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七零新婚:糙汉老公宠妻入骨>第121章:恨不得一脚踹回西南老家
  这两天,马小璇真是收礼物收到手软。

  除了那些大件,还有送牙杯、肥皂、肥皂盒、鞋面布料,还有送碗、送盘子的。

  甚至有人拎了只大公鸡送过来,还有送鸡蛋的。

  礼物虽然零碎,但摆在一起,也占了不少地方。

  马小璇只能把这些东西暂时存放到大棚子里,等以后再慢慢收拾。

  高智源收工回来,看见收到的礼物,龇着门牙开怀大笑。

  他把这个功劳都归在马小璇身上。

  肯定是媳妇儿身上带来的福气,让这个家如此兴旺。

  搁在以前,谁会主动送东西给他?

  都恨不得离的远远的!

  马小璇每收到一份礼物,都会认真的在高智源那个笔记本上记下来。

  有时候偶尔会忘记那人是谁,等高智源回家,跟高智源形容一下那人的相貌什么的,高智源就能猜到是谁。

  总之收到的每一份礼物,她都在纸上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何院长也送了东西。

  他虽然没什么钱,但仍然以倾家之力,送了一只陶瓷茶壶。

  另外又在代销点买了张红纸,跟人借了笔墨,给他们写了几幅新婚对联、几张大大的红双喜,让邵默带过来,熬了浆糊,糊在他们家墙上。

  院里院外贴的到处红艳艳的,煞是喜人,很有点要结婚办喜事的热闹。

  邵默用他刚学会的木工手艺,替他们打了个盆架。

  就连马英,大概也碍着这层并不亲近的姑侄关系,买了个全新的洗脸盆准备送过去。

  马兰花眼见着姑姑要把这么好的东西送给马小璇,心里挺不乐意。

  这花鸟图案的搪瓷脸盆,看着不便宜啊。

  姑姑可从来没在她身上那么大方过。

  这么一想,心里更不平衡了,就问:

  “姑姑,你怎么给那死丫头买这么贵的东西,她又不是你亲侄女?”

  “你懂个屁!”

  马英对这个亲侄女已经彻底没了耐心,好吃懒做不讲,脑子还缺根筋,所以对她说话就直来直去的,不像刚开始还稍微有点顾忌。

  马兰花撇了撇嘴,哼哼着说:

  “哼,我不懂,她结婚你送她洗脸盆,那我结婚你给我买什么?”

  马兰花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就是火上浇油。

  不为别的,就因为马英前段时间帮侄女找了个对象,恨不得赶紧把侄女请出去祸害别人,别再祸害他们一家。wWW.ΧìǔΜЬ.CǒΜ

  那个小伙子是马英千挑万选的合适人选:父母双亡!

  侄女嫁过去后没有公婆,直接就能当家做主。

  就马兰花那好吃懒做的德性,如果找个有公婆的,马英担心人家公婆天天上门来骂。

  她可吃不消。

  所以找个父母双亡的最合适了。

  马兰花听说那小伙子在田管队开拖拉机,是个正式工,觉得条件还不错,一开始也有那么点意思,就同意见一面。

  那几天恰逢秋收,马兰花去干家属工,远远望了一眼,这一看,差点当场昏过去。

  救命啊,居然是方圆几百亩稻田地里长的最磕碜的那一个!

  小个头,眯眯眼,大龅牙。

  有事没事还老是挤眼,好像抽风一样。

  这么一对比,那个送她鸡蛋的常明安,简直是玉树临风的存在!

  她当天就回绝了姑姑这个提议,又哭又闹,说姑姑故意坑她。

  凭什么给马小璇和孙带娣找的对象那么好,给她找的对象,第一个死了,第二个长的这么丑?!

  马英气的不得了,当场拍了桌子:

  “谁能想到会有今天,当初给你找的对象是最好的,是你自己没那个福!”

  马英又忍了忍火气,耐心劝导:

  “别看那个人长的不怎么样,其实人很能干,又勤快又本分,绝对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关键是没有公婆管着,结了婚就能掌握当家大权!将来你们俩好好过日子,不会比马小璇差!”

  马兰花还是不买账,抹着眼泪说:

  “不行,我想要个带婆婆的,有婆婆疼,才最享福。”

  马英当时一口唾沫差点吐她脸上:

  “就你,还指望有婆婆疼你?”

  马兰花想起了常明安他妈,那个好心的人,心里很不服气,大着胆子跟姑姑顶嘴:

  “你凭什么认为我没有婆婆疼,你自己不受婆婆待见,别以为别人也跟你一样!”

  马英当时就给气的头晕眼花,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姑侄两个为这事成天谁也不理谁,弄的跟仇人一样。

  不过,这桩还没提出来的亲事,自然胎死腹中了。

  马兰花这时越发觉得常明安的好。

  常明安不但送她鸡蛋吃,还有好几回,悄摸摸给她塞别的好吃的。

  还送给她几根漂亮的玻璃丝头绳。

  马兰花美美地扎在辫子上,被马英看见了,马英就知道,这死丫头肯定在外头胡乱勾搭了。

  农场光棍太多,单身久了,看母猪都是双眼皮,何况马兰花这么个年轻姑娘。

  她担心时间长了要出事,就问马兰花:

  “告诉我,跟你勾勾搭搭的野男人是谁?!”

  马兰花觉得姑姑说话不中听:

  “什么勾勾搭搭,什么野男人,说话怎么那么难听!”

  “嘿呀,你翅膀硬了哈,有人给你撑腰了是不是,你个死丫头,你再跟我嘴犟,看我不抽你!你赶快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哼,我就不说,有本事自己查去!”

  马英惊诧不已,这侄女一向是个直肠驴,嘴上没把门儿的,居然也学会藏着掖着了。

  姑侄俩针尖对麦芒,成天闹别扭。

  马英觉得老这么下去不是个事儿,只能忍一时怒气,劝自己宰相肚里能撑船,大人不记小人过,大人跟孩子计较什么,自己叫过来的侄女,哭着也得管下去。

  马英放下姿态,主动跟侄女商量,再给找一个对象,这回找个好看的。

  可是,马兰花自从见过那个龅牙拖拉机手之后,大概留下点心理阴影,总觉得姑姑又要坑她,不同意姑姑帮她介绍对象,她要自己找。

  马英再再再再次按捺不住自己的火气,怒吼:

  “你他娘的倒是正经给我找一个啊,正正经经带回来,咱把事情办了不成吗?”

  马兰花见姑姑又又又又发起火,感觉自己终于把姑姑拿捏住了,暗自得意,于是拿腔拿调地说:

  “不着急,我再考虑考虑吧。”

  噗——

  马英当时心都在喷血,恨不得一脚把马兰花踹回西南老家。

  请神容易送神难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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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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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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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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