惮。侯爷爱民如子,尊重他人,跟他相处,就像一杯甘甜的酒,不必防着他,不会被他伤害,更不必虚与委蛇,坦诚,可惜,咱们是什么身份,风尘女子,对侯爷就不要妄想了。若哪天遇上一个真心待你的人,姐姐就做主,替你许了婚事。”

  “姐姐,才说陪着你,你又要把我踢开。”

  “呸,说的那么勉强,我看你对那天的吴公子,上心得很呢?”

  “姐姐,你又来取笑我,我不依。”

  “走吧。”

  “去哪?”

  “咱们总不能走到北方去吧,总要去收拾一下,妈妈养了我们这么多年,虽然刻薄,也有恩情,该去告别一下。”

  “嗯,听姐姐安排,还有好几个好姐妹,我还真有点舍不得——”

  钟晓转身:“舍不得,就留下来吧。”

  “不不,我才不要离开钟姐姐,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姐姐说吴公子不好,吴公子就不好,姐姐说侯爷好,侯爷就是好,姐姐不要丢下我。”小凤仙拉住她,可怜兮兮的央求。

  钟晓点了她脑门,抿唇笑:“傻丫头。”

  小凤仙憨笑。

  钟晓当先举步行动,小凤仙随在她的身旁,一路行去,两个女子,步履轻盈,仿佛能作掌上舞,步姿身态,却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妖娆味道,不知招引了多少蜂蝶的目光……

  十一月,越往北走,越是天寒地冻,寒风呼啸,道旁的树木都结了冰。陈远在舒适的车厢里加了炭火,暖意融融。

  耿女侠缩在软绵绵的驼毛地毯上,已经打起了瞌睡,特困的时候,差点撞到车身上。泥土路崎岖不平,这也能睡着,陈远摇头一笑,顺手拿过一床毯子,翻身坐起,轻轻给她盖上,这才倒回榻上,让她靠在自己的肩上,随手打开密扎,思考一些事情。

  这些密札,都是袁彬悄悄给他的,关于皇帝的一些秘闻,不可外传,所以一旦阅读完,他立即销毁掉。

  以前他不屑于收集这些东西,可官场的险恶,朝廷的复杂,让他不得不防。跟朱瞻基打交道不少,但说到完全了解是不可能的。

  一封封密札所记载的东西十分杂乱,既有朱瞻基处理国事的言谈,还有后宫争斗。陈远这时候才知道后宫的一些内幕,比如妃嫔孙氏十分妖艳,很得朱瞻基喜欢,但很作,什么都要攀比,宫女太监犯错,都会被她狠狠责罚。

  吴皇后表面温温和和,暗地里也在争夺,正是因为这样,胡氏得了可趁之机,当了皇后。恭让章皇后胡善祥,是山东承宣布政司使兖州府济宁州人,光禄卿胡荣第三女,女官胡善围之妹。家世算不得显赫,又不讨朱瞻基喜欢。

  朱瞻基现在一个儿子都没有,她们都在努力争取生儿子。

  除了这些,密扎也有朱瞻基的一些生活琐事,不管大事小情,陈远都读的很细,反复读过之后就闭上眼睛反复揣摩,分析朱瞻基对一件事的真实心理,对他的性格的喜欢更加了解。

  后世对朱瞻基记载不少,可陈远知道,历史名人的评价和记载,如果还原回去,恐怕没有一个是完全和记载一样的,历史上记录形式单一,而且很多事都是听别人说,然后根据想象适当加工,展示在大众面前的形象都已是面目全非。

  经过史官的加工,朝廷统治者的干涉,展现在世人面前的,忠的澄如水晶,歼的黑如砚墨,明君无所不晓,昏君荒诞离奇,无不如此。

  如果自己根据历史的印象来判断朱瞻基,那就很容易偏离轨道,下场惨得不能再惨。

  正思考着,车停了下来,侯八道:“老爷,马疲了,是否可以休息一下。”

  陈远掀开帘子,原来此处是一个山坳,两边都是高山,这里没有风,正适合休息,给马吃吃粮食,补充一下。正好采若睡得熟,不如休息一下。遂点头同意了。

  陈远下车走走,到一个石头上蹲着,侯八喂了马,来到了他身边,递上坐垫。

  陈远坐下道:“我推荐王住儿到零陵做官去了,侯八,你这些年来,跟着我,半分好处没有讨好,委屈你了。”

  侯八眼眶湿润:“老爷说的哪里话,没有老爷,小的早就没命了,哪有今天的不愁吃不愁穿,小的大字不识,就只会耕田和服侍人,不是那当官的料,跟着老爷是小的八辈子修来的福分,小的没有任何委屈,真的。”

  陈远笑笑,能感受到他的真诚,侯八为人十分老实,这种人要是去当官,一定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闹出笑话,而且会被别人吃的渣都不剩,所以即使他对自己忠心耿耿,也只是把他留在自己的身边。

  陈远拍拍他肩膀:“我知道了,你喜欢府上的丫鬟阿香是不?”

  侯八张了张嘴巴,三十四的汉子十分窘迫,呐呐说不出话来。

  “你要喜欢,我就到时候替你主婚。”

  “老——老爷,我比她大十六岁,年龄,年龄恐怕不合适。”

  陈远哈哈大笑,年龄,在这个时代根本不算事儿,那个阿香没什么姿色,性格内向,孤苦,是持家的女人,配侯八正好适合。要是到其他人家,免不得受多少气。

  “老爷,您——您笑什么?”

  “年龄不是问题,我就问你,想不想讨老婆?”

  想,怎么不想。别看古代三妻四妾,那是有钱有势的人才有的福利。普通人家,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何况娶老婆。所以平民百姓许多一辈子都娶不上老婆。

  在陈远的注视下,糙脸的汉子红着脸点头:“想。”

  陈远笑了一阵,忽然想到了唐赛儿,不知道她的伤好了没,想到她带着孩子,着实不容易,他不敢锦衣卫打听他的下落,更不敢查她现在的丈夫是谁。

  想到这些,心里有些堵得慌,漫不经心的问:“对了,你在南京的时候,见过唐姑娘了吧。”

  “佛母”已经成为过去,林夫人也不妥,就称呼唐姑娘,侯八知道老爷问的是谁,肯定的点头:“是的。”

  “她丈夫是谁?”

  侯八想也没想:“林三。”

  “我不是说他,是说你们佛母后来又嫁给了谁?”

  侯八摇了摇头:“我和以前的弟兄联络了一下,他们都没听说过佛母再嫁的消息。”

  陈远皱眉,低声喃喃:“没道理啊,没嫁人,那孩子怎么来的,难道是收养的?我记得林三死的时候,她还没怀孕呢。”

  侯八道:“不太清楚,不过,我有一次听王住儿说的话,说什么佛母守身如玉,还不是替人家生下孩子,又要一次一次救别人,又不肯告诉是那个人的孩子……”

  陈远心神如遭重击:“什么?你说什么?”

  侯八讪讪:“都是王住儿喝醉酒了乱说的,不是小的说的。”

  陈远双手抓住侯八的肩膀,呼吸急促:“王住儿还说了什么?”

  侯八被捏的生疼,不知道侯爷为什么这么激动,颤抖道:“没,没了,就这些。”

  陈远脑海里闪过那次雨夜荒唐的画面,还有唐赛儿莫名其妙送自己衣服,她一次一次救自己,还有故意对自己那么冷漠。

  还有,还有采若对自己似是而非的语言。

  陈远什么都明白了。

  感情自己才是第一糊涂人,天下第一糊涂人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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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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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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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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