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的兵力是不愁的,几十万大军都随时能调动起来,可问题是,军队数量多了不一定就是好事,最起码的一个指挥问题就难住了无数名将。
不是所有名将都是韩信,都可以多多益善的。
在古代通讯条件极差的情况下,要想靠旗号、锣鼓、传令兵等方式指挥几十万大军,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倒是自相冲撞、自乱阵脚的事情非常容易发生。
起码杨延昭和穆桂英都没有韩信的本事,骆天明就更别提,所以只能将总兵力控制在二十万以下,这就已经是极限了,再多也没用,指挥不过来,只能闲置一部分。
面对这种情况,骆天明没想着如何战胜敌人,而是在琢磨韩信是怎么将百万大军梳理的井井有条的?在一千年的汉代就能做到的事,为什么到了宋朝反而做不到了?
他这个疑问,暂时是找不到答案了,或许哪一天,他能穿越到秦末汉初的年代,能直接找韩信问一问,向他学习一下。
回到眼下,面对辽军的大军压境,又该如何破解?
这次辽军派出十五万大军,各方面的消耗可不少,如果宋军打败了,辽军要捞回本钱,不知道会将北方地域祸害成什么样子。
尽管骆天明对宋朝的皇帝和文臣很不待见,可对百姓依然存着一份怜悯之心,不能眼看着百姓遭殃而无动于衷。
没奈何,他也只好拿出了浑身解数,解决这次兵灾。
要论兵法战策,骆天明确实不如杨延昭和穆桂英,但他也有他的长处,就是武艺绝伦。
他的办法就是,将军中武艺不错的家伙都集中起来,组成一支战斗力超级强悍的精锐部队,在关键时刻对辽军施以致命一击。
有过上次的比武大会,杨延昭对军中武艺较高的人都心中有数,将他们抽调出来不难。
此外再在士卒中选拔一批身体强壮、敢打敢拼的汉子,精锐就有了。
不过既然是精锐,待遇就不能和普通士卒一样,所以杨延昭向皇帝申请了大笔钱粮,专门用来奖赏这支精锐。
皇帝虽然远在汴梁,可也被辽军吓坏了,只要能打退辽军,他无有不允。
现在杨延昭不要更多的兵权,只是要一笔钱粮,还算个事吗?当然立即批准了。
有了这笔钱粮,骆天明招募精锐就容易多了。
在古代的军队中,别谈什么家国情怀,没什么文化的大头兵才不听那个。
他们当兵拼命,就是为了升官发财,至不济也要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因此,大笔钱粮撒下去,立即引来了大批精壮汉子报名。m.χIùmЬ.CǒM
至于骆天明反复强调的危险性,这些人竟然毫不在意。
不得不说,古代人和现代人,在对待生命的问题上,有本质的不同。
现代人大多重视人命,不管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一旦出了人命,都会认为是了不得的大事。
可是在古代,死人是常见的事,不说战阵之上,就说平时的乡间,感染风寒会死人,破点皮会死人,宗族械斗会死人,吃不饱饭更会饿死人,更别说婴儿的恐怖死亡率,更是吓死人。
所以,古代人早就习惯了不把命当回事,只要死的有价值,他们不介意主动赴死。
骆天明组建这支部队,军饷给的太高了,而且战死的抚恤也非常诱人,连伤残了都有足够的补偿,自然引的无数人争先恐后。
愿意参加的人数够多,骆天明也就可以优中选优,只要实力够强、又能服从命令的。
很快,一支仅有三千人的队伍就拉起来了,并训练成军。
这支部队不但士卒精悍,而且装备精良,兵器、盔甲、马匹、弓箭、粮草,全都是最好的。不用实战,只看他们的卖相,就知道这支部队很厉害。
皇帝和文臣也发现了这一点,不想让这支特别精锐的部队落入武将的手里,急忙补了一道圣旨,给这支部队专门给了个名号,叫做“玄武营”,并且专门派来一个监军。
既然玄武营被皇帝收拢在手里了,骆天明就更加不客气了,又多要了一批马甲,将整支部队都打造成了重装骑兵。
这个时候,蒙古人还没有影子,他们的曼古歹战术也没影子,所以重甲骑兵依然有足够的威慑力。
只是宋国本就缺马,能驮着一身重甲和一个骑兵奔驰的马,更加稀少。
不得已,骆天明只好效仿现代坦克,将士卒身前的铁甲加强,降低后面的,甚至以皮甲代替,此以来减轻整体重量。
马甲也是如此,除了胸甲是一整块铁板之外,其他部位都以皮甲上缀铁片为主。
这样可以将盔甲的重量减轻三分之一还多,但防护力没有降低多少,算是比较实惠的。
别看只减轻了三分之一,可三百斤的重量变成二百斤,对马匹的负担就轻太多了。
驮着三百斤的重物,马匹连跑起来都难,即使跑起来了,也跑不多远就累垮了。
但二百斤就不同了,足以发挥出骑兵的战斗力。
光有装备还不行,骆天明还亲自带领玄武营训练,手把手的传授武技,严肃军规,平时和他们谈心、聊天、关心他们的生活。
古代人的思维比较简单,骆天明作为杨延昭的独子,能跟他们这些底层炮灰同吃同住,就已经让他们很感动了,竟然还把他们当亲兄弟一样关怀,让这些人都根部的掏心掏肺,愿意为他效死。
虽然距离骆天明心中的强军还有不少差距,可战局已经容不得玄武营慢慢训练了,骆天明只能带着他们上了战场。
为了不让辽军绕过城池袭扰后方,杨延昭只能带领宋军出城野战。
这一战,宋军是正面和辽军对抗,没有什么耍阴谋诡计的余地,双方只能硬碰硬。
宋军以步兵为主,辽军以骑兵为主;宋军总兵力达到了二十万,辽军的十五万兵力没都在这,可也集中了十万大军。
双方加起来超过三十万的军队,在一片平原上展开了,当这是铺天盖地、无边无沿,只是看着,就让人肾上腺素激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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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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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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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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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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