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全民御灵,我的灵宠是女僵尸>第14章 好奇心
  自己啥事都没有做,怎么就突然被吼了一嗓子呢?

  咯咯咯咯!

  这时,霍仙儿在一旁笑出了声。

  伸手拍了拍地苍龙,抚慰道。

  好了,别闹了。

  被这么安抚了一下,地苍龙还横了叶凌一眼,便不再去理会他。

  看得叶凌一愣一愣的,自己这是招谁惹谁了。

  叶凌,这里很危险的,好心提醒你一下,还是尽快回去吧。

  安抚好了地苍龙后,霍仙儿再次好心的提醒道。

  虽然平时他们并没有什么交集,但好歹也算是一个学校的学生。

  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关系,心地比较善良的霍仙儿,也不希望眼睁睁的看着,叶凌在葬骨丘出事。

  在霍仙儿看来,即使是无法考上御灵使学院,无法成为御灵使,但当一个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

  当一个普通人,要么就在城市里面工作,平平凡凡的一辈子。

  要么也可以选择加入军队,成为一名普通的士兵,守卫联邦城池。

  关于我的安全,就不劳霍大美女担心了,没什么事情,我就先离开了,再见!

  说完,叶凌笑着挥了挥手,直接向着另一边走去。

  这里的骷髅军士已经被消灭掉了,叶凌就只能前往下一个狩猎地点。

  时间紧迫,这几天的时间,叶凌必须要变得够强才行。

  看着丝毫没有听从自己的建议,直接转身离去的叶凌,霍仙儿也是气得直咬银牙。

  可恶!混蛋!好心好意的关心你,反正都是不领情,哼╭(╯^╰)╮!

  望着那逐渐远去的背影,霍仙儿双手环胸,整个人略微有些不开心。

  本来她也是一片好意,结果没想到叶凌根本不领情。

  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敢一个人来葬骨丘。

  对于叶凌胆敢一个人来葬骨丘,并且看样子丝毫没有胆怯,霍仙儿听众也是非常好奇。

  在三年级中,叶凌完全可以说的上是年级倒数。

  就这样的实力,胆敢一个人来葬骨丘,说不好奇是不可能的。

  将自己的地苍龙收回到灵宠印之中,霍仙儿慢慢的跟了上去。

  一直走在前面的叶凌,也察觉到了,落在自己身后不远处,跟随着自己的霍仙儿。

  微微皱了皱眉,他不太明白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

  不过,现在他可没有时间在这里浪费。

  就算是霍仙儿一直跟着他,叶凌必须要尽快消灭更多的魔物,快速提升自己和血幽的等级。琇書蛧

  过了一会儿,叶凌的脚步终于停了下来。

  前面出现了三个身形高大的骷髅军士,同时在旁边还有着差不多十个左右的骷髅士兵。

  这还是叶凌深入葬骨丘后,遇到的第一波强大敌人。

  如果仅仅只是些骷髅士兵,叶凌手下的血幽,完全能够轻轻松松的应付。

  但是现在多了三个骷髅军士,由不得叶凌不慎重。

  虽然通过之前的战斗,叶凌已经清楚,血幽有着无限的体力。

  可以无限次数的使用超速再生。

  但是,如果被这么多敌人围攻,就算是超速再生,恐怕时间也不够用。

  因此,血幽本身所掌控的技能狂血以及嗜血,对于这场战斗来说相当重要。

  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那一堆骷髅所在的位置,正好处于一个低洼地。

  在这片地的两侧,是两座白骨皑皑的骨丘。

  这里也不负葬骨丘之名,到处都是惨白的骨头。

  要想以最快的速度结束战斗,就必须要优先解决掉一个骷髅军士。

  虽然骷髅军士比一般的骷髅兵要强上一些,但也仅仅只是躯体和力道比较大而已。

  除此之外,差距并不是太大。

  只要能够一瞬间击断骷髅军士的头颅,将它的头颅毁掉,就无法构成威胁。

  以现在的地势情况,最好的位置就实在这两座骨丘上。

  一直跟随在后面霍仙儿,自然也注意到了叶凌的行动。

  同时,她也看到了前面不远处低洼地的一堆骷髅。

  她的地苍龙实力已经达到了一阶七级,面对这一堆骷髅,轻轻松松就能解决。

  但是,这只是对于她来说的。

  在霍仙儿看来,这对于叶凌,无异于是一个地域难度的副本。

  要知道一个骷髅军士,随随便便就能单挑四五个骷髅兵,完全没有任何难度。

  就算叶凌的僵尸灵宠防御力不错,但是在这么多的骷髅攻击下。

  霍仙儿怎么也想不到,叶凌到底该如何解决。

  叶凌完全没有任何要离开的迹象,反倒是向着上面的骨丘走去。

  看这样子,似乎是准备从上面发动袭击。

  霍仙儿眼中闪过一丝好奇,叶凌到底有什么把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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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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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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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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